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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08 新白娘子传奇白娘子在清明节遇上许仙的时候正好一千岁,俗称“千年王八万年龟”,作为前者,肯定是早已过了更年期、垂垂待朽的老太婆;作为后者,则还是不脱掉裤子只能根据打扮辨男女的幼齿。白娘子既不是王八也不是龟,而是一条修炼得道的白蛇——她既不会老去,更不会老死,永远保持着二十来岁的美艳少妇形象,这就叫包括乌龟王八在内的所有雌性动物都羡慕到死。 清明时节的西湖,薄雾朦胧,细雨轻漂,浅山淡映在微微波动的湖水中轻轻荡漾开,柔柔的春风中夹杂了一丝骚动的味道,直叫所有的暴露狂都蠢蠢欲动、心痒难安。白娘子和小青就在这湖光山色的段桥边上遇见了儒雅温安的许仙。 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的,故事的演绎则要看作者的人品:在琼瑶的手里一定是缠绵绯侧的大悲大喜;在王家卫手里肯定是不动声色的闷骚;但请不要让猥琐的日本人看见,否则不管打不打马赛克影片前面都会有伦理委员会的检查声明。 考虑到当时是伦理纯正的南宋,如果没有小青的话,白娘子和许仙则只能默默的擦肩而过,心中意淫不止,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因为有了小青,她就能起到避孕套的作用,隔绝了双方的直接接触,但又能达到充分的沟通。 当时,那阵曾吹落潘金莲手中竹帘打到西门庆头的淫风再次袭来,白娘子手中的纸伞适时被刮入了湖中,于是许仙不忍佳人受雨侵袭,便以紫竹伞相赠。白娘子羞红了脸,却着小青收下了伞,并约许仙隔日临箭桥双茶坊白娘子的府宅取伞,他们就这样含蓄的完成了第一次接头。 当时的微风就如死人的口气般的吹不走最细微的灰尘;当时的细雨也淋不湿最轻薄的宣纸,这二人的举止未免太过作态,考虑到白娘子是采用了扫亡夫墓归来这一种说法后更觉变态。况且白娘子扳手腕能胜过鲁智深,即便是十二级的台风要吹手白娘子手上伞也只怕象包皮要保护龟头般的不可能。他们种种复杂举止只为了表演含蓄,而含蓄是中国人的美德,尤其是在大宋——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可以私奔;唐朝的李靖和红拂也可以私奔;但大宋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张文远和阎婆惜就得找一个叫做王婆的人——按照这种说法白娘子带着小青上街本身就是居心不良。 但这种传统美德里不包括诚实:许仙不是什么儒生秀才,只不过是个药店的伙计,二千五百个常用字认识的不到三分之一,且这种药店和今天开在冷僻角落挂着门帘的“X保健用品专卖”类似(此处X代表拼音的首字母);甚至许仙都不叫许仙,而叫许宣、许小乙。但白娘子也不是她所说的二十六岁寡居少妇,而是千年的老妖怪;她家也不是什么箭桥双茶坊,甚至于双茶坊这个地方也不曾有,而是住在西湖湖底;连小青也不是她所谓的婢女,实际上,是她的女儿。 以上最后的论述太过于惊俗骇世,难以让读者信服,但考虑到故事的发生地段桥也不曾存在——今天去西湖找的话,只能找到断桥,取残缺之意——就当作者在胡诌好了。 当晚许仙回到家里,对着满屋子的X保健品发了一阵呆后就做起了春梦;而白娘子则忙着用法术将扬州丽春院搬运到了某个乱坟堆上,并且涂上了“双茶坊”的门牌号,这些字全是古奥难懂的小篆,远看象一堆小蛇缠在一起交尾,近看象一堆大蛇缠在一起交尾。这是因为白娘子学字的汉朝就流行这样的文字,考虑到许仙是秀才、儒生,识这三个字也不会过于困难——在这点上不能说白娘子过于轻信于人,而是她根本不在乎。 要说小青为什么在这件事情里忙来忙去的掺和诚然让人难以理解,或许不同于太平公主给武则天和张昌宗拉皮条,权当是学习“做人”的经验罢了。 尽管许仙不认识小篆,杭州城里也没有什么人认识什么“双茶坊”,但他还是准时到了白娘子的府上,这是因为他天还没亮就到处乱逛,寻找那个虚无的“双茶坊”;而白娘子天还没亮就坐在楼上窗口梳装打扮,就象个鲜活的广告牌。这点既可以理解成许仙的那把紫竹伞极其贵重,且有着特殊意义,所以他急着要回;也可以理解成白娘子忙碌了一夜,故需要长时间的补妆修饰;或者简单的理解成二人奸情热似火,或者更简单的理解成“贱”。 在古人的书籍里可以知道,任何的动物和植物都可以修炼成妖怪或神仙,修炼的法门无非是两条:吸取日月精华或者吸取男子阳精。考虑到西湖温热潮湿且多云多雾,吸取日月精华多有不便外,后一种可能就是白娘子修炼的法门,但那样的话她和许仙之间就不是姘头关系,而是原材料和提炼设备。且按照现在的说法,所谓男子的“阳精”99%是水,蛋白质含量微乎其微,那么白娘子修炼个一千年就更有可能了。 那一天许仙和白娘子怀着一颗贼心既喜且惊的坐在房间里聊天,但说的全是废话:作为主人,白娘子面带羞涩的感谢了许仙,并且夸奖了那把紫竹伞;许仙谦逊了几句,并且赞赏了白娘子的府地;白娘子连说过奖,并且奉上新茶请许仙品鉴……等到月亮升起的时候,他们已经爬上了屋梁,讨论起房间的朝向和风水的关系——如果不是小青打着哈欠猛的大喝道:“你们还睡不睡啦!”他们势必还要继续的表演含蓄。 于是故事到了振奋人心的地方,他们收敛起了早已僵硬的微笑,准备进行预谋已久的非法性交——许仙开始脱起白娘子的衣服,但外套里面是毛衫,毛衫里面是衬衫,衬衫里面还有长T,好不容易看见肚兜了解开后又是一件毛衫,非常的让人绝望……这是因为白娘子是蛇仙——或者说蛇妖——而这种爬行动物非常的怕冷,特别注意保暖,这就导致许仙产生了幻觉,感觉碰上了一支怎么也剥不完的毛笋,而白娘子为了表演矜持,怎么也不肯给他剪刀,这又解释了为什么白娘子修炼了一千年。 等到许仙醒来的时候,他早已忘了昨晚的事情,但觉得手臂酸痛无比,就象是打了一夜的麻将……但睡在了白娘子的雕花白玉床上,这点确凿无疑,所以他幸福的想,这就是得逞了吧。 他们决定继续演好彼此的角色,因为中国人的美德中还有一条叫善始善终,于是许仙很快就搬了进来,顺便带来了满屋的X保健品——你知道这已经不是一个一夜情的故事,而是一个姘居的故事。 而且自从许仙和白娘子同居之后,他的“药店”生意就蒸蒸日上、越做越大,正在打算把连锁店开到每一个红灯区。那是因为白娘子非但亲自卖药,还亲自给那些阳痿病人治病,只要经过她手,就没有一个不坚硬如铁的。如果他们就一直这样继续下去,那么就是一个典型的传统的带有中国特色的幸福结局,但这样的话,作者就在传播淫邪,这显然和传统美德无关。于是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许仙在某一天突然死翘翘了。 确切的说,许仙是在性交时突发性心肌梗塞而一命呜呼了。作为古人,整日无所事事,如果不是在那种时刻他就永没有机会得心肌梗塞,这样他的死就太过普通了。但也有种说法是许仙其实是被吓死的:那一天,白娘子在外出诊,许仙就试图和小青玩“过家家”的游戏,按照他的想法,这种行为不能算是对白娘子的背叛,而是要证明她的“优秀”——但这番理由还来不及对白娘子诉说就直接被她活活吓死了。 当时,白娘子正在忙碌于“工作”,她的医务工作一般总是晚上特别的忙,但也有例外——比如说衙役们突然夜晚出动堵住了每条花柳巷的街口,开始挨家挨户的搜,这说明朝廷决定要整顿社会风气和吏治,需要把每个人从被窝里挖出来鉴别身份。要补充说明的是当时的红灯区是合法的,但官员来这里嫖宿就不合法。这和今天正相反,现在红灯区是不合法的,但谁也不敢抓官员。相同的是,这种生意最大的客户群,自古以来都是当官的,可想而知衙役们忙碌得很。 当衙役忙碌的时候,白娘子就悻悻的回家,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更不缺阳痿病人,只不过都不找她治了,治好了干嘛? 走在回家的路上,白娘子当时满脑子都是她的医务事业,所以对于许仙和小青“过家家”的画面没有心理准备,因此当她看见许仙的♂的时候就失去了平常心。你知道因为工作关系,白娘子见过许多的♂,来的时候每一条都呈下降姿态,等去的时候就呈上升姿态——虽然那些上升也是为了下降,但这白娘子就管不着了,否则她就是和红灯区的小姐在抢饭碗——这一点恰和许仙的相反:许仙来的时候就是上升姿态,等完事后就呈下降姿态,二者的差别就是工作与生活的不同之处。 失去平常心的原因不仅仅是看见了许仙的♂,还因为看见了小青的♀,虽然说这二者她都熟得不能再熟,但放在一起还是第一次看见,所以她就马上勃然大怒了。 对于这点来说,许仙早有心理准备,他也知道经常和小青“过家家”必然会有给白娘子抓住的一天,因此准备了许多方案。比如说他可以解释说是小青病了,他在帮她量体温,此时他的♂就变成了个体温计;也可以说,是因为夜冷无法入眠,此时他的♂就变成了个电热棒。但不管说什么都觉得难以自圆其说,最后他就想,管他呢,我才是一家之主,她就算是母老虎我也不怕。此时,他并没有想到这一家一档全是白娘子赚来的;也没想到白娘子虽然没变成母老虎却变成了条桶口粗的白蛇! 白娘子到不是故意要吓死许仙,事实上她只是有点失控,所以当他发现许仙倒在地上口鼻间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时就开始忙手忙脚的救他,但她的医务知识对付这种病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她又朝依然躺在地上的小青大吼要她去拿药,于是小青就拿来了一些“X保健品”…… 可想而知,他们“药店”里的药对许仙的状况一点帮助也没有,此时白娘子心急如焚,开始给许仙做人工呼吸,却尝到了小青的味道…… 许仙眼看气绝,白娘子无法可想,只能上昆仑山去盗仙草。 远在千里之外的昆仑山上长着一种据说能起死回生的灵芝仙草,但是有鹿鹤二位仙童看管,等闲人不能靠近。这就说明鹿鹤二位混得远比白娘子和小青要好,已经混上了公务员的位置,虽说不过是管管菜园的,但也是十三级干部编制啊。本来同是修道人,大家都彼此脸熟,私下里还打过麻将,这就叫和群众打成一片。但白娘子被许仙急昏了头,光顾着盗仙草,而忘了和二位打招呼,这就叫鹿童、鹤童不满意了,别人再不起眼可也是领导,这就叫不把领导放眼里。 于是,鹿鹤二位就和白娘子打了起来,这也叫和群众打成一片。但身为公务员是一回事,拳头够不够硬是另一回事:白娘子毕竟是修炼千年的老妖,非但势大力沉,且出于职业习惯拳拳戳向腰部以下、膝盖以上,把二仙急出一身冷汗,正待呼叫城管,南极仙翁出现了。 南极仙翁身穿素色长袍,颌下白须过胸,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他急忙把四人拉开,于是他的白袍上就沾满了脚印,胡子也被拔得七零八落,活象爬完烟囱的圣诞老人。鹿鹤二仙一看打错了人,慌忙赖到白娘子和小青的身上,但后二位只是笑嘻嘻的说,我们可是蛇妖啊…… 于是白娘子和小青带着仙草得意洋洋的回到了双茶坊,此时许仙已经发出火腿的味道。这是因为“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要有个冰箱就好了,但他们没有。许仙倒是救活了,但是落下了口臭的毛病,怎么刷牙也没用。 在南极仙翁泡制鹿鹤双鞭酒的时候,鹿鹤二仙灰头灰脸的从厨房溜了出来。鹿仙说,走,跟兄弟找回这个场子去,咱哥俩再也不怕她打那里了。鹤仙说,且慢,俺们找她老公去收拾她! 从法律角度讲,其实白娘子并没有老公,因为大宋朝并不承认大唐朝发的结婚证,所以至多算是个老情人罢了。这位老情人也是一位千年的老妖,但因为是王八,所以已是白发苍苍的一副老相,隐居于镇江金山寺,法号法海,小青就是他的女儿。自从三百年前法海专心佛道后,他们就很少见面了。 当然,其实并不是没有机会,白娘子夜里在红灯区治疗病人的时候,法海也在红灯区研究“色即是空”的道理,但是他老则老矣,却是金枪不倒,连小姐都怀疑他是填充了硅胶来寻开心,因此一直都不得见。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老情人相聚自然情意非凡,但不能有新情人在场,法海见白娘子之前就是这种心情。 虽说许仙给法海带了好大一顶绿帽子,鹿鹤二仙又加油添醋了一番,但法海却不急于杀掉许仙,一部分原因是老年人自有老成持重的想法,另一部分原因是他并不觉得被人叫王八算什么侮辱,他已经当了一千年的王八,早就无所谓了。而且听说白娘子还为他生下了个女儿后甚至还有些感动。 于是双茶坊的门口多了一个化缘的老和尚,因为白娘子的家是个“药房”,因此大家都觉得这个淫僧太不正经,而且谁都不搭理他,而且都说这个老和尚化缘来的钱都花在了红灯区,但是这实在是冤枉了法海。 大家都以为法海是急于了解X知识而来到双茶坊的,这种心情就好比有些人突然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后猛然想起还有一些事情自己从未做过,于是背上包登上珠穆朗玛峰;穿上羽绒服划着雪橇去北极;而法海则是急于了解X知识——但这样想就太小看这个老战士了。虽然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真心帮助他的只有许仙,街坊们总觉得在白娘子家门口对一个老僧讲解这种知识有班门弄斧的感觉,而且这种事也不是讲讲就能让他满意的。 白娘子通常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的,因此没有看见法海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张望的模样,否则的话非把他的王八头砸进壳里去。倒是许仙经常能看见这个老和尚,从尊老爱幼出发,他为他准备了了一本“X知识入门”的书籍,但他总不进他的店里来,尽在周围乱逛,这就让书上积满了灰。许仙的那本书里全是插图,每张插图都象是两个人在打架,还标注了正确的运动方向。因此有些奸商就换了张“降龙十八掌”或者“九阴真经”的封面跑到华山底下去买,也不管练的人会不会走火入魔。 为了赶走这个讨厌的死和尚,大家都在墙上刷上了一些标语,但法海丝毫没有感觉到那些“破除封建迷信”、“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傻话是在讲他。反而倒是给白娘子带来了一点心理压力,因为那些标语全刷在她家的墙上,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招人恨,每次晚上去工作的时候都要回头看看有没有便衣,这就搞得她时常魂不守舍,一头撞在电线杆上。 实则上法海只是想看看白娘子和小青,但对于前者来说,他总是选不中合适的时间;对于后者,他又完全不能相信女儿居然能一点都不继承他的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和双下巴,因此看了也当没看。法海逛了许多次而不得其法后,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坊吏就开始盘问他,并且要查他的度牒路引。当然,这些东西他都有,但之后金山寺的名声就很臭了。 从现在来看法海是个鲁钝的老头子,但这只是修炼的后遗症罢了。在他还年轻的时候,他曾是一只机灵的王八,无论是鱼网或是鱼叉都无法奈何到他。同时又是一等一的色情狂,不管是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哺乳动物都难逃他的魔爪,还一度研究过如何撬开乌龟壳。再后来练起了房中术,也就是把实践提高到了理论的层次,但那些《素女经》、《玉房秘诀》晦涩的用词把他弄糊涂了,让他时常搞不清上下,在夹坏了头之后,他就开始变得笨起来,最后一溜烟逃进了金山寺做起了和尚。 因为法海总也看不见白娘子,所以就疑心是许仙捣的鬼,但这又冤枉了许仙。就许仙而言,他想破头也想不到这个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双下巴的老和尚居然是白娘子的旧情人,这就叫“人不可貌相”吧,而且他也不便于指责白娘子的品味。事实上这只是许仙的误解,作为王八来说,这是了不得的好相貌,作为人来说则恰恰相反;就好比许仙作为人来说似乎风流儒雅,在王八眼里可就太丑了,但许仙不太介意王八怎么看他。不管如何,他总是被一个神通广大的千年老妖惦记上了,而且这个老妖还是一个神经兮兮的色情狂。另一面法海极想去掉许仙这个障碍,但是干掉他又怕白娘子生气,而且自从他当和尚之后除了用避孕套外根本不杀生,但许仙又没有自觉性,这就让他非常的犯愁。 有一次许仙去湖边小便的时候,法海突然拉住他的手,并且用最一本正经的口气对他说,施主印堂晦暗、神消意耗,家宅中必有妖孽,老衲赠施主雄黄一贴挂于堂上,三日之内妖必自出,然后一溜烟就跑掉了。 许仙拿着雄黄拉起了湿掉的裤子,回到了药店。因为对这个淫僧印象不好,所以他并没有把雄黄挂在堂上,而是把这种刺激的药物配成了叫做“如意散”的春药,摆在店里卖。法海本意是想用驱赶蛇虫的办法将白娘子从家里赶出来,但是这个办法没有奏效,他以为是雄黄不灵,又送给许仙一串佛珠,但许仙给它换上“如意珠”的标签放在店里卖;法海还送了许多法器、咒符、中药,许仙全部都收下,并且冠以如意某某的名字当作X保健品卖。到最后,法海穷到了要靠捐精凑钱,但还是没有看见白娘子。 那一阵法海非但身体非常的虚弱,精神也萎靡不振,眼看白娘子就在双茶坊,但他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于是他开始改换目标,不再执著于把白娘子弄出来,而是要把许仙赶离双茶坊。 于是又是一天,他拉住了许仙,很诚恳的告诉他,他觉得他印堂红亮、神清意秀,必是个有作为的年轻人,他知道有个职业能日进千金,非常的适合他,唯独路途稍远云云。许仙略感诧异,但不敢相信他的话,法海也知道这些话最好由另一个人来说比较可信,但他一个帮忙的也没有,只能硬着头皮上。 于是法海象个牛皮糖一样的绕着许仙转,今天劝他去扶桑卖摇头丸,明天劝他去暹罗去做妈妈桑,搞得许仙不厌其烦,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最后法海终于领悟了,我何必和这个傻子费口水啊,直接抓走就完了,但我总觉得傻子是他。 于是法海一把把许仙按倒,腾云驾雾回到了金山寺。法海告诉寺里的和尚,他收了个徒弟叫许仙,马上就给他剃度,请大家帮忙准备剃刀和热水,因为法海辈份极高,所以大家不得不办。拿来了剃刀后,他猛的就在院子里扒光许仙的衣裤,这一举动把许仙吓个半死,以为碰到了饥渴的色魔,但他手里又拿着刀,所以许仙又开始有司马迁的感觉,所幸只是轻轻的剃去了他的毛发。法海对待许仙相当的一丝不苟,连鼻毛都不放过,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收徒,内心略有激动。一番折腾之后,许仙终于变成了一只光溜溜的蛋了,连开水烫过的猪蹄都自叹不如。 法海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就心满意足打算回双茶坊去找白娘子,但没想到白娘子已经找上门来了。 白娘子这觉睡得有点沉,因此没有听见许仙被抓走时的大呼小叫,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她的医务工作比较繁重,事实上和下河抓鳝鱼的有所类似,区别在于她的那些“鳝鱼”不算太活泼。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天气渐冷,让白娘子有了冬眠的感觉。要是有条电热毯的话就好了,可是还是没有。 等到街坊敲门砸窗叫醒她的时候,她才知道许仙已经遭遇了危险,根据众人的描述,抓走许仙的人白须如雪,能乘云驾雾,不是妖怪就是神仙,白娘子心里顿时就是一凉,她马上想到了南极仙翁——这也怪不得她,她去南极仙翁那盗过仙草,曾做贼难免心会虚呀。 但南极仙翁道行极深,手下又有鹤鹿二仙童,决非她和小青所能比拟,因此就需要找帮手——这个帮手可以是孙悟空,别说区区一个南极仙翁,即便是太上老君也决不在话下,准搞得那老头搬到北极去养企鹅,但此君退隐已久,而且常把女人往死里打;也可以是吕洞宾,驭剑修真道无双,但略显冒昧,而且此君研房中术,她不想当实验品;最后她想到了奥特曼…… 就在她快把头想破的时候,她突然记起了法海,老实说这实属不易,世上人甚少能想到找旧情人去救新情人的法门,但她是蛇妖啊…… 她非但记起了法海,而且还想起了法海去的金山寺,甚至于法海的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和双下巴也宛若眼前,并且感觉到了温馨——这就是所谓的快乐回忆吧。在想到这些的同时,她浑身就感觉到了温暖,心也痒痒的就想马上飞去,并且在小青走来时还想,要是让法海知道还有个那么大的女儿,他该多高兴啊。但小青并不知道白娘子在想这些,她只看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以为她想到了好方法,于是去问她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去救许仙。 没想到白娘子却是一脸茫然,许仙?谁叫许仙?过了一会又说,许仙怎么啦?为什么要去救他?最后说,那个人我都懒得看见他。这说明白娘子非但已经不情愿去救许仙了,而且根本不愿意提起他的名字了。白娘子搂住小青的肩,轻声的对她说,原来长得那么大了啊,她那个五百岁的女儿就想,哼,莫名其妙。 所以说,当她们走出双茶坊的时候,白娘子满心都是法海,虽然她还回头看看了,但立刻感觉到了“药房”的猥琐,这说明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医务工作,不过又想,不要紧,反正也不回来了。 法海在金山寺看见她们时,白娘子就是如此的情形,但法海不可能知道。你知道,法海其实只是想看看她们而已,并不想破坏他们的生活,甚至绑架许仙也并无恶意——否则许仙十个白娘子也救不回来,为此他还略感歉意试图弥补他,想到过让许仙当上金山寺的主持,但这样的话,金山寺就要变成如意寺了。 白娘子去金山寺的时候很是激动,她一路上尽和小青谈论法海,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小青就想,这就是更年期吧。 等到法海满心激动的看见了白娘子和小青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想,哼,看了和没看一样,长得和三百年前一模一样……等看见小青的时候又想,哼,果然和我一点也不像…… 后来,据说法海和白娘子在金山寺的山门口疯狂的云雨,激起了漫天的巨浪,连小青都看得不好意思,就把法海转过来——也就是背壳朝上。嫉妒欲狂的许仙在壳上盖了一座高塔,形状颇似阳具朝天,这也就是今天的雷锋塔。许多年以后把耳朵贴在塔基上还能听见里面发出娇喘连连、牛吼阵阵。 02/03/2008 逃亡中的Princesse她有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故事中总有一位公主和一位王子。 公主美丽而善良,王子英俊且勇敢,和所有的故事一样。 公主总是遇上各种各样的磨难,或者是被年老古板的国王锁在了塔楼之上,或者是被邪恶的恶龙掠到了荒凉的城堡中,或者是恶魔,或者是巫师,这些,每个故事都不一样。 但王子总是能用手里的剑斩断一切的噩运布下的荆棘,在深沉的迷雾中寻找到公主幽秘的所在,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些,每个故事也都一样。 最终的画面总是在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没有大剑,没有白马,却有一杯咖啡。 这是因为,她喜欢咖啡,喜欢咖啡滑过舌尖的涩味,也喜欢咖啡浓郁窒息的香味。 唯独,阳光,阳光,噢,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阳光了。 她总是在深夜里绞尽脑汁的想象着阳光的明媚,在纸上描绘出亮丽的幸福画面,然后在白昼沉沉的睡去。 她的乐趣就是绘制各种阴暗诡秘的画面,扑朔迷离的情节,给王子设置种种的障碍,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 当然,最终还是要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带着阳光,带着咖啡,在一起。 她的读者,在她的故事中体验着一次次的跌宕起伏的惊险,为公主和王子的命运而深深的担忧,尽管他们都知道,王子和公主总是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带着阳光,带着咖啡,在一起。 她喜欢这样的故事,她喜欢这样的画面,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于是就这样生活了很久。 很久,一个人。 如果那夜她不曾为了想像阳光照耀的草地而绞尽脑汁,坐在午夜的窗沿上看见了那彻夜不寐的咖啡店,我想,她还能这样的生活很久很久,甚至是永远。 那一夜的天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找不到一丝光明的痕迹,因此完全想象不出所谓的阳光明媚的午后是何种的景象,甚至于咖啡,她所钟爱的咖啡,也淡然无味。 不,还有一丝的灯光。 咖啡店的灯光,咖啡色的灯光,绕着叫做Jimbo的标志。 她突然想喝一杯咖啡店的咖啡。 这是因为喝腻了那一袋沉思在几边的Mocco,还是因为寻找光明遗留的痕迹,她不知道。 当她穿着睡衣,站在咖啡店门口的时候,把年轻的店主几乎吓了一跳,把手里的托盘掉在了地上,她的样子就像是她所绘制的恐怖画面中魔法师般的神秘迷离。 店里空无一人,除了忙碌着的店主。 他给她端来了一杯咖啡,Mocco。 这咖啡比她所熟悉的更为润滑,比她熟悉的更为芬芳,但无助于她幻想中的阳光世界,随之她感觉到一丝丝的饥饿。 这是深夜的咖啡店,没有撒满忌司的批萨,也没有涂满苹果酱的派,他说,对不起,只有这个点心,赠送的。 松饼,粗糙不平的糕点,上面点缀了一滴滴奶油和巧克力画成的心形。 她咬在嘴里的时候,感觉到了松饼的温热和酥脆。 但这仍无助于她幻想中的阳光世界。 之后,她回到房间中,陷在她柔软的床上,赶在第一缕阳光升起前沉沉的睡去。 梦中没有阳光。 第二天,深夜。 她依然为想象中的阳光世界而苦恼,那一夜,依然没有星星和月亮,依然是沉沉的乌云覆盖。 她坐在波西尼亚的地毯上,心里却亮起了咖啡店的灯光,Jimbo。 再次来到咖啡店,店主依然在忙碌。 看见了她,仿佛预料之中般的微笑着,并且给她端来了Mocco,和松饼。 他说,只有松饼,对不起。 她没有回答,仅仅了叉起了一块松饼,重新温习松饼的温热和酥脆,就像她那画过无数次的故事一般。 没有什么对不起,这很好,她想。 之后,她经常去那家彻夜不眠的咖啡店,经常喝那里润滑芳香的Mocco,还有松饼。 但她始终没有完成那张最后的画面,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王子和公主幸福的依偎着,边上还有一杯温热的咖啡。 有一天,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他,为什么只有松饼。 他坐在她的对面,眼神略有疲倦,他说,因为在夜里,他只做松饼。 她满怀疑惑,但却没问。 她还沉浸在她的故事之中。 在那个故事里,公主被禁锢在孤岛之中,明显的是,这一次公主遇到的是凶残强悍的海盗,他掳掠,然后飘荡,带着印着骷髅旗帜的三桅帆船,隐匿在七海之中。 虽然公主的房间温馨且亲切,有切成片抹上蓝莓酱的燕麦面包,也有翠绿清香的印度苹果和玛瑙般的红提,牛奶温热且醇香。但房间之外,全是茫然不见边际的大海和压抑阴沉的积云,仿佛充斥了整个世界,将她的幸福湮没在漆黑之中。 在黑暗的角落里,突然亮起了一点微光,虽然只是一点点,但却让公主激动,瞬间迸发了期盼。她知道,是她的王子,在海边亮起了灯塔,搜寻她的所在。 虽然她从未见过他但却知道,王子英俊且勇敢,有一把闪亮锋利装饰着哥特花纹的巨剑和一匹聪明通人性的白马,最重要的是,他对她一往情深,愿意为她横渡这巨浪滔天的黑色海洋,愿意为她跨过重重的阻碍和重重的危险。 虽然阴险的海盗,驾驶着黑色骷髅旗的三桅船,在阴暗处游荡,但谁都知道,最后的画面将是在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还有那不可缺少的咖啡,正散发出浓浓的芳香。 或许,还有一块温热酥脆的松饼。 这一切,都不可缺少。 她常在午夜时分,去那家叫做Jimbo的咖啡店,喝上一杯Mocco,和松饼。 这成了一种习惯。 凡是她所养成的习惯,若没有意外,都能常常的保持下去。她习惯在黑夜里构思、绘画,习惯在黎明前睡去,习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习惯阳光和草地的结局,习惯Mocco,都已经维持了很久很久。 但是,如果永不曾发生意外,王子又怎能找到公主呢?那是黑之又黑的辽阔夜空和海洋,一直连接着、连接着。王子将在海岸线上久久的踟蹰、徘徊、凝望,望着那沉沉的积云和冲天的浪涛,一天又一天,或许直到永远。那么,就再也不需要最后阳光绿地的画面了,这对她或许是件好事,那张画面已经困扰她很久很久。 她需要意外,习惯之外的意外。 他也有习惯,他的习惯是在午夜时分制作松饼——这种普通的点心无非是用小麦研磨成的面粉,加上鸡蛋、黄油和白糖烘烤出的甜点。他却不厌其烦的仔细揣摩烘烤的时间、火候,然后再仔细的用奶油和巧克力画上一颗心,就仿佛是她给阳光草地、王子公主的画面添上最后那一杯咖啡,永恒不变的咖啡,而他只做松饼。 这些她都不明白,就好像他也不明白在她的世界中还隐藏着一位公主和王子。她忍耐不住,在一个深夜,她问他。 当时,他正憋住气,提着沉沉的奶油袋,给松饼画上最后一笔,滴出的奶油就像是一滴滴的泪,凝结成了一颗心。 然后他说,在很久前,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 他和另一个她,在深夜游荡了许多家咖啡店,喝了许多杯咖啡,但却找不到可口的松饼,或者是不够温热,或者是不够酥脆,总之,全不是她所想要的。直至天色完全漆黑,直至所有的咖啡店都打烊,她离开了他,独自去寻找生命中的松饼。 他说,后来他就开了这家彻夜不休的咖啡店,并且开始彻夜不休的制作温热酥脆的松饼。 他又说,当她第一次光顾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另一个她仍然在寻找一份温热酥脆可口的、点缀着巧克力和奶油的松饼。 他还说,松饼这种点心,太普通,以至于所有的咖啡店都很难像他般的精心对待。 意外就此来临。 她沉沉的睡去,故事陷入绝境,走到了分歧点。 在她梦中的故事里,又出现了一位公主,而孤岛上的公主,在装着铁栏杆的瞭望台上前眺望的公主知道了这远处的灯塔并非为自己而点亮。她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一切,她的王子将不再来。 她睡了很久很久,直到阳光把她的眼睛刺痛。 这已经很久很久没发生过了。 通常,她总是在太阳落山后才会懒懒散散的醒来,穿着印满小花的睡衣,吃几片涂上蓝莓酱面包和一个苹果,然后为了最后的阳光画面而伤透脑筋。直至午夜,则去那家叫做Jimbo的咖啡店,喝一杯Mocco,吃一块松饼。 对于这样的意外,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 不再会有王子了,公主就必须自己逃离孤岛,在黑之又黑的黑夜积云下,在怒涛狂啸的海面上。纵然是重重危险,荆棘满地。 她收拾起了旅行包,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走出了房间,开始了逃离。 阳光刺痛了她的双眼,这不是她所想象的柔和的、温暖的、充满幸福温度的阳光。拖着沉重的旅行包,走过街角的时候,她不敢看向Jimbo。直到很远,才用眼角瞄到了那紧锁的咖啡店大门,这夜晚才开的咖啡店。 公主开始逃亡,开始流浪。 她不知道该去往何处,因此而处处可去。 她从不曾这般暴露在阳光之中,但已决定要适应,适应。 在这样的故事中,公主只能逃亡,流浪,逃亡,流浪。 第一站是鹿特丹,那是北欧的港口城市,莱茵河就在那里和马斯河交汇流入北海。古代的维京海盗受到了海神的诅咒,被迄绊在中国海、绿海、红海、大马士革海、威尼斯海、庞托斯海和卓章海的七海之上,永世漂流。 她在港口的咖啡店里品尝着撒满奶油和糖浆的荷兰咖啡,忍不住叫了份松饼。 这里的松饼干燥而粗燥,她想,他说得对,松饼太普通,很难让人认真去做。 外面的天气晴朗,阳光充沛,但却带着寒冷,是的,迎面的窗口便是辽阔的、辽阔的大海,树立着灯塔,海风一阵阵的吹来,公主应该觉得寒冷。 然后是科隆,绿色葡萄架下的小咖啡店,她喝着德国的黑咖啡,公主一定是乘着白色的小船,在莱茵河上顺流而下。这里的河水清澈,岸上矗立着威严的古堡。公主知道,在古堡前的草地上,王子和另一位公主正幸福的依偎着,边上还有一杯不可缺少的咖啡。 或者还有一块温热酥脆的松饼。 她的眼泪快下来了。 巴黎街头的浓缩咖啡,苦到失去了知觉,或许就在眼前的圣日曼教堂里,王子和他的公主正举行着婚礼,漫天的花瓣撒下来,祝福声被传诵着。 而她正进行着流浪。 伦敦、维也纳、都灵……她在阳光下,品尝着各地的咖啡,直到这一切变成习惯。 或者,还有松饼。 她想念那温柔而酥脆的松饼,但又告诉自己,那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也不会有最后的画面了。 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没有大剑,没有白马,却有一杯咖啡。 还有一块松饼。 她终于不再去想象最后的画面,不去想象阳光、草地,或者王子与公主。 所谓习惯,凡是她所养成的习惯,若没有意外,都能常常的保持下去,因此,改变一个习惯就需要更漫长的时间。但习惯本身仅是习惯而已,总会被时间磨尽棱角,萎缩,消失。 于是收拾起旅行箱,一步步回到她出发的地方。 她就像公主回到孤岛般的小心翼翼,尽管不再有风浪和黑夜。 在街头,咖啡店已经破烂不堪,Jimbo的招牌被摘落在地,窗户上的玻璃也残缺不全。 她视而不见,不停的告诉自己,那是王子和另一个公主已经寻找到幸福,到了一个有阳光和绿草的地方去了。 她们幸福的依偎着。 白鸽在他们的脚下。 还弥漫着咖啡的香味。 她不明白为什么已经遗忘的事情又反复的涌上眼前。 还有温热酥脆的松饼。 不是的,不是的。只是那黑色海洋上的孤岛而已,海风在呼啸,狂涛在怒吼。 没有灯塔,没有任何的光明,没有,它们从未曾亮起过。 她停在家门口,楼梯的转弯处,一缕阳光正透过尘埃照射进来。 阳光中,她看见一只纸袋,积满了灰尘,残破的不知放了多久,连上面的Jimbo字样都已经模糊不清。 Jimbo 她知道王子还是来到了那个孤岛,他手持哥特花纹的巨剑,为公主横渡过巨浪滔天的黑色海洋,跨过重重的阻碍和重重的危险,终于来到了孤岛之上。 但看见的只是空空洞洞的房间,只有切成片抹上蓝莓酱的燕麦面包、翠绿清香的印度苹果和玛瑙般的红提,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不需要构思阳光的温暖、草地的翠绿、咖啡的醇香。 她知道,纸袋中的是那个她想过很久,到处寻找,但已不再去想的那个——温热酥脆的松饼。 05/02/2008 黑夜之城黑夜之城
2008年7月24日19点13分15秒 夕阳的余光穿越过有轨电车的车窗洒了进来,我顺着光线看过去,一轮红色的夕阳,是的,绝对的红色,在同样被映成红色的海面上慢慢慢慢的消失,空气似乎凝固,大海蔚然不动,渐渐渐渐的进入了纯黑色的空间,我看了下手表,荧光的指针落在了19点28分43秒。 在同一时刻看见这场落日的恐怕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吧,或者是经意间的,也或者漫不经意,甚至于完全忽略掉此事的——不管如何,种种可能、种种人、种种事都在同一时刻发生着,落日,无非仅仅是落日而已,每一天都重复的落日,不值得去刻意记住,除非—— 太阳不再升起。 2008年7月24日22点15分15秒 最后的人群从最晚关门的商场中涌出,为的是赶上最后的末班电车。顾客们早已在15分钟前就在Go Home的Sax声中离开了,而这些职员所期待末班电车,在一个带着一块晚了17分钟且算不上是什么牌子表的司机驾驶下姗姗来迟。 最后一个女职员站上这班和上班时同样拥挤的电车时感觉到有谁摸了她一下屁股,犹豫了9秒钟后决定不作声张。但其实她的背后空无一人,只有无尽的黑夜,碰到她的无非是电车门边上的塑料胶皮而已。 2008年7月25日2点36分34秒 有一个醉汉被保安架出了Benny Bar,他踉跄走出的时候,手上拿着一瓶仅剩酒底的Absolut Raspberri Vodka,还踢翻了门口的垃圾桶,并且惊走了一只老鼠——至于这只老鼠,除了酒保养的暹罗猫之外,再也没有牵动任何注意。而那只暹罗猫,也不过是看看而已。 2008年7月25日4点07分39秒 吉祥馄饨店的老板在此刻感觉到了一阵又一阵的困意,同时也感觉到了凌晨的寒意。他披上了沾满油渍的工作衫,决定坚持到7点换班的营业员来再说。那个7点来的胖胖的姑娘是他的老婆,他们就这样日夜交替的经营着这家小店,为的是还掉盘店和加盟费的2万6千元欠款。 他们结婚了3年,一直是这样日夜交替的经营着,生意说不上好,但也略有进帐。为了生活,没办法,他这样想着,以为可以抵挡住一阵阵的睡意。或许等还上欠款,他就不必这样辛苦熬夜了,甚至还可以生一个小孩。 2008年7月25日6点13分8秒 22路电车开始驶离车站,但才加速就为了避开窜出的自行车而踩下了急刹车,一阵猛烈的摇晃惊醒了车上所有人的睡意,脾气暴躁的司机开始大骂了起来,骑自行车人辩白说天黑看不见。焦急等着上班的人帮起了司机的腔,但也有疑虑说为什么天还那么黑。 过了17分56秒后,飞往Detroit的航班宣布因为气候原因延迟,地勤小姐挂满职业的微笑把已守候在机场53分钟05秒的乘客送往机场附近的宾馆休息。有一对甜蜜的恋人要了同一间房,但他们才认识42分钟18秒。男子的家在Los Angeles,他的妻子上周六因为忧郁症去看过心理医生,花掉了623美元。 2008年7月25日9点34分54秒 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正疯狂的打着客户的电话,手上拿着待签的合同,但听到的永远是甜蜜、亲切但让人失望的“您的客户不在服务区内”。他的客户此刻正倒在Hlton商务套房的浴缸里沉沉昏睡,在6小时58分20秒前,他喝下了一瓶用私酿的72度伪劣白酒假冒的Black Label,和一瓶真正的芬兰Vodka,倘若要醒来,还需要5小时17分32秒。 2008年7月25日9点44分13秒 我从无尽的噩梦中醒来,依稀还记得最后的情节,仿佛和《午夜场》的电视有所雷同。厚厚的窗帘遮挡住了外面的世界,我叼了根烟,在黑暗中寻找红色的打火机,并且碰翻了茶几上的水杯,脚上感觉到了水的冰凉。 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喉咙里感觉到一阵瘙痒,我拉开窗帘寻找一缕阳光,但没有,没有任何的光明,依然是沉默的沉默的黑夜。 把烟头在水杯里按灭,我再次躺倒在床上,并且再次昏昏沉沉的睡去,睡梦里依然延续着《午夜场》的故事。 2008年7月25日11点42分27秒 电话铃不停的响着,我又一次惊醒。 “现在是几点了?为什么还不来公司?” 我转过头去看了下手表,“啊,那个啊,我睡过头了。” “快点过来,王经理要和你谈下劳务外派的事情。” “知道了,不过这个天……”,我眯着眼看着窗外。 “得了,不就是阴天而已么,快点过来。” 电话突如其来的响起,又突如其来的挂掉,我还没有完全回过神,只是呆呆的忘着窗外的黑夜。右手摸到烟和打火机,夹上嘴,打火机冒了一下火星就灭了,我再次打着火,但烟却始终点不上,仔细一看,才发现嘴上的烟早被水所浸湿。 这种烟。 这种天。 15分钟过后,我在轨道电车站上等车。 在远处依稀可以看见游乐场的摩天轮,在悠悠悠悠的慢慢旋转。周围有一些人,一对年轻的男女在站边Levi‘s广告牌后拥吻——在陈冠希的视线之下,女孩的眼镜深深地嵌入男孩的脸颊,但他似乎感觉不到痛,也或者无所谓了吧。抬头望向天空,深沉深沉的黑色,还依稀有一些星星浅浅的时隐时现,完全没有所谓乌云密布的感觉,只象是不曾醒来的黑夜。 “站在公司的层面上,我们希望你能去”,王经理一本正经的说。 “但是……”,我皱起了眉头,感觉到了一丝困意,手指在口袋里摸到了一枚硬币。 “待遇方面,我们会给你加补贴的,”,他的脸凑了过来,带着狡猾的笑。 “谢谢,不过……”,越来越困了,我不由得又点起了烟。 “嘿,”,他似乎想把我从恍惚状态中唤醒,“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想一想,去美国!就当是旅游好了,何况还有报酬!” “嗯……”,他的声音似乎从很远处传来,我心神不定的望着窗外,星星点缀的黑夜,但没有月亮。 “好了,好了”,他抬手看了下手表,“下班时间都到了。我跟你说,这件事就算这么决定了,你去Los Angeles,明天让小赵帮你办签证,休息几天你就该飞走了。” “啊呀呀“,他匆忙的把一堆文件塞进公文包,“我和人约了饭局,快来不及了“,并且继续自言自语,”到底还是你好,无拘无束的,哈哈”。 临跨出办公室的时候,他望了一眼窗外,“什么鬼天气!” 什么鬼天气! 我有了一周的假日,但天色依然是黑色的,仿佛是某种凶兆。城市外面灯火通明——游乐场、商场、办公楼、甚至于来往的车辆都开亮了灯,就像是在过狂欢节,享受着夜夜的笙歌。 在无尽的黑夜中我始终昏昏沉沉的半梦半醒,一些声音杂乱的飘过,某些音符在闪烁着,在发着光,最终消散在远处的黑色里。 “喂喂喂,帮我接气象台。” “……number you dailed is buzy now,please dail later。您所拨打的用户……” “……利亚的强冷空气经过本市和温湿的亚热带高气压相遇,导致了城市上空形成了浓厚的高空积雨云,影响了地面的阳光照射。专家说,这种奇异的天文现象还将……” “……因为气候原因,本市今日共发生了17起交通事故,其中……” “……菜场的白菜都涨价了,连胡萝卜都要2块5……” “……下面播放的是李小姐给她最好的朋友吴敏所点的歌曲——《相思风雨中》……” “……将加大治安力度,保证……” 我转过身去,声音依然存在。 “……这是连续第二天,阳光指数不足……” “……本市电力供应超负荷,但抱着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的原……” 2008年7月27日8点9分34秒 我在此时醒来,饿得厉害,不知道昏睡了多久,浑身还在松软。勉强跑到卫生间去洗了个澡,莫名的打了个寒颤。于是穿上了不合时节的薄呢卫衣,管他呢,反正是漆黑的夜,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 出乎我意料的是街道上灯火通明,玻璃窗内映出的灯火、矗立在街道二边的路灯、广告牌的霓虹灯、游乐场摩天轮上挂着的彩灯,以及出租车的照明灯、等客灯等等将城市照成一片绚烂。 一些人从我身边快速的穿过,冲向出租车并高喊着,“来不及了,走!和平广场。” 另一些人则醉醺醺的呕吐着下车冲入了另一个夜店。 各种声音在街上响起,吵闹声、汽笛声、Disco、广告寻人等等,在远处的电视墙下围着一堆无所事事的人看着电视中所谓的专家分析着云层图的走势——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穿着Fox印花T恤的小子偷偷的摸走了另一个人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专家正在一本正经的判断这样的黑夜还会延续多久。但只要抬头看看星星,就知道这种种说法无非是安定人心的善意欺骗而已。 其实仅仅是太阳不再升起而已。 是的,太阳不再升起了。 一些人看见了2008年7月24日19点13分15秒到2008年7月24日19点28分43秒之间的15分28秒的落日,但在那个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就如同昨日一般的落日而已。电视墙上开始反复播映那一次落日的特写,反反复复播映,似乎能从中找出一丝预示。 但落日就是落日,红色的夕阳在同样被映成红色的海面上慢慢慢慢的消失,摩天轮上的光辉慢慢的淡去,路灯依次慢慢点亮,仅此而已。只不过是——太阳没有再升起过。 商场边上有一家我很喜欢的咖啡店,在午后,点一杯温热的Mocca,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昏昏欲睡,一丝一丝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身上的暖意混合着咖啡散发出的郁香,让我能完全松弛溶化般的体会感觉。 但不再会有阳光了。 没有阳光,桌上只放着一支微微点燃的蜡烛,和窗外的绚丽间隔成了两个世界。我坐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一个隐身人,匆匆忙忙的吃完了饭,点了一支烟,就着冰水,听着一支叫做Mermaid song的广告歌。 从某种程度上,我就如同Queen of the Damned中Lestat般的不喜欢阳光,但从未想过太阳真的会消失不见了。这是Vampire所钟爱的自由世界,带给人类的只能是混乱。窗外的人群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无尽的黑夜所带来的痛苦,而彻底的爆发性的狂欢着,仿佛在过一个欢乐的节日。 所有的娱乐场所——KTV、Bar、Disco、Coffee、餐饮甚至娱乐场都不间断的营业着,城市变得更为忙碌繁华。在此表象之下,犯罪以黑夜为掩饰在华丽的扩散,酗酒、抢劫、贩毒……种种恶行都在掩饰之下蠢蠢欲动。街道上到处都是持枪的巡警,某些时候甚至还能在远处听见枪声,或者说是鞭炮声吧。 黑色、黑夜不再代表着宁静和安详。 对于这些,我不太适应。 我走过电视墙的时候,上面断断续续的传来了广播声—— “……城市的电力供应……将确保……不必担心……” 摸着口袋里的硬币,正对着拇指的是菊花纹的触感,我继续向前走,打算去海边游乐场走走。之前,未曾有时间去过,只是远远的看见过摩天轮、瞭望岛而已。但现在我还有5天的假期,无处可去的假期。之后,便可以坐上班机,逃离这个太阳遗忘了的城市。 2008年7月27日11点27分9秒 我跨过游乐场的门栏,看见了露天的篝火夜总会,巴西舞娘在台上卖力的扭动身体,台下则疯狂的喝着啤酒或香槟。外围的摆着些圆桌,一个服务生在找钱的时候悄悄卡下了一张50元,但顾客并没有发觉——他的视线全在舞娘快速抖动的3尺2大小臀部上——在同样的位置,他们都长了一块红色的胎记。 边上5米处,一个俄罗斯女孩正打量着这个略显肥胖的失神男人,决定是否应过去和他喝一杯,她的男朋友带着高加索血统,身材粗壮,在舞台后的阴影里抽着烟屁股,试图打劫到更暗处偷欢的男女。 稍远处,华丽的旋转木马在高高低低的旋转着,映出五彩斑斓的波纹。 我被这波纹迷住了。 和最后一场夕阳落在海面上的余光一模一样。 2008年7月27日12点15分08秒 我点了一支烟,绕过这里,向树荫处走去,那里是一片寂静的黑暗。 别无他意,走走而已。 2008年7月27日12点16分24秒 踢飞了路上某个易拉罐的扣环,落在某处草丛,没有发出声响。 2008年7月27日12点18分2秒 我坐在黑暗中的长凳上静静的等待把烟抽完,火光一闪一闪,和呼吸同一节拍。 2008年7月27日12点18分54秒 我呼吸。 2008年7月27日12点19分31秒 我应该记住这个时间。 就像是最后那场落日。 黑暗中,某个东西在动,是昆虫,或是动物,还是阴影?在不平静的移动。 “……对不起……“ 某个女孩的声音在长凳的另一端弱弱的响起。 “对不起”,声音稍微嘹亮了些,“你能告诉我出口在哪个方向?” “出口?” “嗯嗯,游乐场的出口,”,她说话稍微流畅了些,“我有夜盲症,不小心转到这里,出不去了。” “噢……,”,我慢慢的站了起来,侧对着她,手指着一边,“右边,嗯,就在那团光的边上。” 她也站了起来,黑暗中更黑暗的瘦削黑影。 “……我……看不见。” “……” 沉默了12秒之后,我扔掉手上的烟头,转过身说: “跟我走。” 很慢很慢的迈步,就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她突然挨上我的肩,传来了淡淡的Gucci香水味。 “……对不起,我能不能这样拉着你的衣角?”,声音渐轻。 “因为夜盲症。” “是的,因为夜盲症,”,她说。 她在门口的街沿上踯躅,马路上来去的车扫出一道道光影,我无法想象她是如何在黑夜之中来到这个游乐场,明显的只是,她的夜盲症。 她的夜盲症,无法绕出游乐场中黑暗的林道,也无法跨过黑暗中的交通岛。因为黑色蒙蔽了她的双眼,黑色弥漫了她的瞳孔,她无法用她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到光明。 我用手背轻轻的靠上了她的手背,有一点冰凉。 “走,我送你回去。” 她的手背贴着,“谢谢”,声音轻柔。 穿过第一条街的时候,一排带枪的巡警从我们面前站住,拿着大号的手电筒晃过我们的脸,在那刻,我的瞳孔缩小且白茫茫一片,但感觉到她的身体贴在了我的右臂上。巡警向我摆手,示意快走。 穿过第二条街的时候,我听见另一侧海面传来的浪涛声,并且还隐约的看见白色的浪花溅起在黑色的之中。海风绕出楼群扑到身上,带来了热带的味道。 走过电视墙的时候,一条条黑色的影子在我们脚下展开,就像是盛开的菊花花瓣。头顶之上,还传来一如既往的声音—— “……专家认为,目前的状况还将继续……” 罢了,就让这黑色继续好了。 2008年7月27日13点23分8秒 长长的走廊淹没在黑色之中,静的可以听见2个人的心跳。 “停电?” “可电视上说,不会……” “停电了,”,我确定。 “那家里……”,她声音越来越轻。 “可以去咖啡店,有吃的,睡长沙发,直到通电。” “但是……”,她犹豫了5秒钟,“好吧,那就麻烦你……” 我很自然的拉住了她的手,走向了吞噬般的楼梯口。 2008年7月27日19点12分42秒 “现在几点?” “7点12分”,我在桌面上轻敲红色打火机。 “上午下午?” “有何区别?”,我看着她,但看不见,只有烛光照映的朦胧轮廓。 “下午的叫19点12分,”,她认真的说,手里捧着一杯Latte。 “那就是19点,”,我转而问她—— “为什么要去游乐场?” “因为喜欢旋转木马,”,她把杯子靠在紧扣的膝盖上,“喜欢在黑夜里坐在挂满彩色灯泡的木马上旋转,光和影子洒一大片。” “满足了?” “没有,绕进树林了。” 我仿佛看见她摇头的时候摆动起的长发。 “以前,你睡过咖啡店?” “嗯。” “没人赶你出去?” “噢,没有”,我笑了。 “骗子,”,她不信。 我点上烟,火星闪动,“我在这里打工的时候,经常睡长沙发。” “怪不得,”,她打着哈欠,躺倒在长沙发上。 2008年7月28日5点21分2秒 我被淅淅的雨声惊醒。 她正把头贴在玻璃上,嘴边呵出一块气雾,“下雨了。” 突然间,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比太阳更绚亮夺目,我看见了她遐白的脸庞,还未及看清,便又陷入黑暗,洪亮的雷声紧接着响起,在耳边想起。 她缩起了身体,我伸过手轻拍她的肩头,猛烈的雨倒了下来。 我轻轻拍她的肩头,她靠向我的身边。 仅此而已。 雨愈发猛烈的在下。 2008年7月29日19点31分7秒 “雨停了,”,她认真的告诉我。 “知道了” “你根本没看!” “不需要,我听得见,”,我在回公司的短信, 31日9点27分必须赶到机场。 “但……好像在下雪?一闪一闪的小白点,我看不清……”,她狠狠的把鼻子压扁在窗户上,就好像是被拍死的苍蝇。 “怎么会,现在可是……”,我笑着转过头去,但表情凝固在脸上,真的,窗外黑夜中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了下来,就在7月29日19点31分7秒! 混乱的世界不需要任何的规律性,遗失了太阳的城市就可能发生任何事情,一切都不需要解释。可悲的是,人并没有自觉,往往把黑暗当作光明,把恶兆当作祥瑞,把偶然当作必然。 有一些人开始涌上街头,把这场雪当作庆典的另一个节目。 我还有时间,距离航班尚有37小时56分。 2008年7月30日15点17分23秒 天空放晴,街道上无数量翻斗车和铲车在忙碌的铲雪。 数小时之前,一些车在雪道上撞上防护栏、道边的树,甚至于不归的人。 “……多起事故,具体损失正在统计之中……专家认为……”,远处的电视墙如是说。 更远处亮起灯火,想必是来电了吧。 “我……”,她靠在我身侧,我静等她把话说完。 “想去坐旋转木马。” “嗯?” “嗯,在雪地的黑夜中,坐上彩色的旋转木马。” “不回去?” “我总要回去的,你也要去机场,但还有时间,对不对?” “嗯。” “回去了之后也不能从此就不出门了,你去Los Angeles也总是要回来的,对不对?” “当然。” 当然,或者数周,或者数天,仅此而已。 “反正时间也不赶。” “是的,还有时间。” 还有15个小时50分。 2008年7月30日16点2分24秒 她坐在一匹白色的木马上。 不,这并不是一匹白马,而是一头独角兽。 独角兽,这种孤独而美丽的动物,因为额上的尖角,不融于一切的生灵。传说中,只为美丽的少女而倾倒,寂寞且高贵的生存了数个世纪,终于迈上了进化的分叉,默默的灭绝,湮没在时间的坐标中。 “真漂亮,”,她说。 “漂亮,”,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独角兽。 白色的独角兽。 “7月的雪地,下午16点的黑夜,”,她兴高采烈的说,“世界乱套了。” 是的,世界乱套了。 她的影子是彩色的,如阳光照射在珐琅上般放射性的散开,并且旋转。 旋转,旋转,直至迷乱。 我感觉到了一丝哀伤,想起了最后的那一只独角兽,默默的倔强前行、前行,高昂着它高贵的头颅,什么也看不见,没有同伴,也没有少女,甚至连湖水也不再泛出倒影,在黑色中寂寞前行。直到倒下,直到崩溃,不知道是否会有一丝丝的迷惘。 “我们还有时间,对不?去坐摩天轮吧。” 还有14个小时35分。 2008年7月30日19点43分7秒 俯瞰城市,光点勾勒出城市的轮廓,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手机悄然自动关上,没电了。 在高处,看不见独角兽,仅是散乱的光斑、光点。 是少女遗失了独角兽,还是独角兽遗失了少女? 当少女再也不能躺在独角兽温暖的身体上,是否也会感到一丝丝失落,或者寂寞。 “去不去喝点酒?”她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酒。 她香气如兰、如麝,轻轻的吹过我的脸颊,就如同春风吹皱了碧绿的池水,轻轻的荡漾、荡漾,直至消散。 还有13个小时44分。 2008年7月31日3点29分54秒 “Los Angeles是什么样子的?”,她问。 “不知道,”,我摇晃着杯子里金黄的液体,此刻泛出一丝丝红光,“没去过。” “很想去?” “无所谓,”,我停了下,“反正也没有特别想去或者不想去的理由。” “真的?”,她往杯子里夹了几块冰,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真的。” “现在还是?” “……” 她凑过头来,“你只要告诉我你想不想去就行,重要的是想,明白?” “……” 我喝了一些Red Label和一些微甜Bally,感觉到了微热。 远处激烈的南美音乐在摇摆,巴西舞娘早已不见踪影,甚至只剩下我和她而已。 这是太阳遗失的第六天,连续六天的狂欢节,未免所有人都感觉到疲倦。 疲倦,或者少女就是因为疲倦而远去,只留那白色的独角兽在森林和草原的边缘前行、前行,高贵且典雅的前行,怀着一片空白,坚持前行。 疲倦,除了我,还有她。 仿佛遗忘了永恒的黑夜,太阳始终都未曾出现过般的自然,我不觉得异样。 “可惜……“,她侧过头,吐出重重的酒气。 我试图点烟,但打火机怎么都不着。 屏息数秒,我猛然滑动红色打火机的齿轮,一道黄红色的火焰出乎意料的冒起,宛如熊熊燃烧的火把般的明亮,仿佛穿透了整个黑暗的城市,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光明! 在光明之下,我看见了她温润的嘴唇和迷离的眼眸。 看着她的脸,突如其来得感觉,就好像看着我自己一般的熟悉,是的,仅是熟悉,血液在头侧流动,熟悉,这就够了。 当少女凝望着躺下的独角兽,纯属无意的一眸,是否也会感觉到同样的熟悉? 但在我牢记住这张脸之前,火焰散开成一堆暗红火屑,再一一的灭去,一切重新沉入黑暗,仿佛从未醒来过。 还剩下5小时58分。 2008年7月31日5点12分8秒 “……持续时间更……异常变化……”,电视墙依然在喃喃自语。 她靠在我肩上,懒散的向她的住处走去,那座楼的窗上灯火通明。 是的,回去的时间到了。 但那又何妨,回去了之后也不意味着从此不出门,Los Angeles也仅是在地球的彼端而已。 无非是还需要一点点时间解决一点点的距离而已。 她张开眼,望了一下楼,“我要告诉你……” “嗯?” 她突然像惊醒般的,“我要去买点咖啡。” “咖啡?” “想坐在家里的长沙发上,闻着咖啡的味道,就像在那个咖啡店一样,然后……”,她突然惊醒,“你不会偷偷溜去机场吧?” “当然不,“,时间对我已无所谓了,Los Angeles瞬间离得遥远,再说,不去又何妨? “你乖乖的站这里!等我!”,她转身面向灯光,带着微笑。 微笑得灿烂,虽然看不见,但确信。 我站在这里,四处瞭望,除了一点点的灯火外什么都看不见。 航班将在4小时15分后起飞。 但又如何。 这是个遗失了太阳153小时48分19秒的黑夜之城。 但又如何。 突然间,我感觉到天边似乎有一点微亮。 此时是2008年7月31日5点15分18秒! 红色! 太阳照常从天边升起! 一抹艳丽的红色慢慢的从地平线穿透出来,划破了沉重的黑幕,扫过了层层高楼,刺痛了我不见光明的双眼! 光明就像是血一般的红色! 所有的窗户都被打开!探出了一个个人脸,这是决不会被忽略的日出!在我以为是永久黑暗中的日出! 光线慢慢的升高,直接扑向我的头顶,感觉到了无比的温暖。 许多人拥到了街上,观看这持续亿万年来的日出,仿佛第一次呼吸到空气般的激动。 “……专家表示,这代表着持续一周的异常天气的结束……“,电视墙切换成了直播,”……市民有望……”。 我突然醒觉,朝周围望去,全部都是陌生的脸,一张一张,仰望着天际,带着惊奇和兴奋。 全部都是陌生的脸。 陌生。 我体会到了独角兽的孤独和冰冷。 日出之时。 时间在凝固。 2008年7月31日5点23分33秒。 我知道,在认识了90小时5分2秒以后,再也无法从人群中认出她来。 16/06/2007 6月16日夜晚闷热在我的房间里,门的对面是一排巨大的窗,但可惜真正能打开的仅仅是其中的一小扇,其余的就像是水族馆的鱼缸般的不透风。再加上那个冬天不制热,夏天不制冷的空调,成了2个豪华但绝无实用性的摆设,就象是手机店里的纸模。 我站起来看了下空调的牌子,美的。 这间房,这栋楼,乃至这个园区,这个地段,都是这个城市最昂贵的地产之一。 当然,这既不是我买的,也不是我租的——至少没有付过租金,我只是暂住而已。 这幢楼的昂贵之处在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上写着,住户可以通过这鱼缸样的玻璃窗看见对面体育场的比赛,演唱会,一切的一切,甚至于奥运会。 但最后那一点,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在之前的4个月,体育场已经被炸了个精光,并且种上了一茬茬的植被。 那些植物,有的已经渐渐的长大,有的甚至还开了花,当然,也有水土不服而死掉的。 但不要紧,在夜晚的时候,会有绿色的射灯将绿色的光照在那些花花草草之上,就象假笑般的不真实。 下午我去逛了下街,带回来半只西瓜和一双鞋。 西瓜倒也罢了,那双鞋是Merrell的打折鞋,299,不贵。 但考虑到这是我2个月之内买的第四双运动鞋,就显得有点过分。 我总是很难抵挡这种诱惑,鞋也好,电脑也好,罢了。 起初是买了双adidas的户外运动鞋,翻毛皮的,非正式的款式,原价680,折后480。 接着因为天渐渐的热了,我又试图去买双沙滩运动鞋,看了一些,都是300以上的,觉得贵了点,或者说不值那个价。逛来逛去,买了双打折的One Polar的,但实际上我并不知道这个品牌子,仅是因为便宜而已,105。 回来后查了一下,这是一个姓温的国人在南方所开的一家厂所制造的,非我对国产品牌有什么偏见,总之就是不爽,又去买了双adidas的镂空运动鞋,380,比类似款式的Nike漂亮许多,价格也贵了许多。 但搞来搞去,我还是觉得我缺一双正式的运动鞋,或者说是看上去像运动鞋的那种运动鞋。因此既然逛街看见了,何况Merrell鞋几乎从不打折,400以下的我根本都见过。 有了那么一堆鞋,我还是会去想Nike,CAT,Hangten……. 这是一种邪恶且昂贵的嗜好,必须要抑制住。 还是那双105的鞋最舒服…… 我对自己有点无话可说。 6月16日,天气很晴每到这个季节,我总是昏昏沉沉的,夜里总是习惯性的睡不着,睡不好,或者说是不肯睡,但总是一回事情。窗口挂着厚厚的拖到地的窗帘,被即将暗弱下去的夕阳映照得如同巨大的钨丝灯泡,显得十分的不合季节。 这是个长型的房间,门的另一面是巨大的玻璃窗,窗上盖着窗帘——这已经说过了——使得房间变得昏暗,窗口的边上是一张巨大的床,即便是睡3-4个人也绰绰有余。 等到了晚上,就可以躺在床上看窗外的夜景,这里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准确的说,是最昂贵的地段。 但我一次也没这样看过窗外,窗帘总是挂着的,我喜欢这样。 我拖着红色的行李箱来到这个城市,这个房间的时候,是寒冷的冬天,但此刻,和遥远的南方一般的热,让原本就恍惚的我似乎有了一点错觉,仅一点而已,这里的空气不是我所熟悉的感觉。 但似乎又很熟悉,我喜欢遥远的感觉,哪怕仅仅是2000公里。 我才到的时候,房间里有一台台式电脑,跑得有点慢,但看上去比我用惯的那些要好得多,至少不必敞开机箱。 我带来了我的笔记本,不是我所有的,一台在床上,另一台则被我懒洋洋的放在了腿上,而我则陷在沙发里打着字。笔记本放着一些音乐, 应该是营野洋子为某部动画所做的OST吧,我是听Escaflowne喜欢上的,随即下了几乎是她所有的作品,或者不是,但反正也有许多,可惜的是都不如Escaflowne那么的好,一想到这个,我就禁不住又去翻出那部OST。 我为那台台式机装上了WIFI,因此可以捧着笔记本在房间任意的地方上网,但我不需要这种移动性,我总是常时间的呆在某个角落,无非是省了网线而已。 我沙发前有一张茶几,上面有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关于一种叫unicon的计算机语言的,学会了能干什么,目前我还不晓得。 另有一本是岩井俊二的《燕尾蝶》——我还有他的《关于lily-zhouzhou的一切》,但此刻不在茶几之上,还有二本吸血鬼的书,这是为了我写的某个剧本而买来的参考资料。 这几本书的送达者,一个似乎是黑黑矮矮的南方人,在早上8点拨了我的手机,随即又敲响我的门,使得无法再次入睡。 在这房间里所有有关计算机也好,法语教材也好,都是我的消遣物,我可以看它,可以学,也可以不看,不学。是的,学一点东西是我的爱好,我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我的爱好,有些人以为这是幸运的事情,但实际上则恰恰相反,我常为要把喜欢的事情做好而绞尽脑汁头痛欲裂神经衰弱。 假如不喜欢,那就不必了。 我非常想喝茶,那种浓到苦的茶,但这里没有,甚至连饮料都没有,因此我用一只非常漂亮的玻璃杯倒了一杯自来水,居然觉得甘甜,不知道是否该为此感到庆幸。 你或许知道,有些时候,我想写一点东西,而在另一些时候,我则想读一点东西,这样的过程类似抄袭,读和写之间总感觉有一些因果关系,也或者是我太多心了。 我几乎都是拿电脑在写,最早的时候,是一台19寸CRT的台式机,现在那个CRT上显示的字模糊得叫人头晕,或者是大限已到。 也有一阵拿一台白色的ibookG4在写,写出的东西需要在word转换并且重新排版才能阅读。 但我不是总带着电脑,所以有的时候就拿手机写,为此买了一个qwerty键盘的blackberry7290,打字手感还行,但机器反应有点慢,本来想换灌了WindowsMobile5的I-mateJAQ的,又想了一下,算了。 我对电子的玩艺总有不可控制的热情。 现在捧着的这台笔记本是2个月前买的,或许可以称之为新的,但外观又不象,自从划出第一道痕迹后,我就抱之无所谓的态度。 而我之前那台ibookG4就从不会被划出这样醒目的痕迹,它只是慢慢的泛黄,好像一个抽烟人的牙。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台贝壳型的ibookG3,没有划痕,没有变色,甚至还能装最新版的OSX,玩玩魔兽,假设用来写字则完全没有问题,可惜充电器坏了。 现在这台廉价的W18虽然说和洗衣机是一个牌子的,但从各方面来说都还不错,唯独电池似乎有点时间太短,开着WIFI更不行,但续航时间长的又死贵,倒不是买不起,就是觉得不值而已。 我喜欢电脑,越多越好,我喜欢在空气中弥散着神秘的电波,我喜欢这些。 在3-4年前,我空下来就做做自己喜欢的动画片,现在则是打打字,动画片一个人做会烦躁,打字就永不会。 除非你写不下去。 但还可以乱写。 我总算是悟到了,我过去写的那些,放之以时间,自己也看不下去,不想看,想都懒得想,我还打算写。这半年来一直没怎么写,确切地说是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但不必着急的。我还会继续写,写到我感觉这个故事我不喜欢。那么就简单得的delete好了,反正左右都不存在价值可言。 我看了《中国北方的情人》,和《情人》是一个故事,完全一样。 就玛格丽特杜拉斯来说,她的书,她的文字,做作,煽情,花哨,但总把我骗了。 二本书所区别的是,前一本是纪念版,是为了特别纪念某个人的去世而写的,后者则是自然的表述欲望,我感觉。 看过《情人》的话,还是不必再看《中国北方的情人》了。 Escaflowne的音乐真是无比的华丽。 15/01/2007 奔月她感觉到身体越来越轻,仿佛陶醉在一片虚无之中。 感觉渐渐的蔓延,周遭的一切也开始远去,这好像是一场梦,她义无反顾,但仍存着一丝恐惧。 在她下面,或许还有一把能戳穿日月的箭正遥遥指着她,而握着箭的人例无虚发,也从不曾犹豫。 在他的箭下决没有逃生的可能,他的箭具有无可比拟的速度,即便是继承了伟大的帝俊与羲和的血脉,也无法抵挡,也无法逃离,只能化为一缕烟云而湮灭,而他从不曾犹豫过。 而她能做的,只是尽情的融合在太虚中遨游。 这些她都知道。 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知道了。 决断的离开,绝不留给自己任何悔恨的机会。 她似乎还能感受到箭的寒意,凝结成一簇,穿透了整个身躯,使得她通体冰凉,变得晶莹,空无一物。 冰冷冰冷的寒意。 那锐利的箭镞,是她所熟悉的玄黑色,来自怒浪中的礁岩。这些礁岩终日在与滔天的风浪所抗衡,因此而变得锐不可摧。他采集的时候,双腿曾被水中坚硬的蚝贝所割裂,是她为他敷上了青绿的膏药,那个时候他凝望着她,带着笑意。 那笔直的箭杆,来自南海之滨、弱水之侧的青竹,被凝霜磨拭成了淡淡牙白色;那巨大的弓身,则是他从蓬莱山上巨大的扶桑树所砍伐得来,砍伐时的震动如惊雷,如崩裂,连天帝都在暗暗的叹息。 这些她都知道,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她始终在他的身边。 宛如真实,却只是一场梦而已。 她夜复一夜的做着同样的梦,但其实并没有什么日夜之分吧,周围始终是凝固的夜色,不可脱离。在梦中醒来,寒意始终无法驱散,她叹息,伸手去抚摸玉兔,借以汲取一丝温暖。 这是皎洁宁静的宫宇,除了远处依稀传来的伐木声,别无所有。 或许只有玉兔知道,她在沉睡的时候,就会化成一只洁白的蟾蜍,静静的喘息,紧闭着双眼,仿佛被梦寐所惊吓,却不能醒来,一夜复一夜的重复着。 它为她而捣药。 她偶尔也会想起很久远的往事,在那个时候,她不再觉得寒冷,甚至会感觉到酷热浇淋在背上,简直要滴下汗,这种久违的感觉在这般冷冷清清的宫宇中显得无比虚幻。 她知道那是真实的。 在那个年头,帝王中康荒淫而失去了国政,连天上的神都不再遵循规则,十日尽出,晒得土地干裂、河流枯竭。民众试图在树荫下寻找到一丝甘凉,但连千年的古树都开裂枯萎,燃烧起了丛丛的野火;试图要祷告天帝,但却找不到任何可用作祭祀的供物,也找不到任何可承受旨意的龟甲。 八荒四野之内寸草不生,生命喘息着,等待灭亡。 是他,傲然向众神举起了弓,向那几不可对视的太阳射出了充满怒火的巨箭,这箭,破开了天地间虚无的阻隔,超越了一切人神间的力量。她就在他边上看着那些被射中的太阳神,被一一击破,化成了独眼乌鸦,再被自己的热量所燃烧殆尽。 他被重生的民众奉为王,摄理一切国政,而她则是他身边的妃,不弃不离。这个人没有丝毫的野心,他努力平抚着民的创伤,站在高高的宫殿上,对他们说,你们的王啊,是继承了先帝们血脉的少康,他会用仁来更好的治理天下。 民众愕然,旋即又被深深地感动,久久伏在了地下。 但或者就在那个时候,她感觉到了一丝的异样,她曾离繁华的王宫那么的近,却被他一句话轻轻的放开。难道他不知道她希望有细细柔和的丝绸来包围她滑腻皎白的身躯吗?难道他不知道她希望被芳香颐红的花朵所包围吗? 他带着她回到了初始的草房,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 但这已是不可能的。 至此他终日的奔波,为王的天下而奔波,以他的威望,以他的武力去征讨那些凶狠的蛮戎。他频频的远征,她不能再始终跟随他的左右。 她对他说,不能这样! 他浅笑,抚摸她宛如丝缎的头发,不说出一句话来。或者他已经察觉了,也或者没有,诛杀了高高在上的神的凡人啊,绝不可能逃离神的诅咒,他或者会在这一场战争中被杀死,也或者是另一场战争,发生的时候,他不希望她在他的身旁。 他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她什么都不知道。 西王母羲和虽然伤感于被射杀的儿子,但也垂怜于他的命运。 她的儿子不服从她的旨意,肆意的出动,残害了下界的民生,他是为了生存,仅为了生存而已,以超越人的力量去射杀了神,命运的黑线就悄悄的缠绕在了他的身上。 她无法改变帝俊的意志,但隐有所动,于是召唤他,并对他说: 羿啊,留给你二包神药,以免除神对你的惩罚!只要你服下了药,就可以来到天宫,成为神的一员。要记住啊,只服一包只能延长人的寿算,却无法让你获得神的地位,命运的缠绕啊,绝不是人所能逃避的! 他惶恐的退下,却不忍服下,他还有她。 他要她把药细细的收藏,或者在他们垂老的时候,以获得更多相处的时间。但在此一刻来临之前,他还要征战,他要和她享受他理想中的世界。 在他征战的时刻,逢蒙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羿已舍弃你离开了!何必再苦苦等待呢,自从射日的那一刻起,羿就开始幻想神女的垂青了,他把药留给了你,因为他已不需。作为人,哪里可能有不想成为神的欲望呢! 她为之心疑,在他归来的时候,抱住了他的腿,请他不要离开。他依然是浅笑着,仿佛是许多年之前的一般,告诉她还不能停止,或者再只要一场出征,就能获得永久的安定。 一场又一场,他奔波着。 她对他说,不能这样! 而他只是浅笑着,什么都没说出来。 逢蒙又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羿再也不可能回来了!你若是服下了神药,就可以看见他在天宫上和神女早就背弃了你!再也不要犹豫了吧,服下那些药吧! 她为之所动,但仍等待着。 一天又一天,他尚未归来。 逢蒙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相信你的眼睛吧,羿决不可能回来了!他把你留在这样简陋的草屋中,你还需要再等什么呢?人生的时间啊,就像快马奔驰般的过去了,你若是不乘年青时服用,难道还想变成一个枯老的神吗?不要再去想羿了,他早已飞身去了天宫,把你独自遗落在人世! 她决定不再等待,或许是耐心的耗尽了吧。服下了神药,慢慢感觉到了轻盈的渗透,身体开始飘忽,是的,她要飞离这个地方,去看一看天宫的威严,这个人绝不值得她徒耗时间去苦苦的等待了。在飞升的时候,也忽然有一缕的异样感觉笼罩了她。 向下望去,是他错愕的表情。 她惊慌,更加迅速的飞离,只能是这样了吧? 过程中,她感受到了后背的冰凉,她知道她无法避开他的箭,但也只有这样的吧? 她不曾回顾,也并未看见他的手慢慢的放下了弓箭。 遨游到了荒凉的广寒宫,除此之外,别无可去。在这里有高大巍峨的宫宇,绝不是下界残破的王宫所能比拟的;在这里有月光凝结而成、皎洁滑润的绸缎,也不是村妇饲养的蚕丝所能替代的。这一切比她所想象的更为奢华,就好像是一个绝美的梦境。 她成了神,不再面临生老病死的忧愁,但却是最孤独的神,除了玉兔的陪伴,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但她再也无法安然的入睡,夜复一夜的做着恶梦。 一些年后,又来了一个叫吴刚的人,总是在终日的砍伐那高耸的桂树。 他告诉她,神答应他,只要能砍伐下那桂树,就可以获得无比玄妙的仙法。她看着他,带了一丝哀伤,他难道不知道树的伤口都会在第二天自动的拟合吗? 他告诉她,羿最终为寒浞和逢蒙所杀,并未逃过命运的牵缠,被狠狠地砍成了肉酱。她微笑,但不相信,那么神勇刚强的羿怎么可能被人所杀呢? 她终不曾回顾,因此也未看见他的手慢慢的放下了弓箭。
05/12/2006 锦衣卫-11她在象征着自由的北京城中游荡着,虽然不曾走出城门以外,但已感到了无比的满足——这些自由的空气虽然夹杂着尘土,气味也不太好闻,但因为是自由的,因而值得赞颂。与此类似的是,周围的走动的人流,穿着破烂的衣裳,说着粗俗的话语,但因为是自由的,因而显得可爱。这些和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虽然仅仅是用简陋的材料再加上简陋的工艺做出的粗糙的玩意儿,但也因为是自由的象征,因而值得购买——一直到她发现他给她的钱,最多只能买个烤红薯或者一碗没有牛肉的牛肉面时,这种好心情才被狠狠的打破。 这或者是因为他并不满于这种赤裸的敲诈而进行的挣扎,也可能是在东岳庙呆了太长时间的后遗症。但不管如何她都被深深地激怒,并且精心的策划她的报复。她知道“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道理,她虽然不是天子,但却是大行天子之女,当今天子之妹,再怎么说“伏尸数百、流血几里”的威仪总是有的。 但盲无目的的走着,看着路上那些可爱且自由的路人,她的怒气稍微消退了点,就决定放过这些人而专找那个死太监算账。不过这绝非轻易的事情,她知道那个太监武艺高强、身手不凡,要动手则是万万打不过,如果下令命他自杀恐怕也不会遵从,只有派大兵围剿,但就暴露了自己胡乱游走的秘密——就无法继续这种自由的漫步,而回到层层侍卫的严密监护之下了。 所以她决定采用折中的方式,把这个太监如同钱袋般的带在身边,即可用来付账,也可以用来充当护卫、跑腿等等——即便这种轻狂的出游被皇兄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身边带了一个太监,甚至还是魏王手下的高手,多少显得正式且隆重了些。 自那天以后,他便常常随着她出游,这打破了他孤独的遐想,把他从幻想的世界中拉回了眼前活生生的世界。她的那些侍卫因为老是失去公主的行踪,但又不敢回报,好在她总是安然无事的在日暮时回宫,因此每每需要编造一些华丽正经的故事,写进皇宫的起居注中。其中有些人成了作家,写起了各种不伦不类的神怪小说,比如《封神榜》、《西游记》,显而易见是受到了东岳庙的影响;还有些人则造谣成性,开始纂改、捏造许多古人的典籍,比如《洗髓录》、《太公兵法》。 京城的许多地方他都曾去过,但却是在许多年以前,已经被深深地埋藏在脑底。一些地方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另一些则彻底改换了头面。他走过那些地方,就好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但仍保持着一贯的不动声色。 她选择的路线大多避开了太过靠近禁城的地方,以免碰到熟识的人等。但这很难,承天门外的长安街西单牌楼便是最热闹的所在,由于各处衙门多上此处来采办笔墨纸张、布匹粮食,引得诸商家纷纷在此建起了各种商铺和酒铺饭馆,可以说是最热闹的所在。 这些他都知道,也曾踏过,只不过现在这里走动更多的是内府的太监和乞讨的流民而已。每次等她兴致消退之后,这或者是在午后慵懒的睡意来临的时候,也或者是日暮黄昏不得不归去的时候,但不会更晚,他就会慢慢的踱回东岳庙,回到了那个起点。 他回去的路有时会经过朝日坛,这是在朝阳门外皇帝拜祭太阳的地方,但对他却有着一些额外的意义——在很多年前,或者是七年前,或者是六年前,但不会更短,他就从这里出发,绕道来到了东岳庙。当他走近这里的时候,就看见了从东岳庙门口所看不见的景象——其中他最最熟悉的锦衣卫所早已破乱不堪,一大半门面都被相邻的守坛的衙门占了去,连一个把门的老卒都看不见,门口还贴着一些陈年的制书文告,落款再不是他所熟悉的“骆”字样,而是换成了“田”。直到看到了这种场面,他才真正的从幻想中挣扎开来——他所仰仗的白胡子老头、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再也不可能给他任何指令。 他陷入了完完全全的孤独之中。 锦衣卫-10他依然是每天一成不变的闲坐在庙门口,仿佛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这个只是表面现象而已,他平静的生活已经被扰动,不可能没有留下一丝的涟漪。他似乎早就见过她,在许多年以前,在他走进东岳庙之前就曾看见过这样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 在此之前,他创建了孤独,再投入其中,并从内心的感到安然。对于这些,他解释成锦衣卫或者缇骑的职业附带而来的东西,就能够完全平静的接受,就好像它完全不存在一般。得到了一些东西,总会有一些额外的付出,或者是孤独,或者是其他的东西,但遗憾的仅仅是他不知道得到的是什么。 对于这双眼睛,他不能凭空的去想象,只要一试图想起,就会隐退至一片虚无之中。除非是对视般的凝望,才能够涌起一些熟悉的感觉,并且附带想起一些依稀的画面,这或者是因为时间太过悠长散乱的缘故,也或者是眼睛的主人始终在变化之中。但遗憾的是,处于对视的凝视状态中,他就无法如愿的把自己隐退至孤独或者虚无之中,对于这种赤裸裸,他有一丝不知所措。 他无法预料她会说出什么或者做出什么,但总之在他控制之外。他不习惯被人这样的凝视,更无法习惯被人这样恶狠狠的要挟,此刻刀似乎是不适用的东西,但除此之外,他再没有任何可依赖的信心。他需要有人告诉他怎么去做,只不过此刻他也知道不可能是那个白胡子的老头。 他无可奈何的站了起来,同时感受到了失落。这无非是一个小女孩,可能还不足二十,手无寸铁,但由于沾染了皇家的血脉而变得至高无上、无可违背。事实上,他有钱,锦衣卫是一份报酬优厚的工作,并且这份工作甚至没有什么花钱的可能,他不能随意的出入酒楼妓坊,也不可能求田问舍,甚至连高马轻裘都不可能。 她接过了他给的钱,感到了得意的喜悦,并且再次要求他帮她在皇宫侍卫的众目睽睽前消失,当然这也办到了。她消失了在自由的空气中,仿佛进入了一扇从未打开的门。而他颓然回到了东岳庙的门口,继续看着朝阳门外的重重山峦,在那青山叠嶂之外,他从未去过。 但也可能不是这样的,他仿佛也到过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山路沿着海边蜿蜒曲折,二边偶尔有一些高大的樟树或者榕树,或者鸢尾——这不可能是在寒冷的北方,但他已经想不起是在哪里了。风会带来海上的潮湿的腥味,让人觉得慵懒和舒适,也让人觉得一丝的不适应。 绕过这些翠绿色的山和海面的反光,就可以来到一个吵吵嚷嚷的城市,这些城市里有一些低矮的土房和一些黑瘦的居民,这些人常聚在一起闲聊喝茶或者农作,与此类似的是这不是一个人的独行而是和他们在一起。 他们是一些缇骑,是一些锦衣卫,他们带着轻薄的长刀并且毫不掩饰的披着肆意的红色。在这种时刻,他不曾感到孤独,他不需要掩饰,也不需要潜伏,他们要做的事仅仅是奋力的挥刀,屠灭那些最后残存的嗜杀且顽强的倭寇。但一瞅见那些当地的民众,他就开始怀疑是否必要做这些事情。 在一个月夜里,他们向一个水寨开始了冲击,海水翻溅到身上带来了阵阵的湿热。在月夜中,他们的锦袍闪耀着血般的红色,这自然对暗袭不利,但没有人愿意脱下这象征缇骑的标志。水寨之上没有人射箭,也没有滚木、落石等等,那是一些长刀近战的浪人武士,正平静的等待着短兵相接。 在此之前,骁勇的藤甲兵曾强攻过这里,留下了具具尸体和遍地的藤甲,他们淌下的血浸红了整个海边,使得这些倭寇更为狂傲。也有编列成鸳鸯阵借火枪、弓箭的掩护奋勇前冲,但那些阵势被倭刀所劈开,交错的贴身战无法发挥火器的威力,他们吼叫着向前、厮杀、倒下,就如同翻卷的巨浪不懈的冲击,但终有退潮的时候。 这些锦衣卫无声前袭,他们不需要借助嘶叫的力量,也不需要任何的掩护,他们看见了手执倭刀的敌人——这些敌人手持单刀或者双刀,正以同样的平静等待着那一刻,等待决胜的一刻。他周围不停的有人倒下,但那些人至死都没发出一声呼喊,因此他判断不出局势或者意识到恐惧。他们仅仅是以最简单的战法对付最简单的战法,以最简单的勇气对峙最简单的勇气。 他们的敌人,是一些倭国丧落的武士,流落到异域的狂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征战,从名将俞大猷的藤甲兵、戚家军的鸳鸯阵下生存下来,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者。他们不相信复杂的军械,也不相信巧妙的布阵,只相信单纯的勇气。 在厮杀中,一个凄凉且诡异的歌声响起,这是那些倭寇中的歌伎,也是倭寇的古老的习俗。在这种歌声中,他们经过了百余年的战国时代,在无数人倒下的尸堆中残存了下来,并且面对着大明朝最为精锐的锦衣卫的硬撼。 那些缇骑,仿佛失去生命的傀儡,毫不作声的厮杀着,这并非是精心设计的暗杀行动,但却保持着同样灭绝生机的一刀。他们以刀和刀对峙,以完全的速度对峙,甚至没有格挡的动作,他们对死亡保持着沉默,这完全是杀手的姿态,而不是战士的勇猛。 他们身披着红色的锦袍,因此可以忽略血迹的飞溅,他们有轻薄若纸的快刀,因此再刚猛的倭刀也无法劈断。这些倭寇从没看见过这种不计退路的杀法,一些突然被中断的吼叫开始慢慢腐蚀他们的信心,这些吼声来自他们的同僚,来自他们的心底深处。 这些倭寇可以面对最刚强的军队,但无法面对这些杀手的进迫。这些杀手,仿佛早已死去般的毫无声息,不能被再次杀死。一切源自生命的勇气、毅力等等,都不可能和死亡本身对峙,状态就必须被打破。在那个时候,他拥有同样无惧的眼睛,或者是因为年幼,也或者是没有了孤独感吧。经历过那场厮杀,并且存活了下来,但感觉早已死掉了,因此当他看见那双眼睛的时候,就仿佛看见活着的自己。 25/11/2006 锦衣卫-09她遗忘了那首未解的签词,但那并不需要记得,无非是一种游戏罢了。倘若皇帝问起来,说是去东岳庙为国祈福未免是极端巧妙的借口。那个地方,嘉靖皇帝去过,万历皇帝也过去,甚至连门口石匾上“永延帝祚”、“秩祀岱宗”的题词都是委派当时的大学士、内阁首辅严嵩所提。 她甩开了周遭严密防护的卫士,独自逛到了大街之上,就好像逃离了层层枷锁和牢笼,获得了充分的自由。但其实这种自由仅仅是暂时的假象而已,只要夜幕来临,她就无处可去,只能选择回到来时的地方。甚至于独自都只是一种假象,在她的不远处,始终有个道士在不慢不紧的跟着她。 他一直在为自己的行动而感到忐忑不安,因为无法判断是对还是错,可能这件事情就这样的烟消云过,但也可能不是。他并不想决定某些行动,或者判断对错。事实上他也只擅长按部就班的行动,悄悄地潜伏、猛烈的刺杀——这些都不需要思考点什么,做起来就会轻松自然。因此他越发的怀念那个白胡子老头,想知道他是如何决定每一个行动,进行每一个判断的。 对于一件不知道后果的事情,他觉得还是保持挽回的可能比较好。于是他静静的跟着她转过每一个角落,看着她欣喜若狂的傻样,潜伏是他所擅长的,绝不会像那些皇宫侍卫般的被她所感知、以至于讨厌。与此同时的是他不停的进行着思考,当觉得必须要除掉这个危险的时候,就会拔出刀毫不犹豫地砍下,哪怕是在白昼的太阳底下,哪怕是在人熙攘攘的大街之上。 她始终没能感觉到这种危险,可能是因为她的年幼,也可能是因为她的胆大。终于能独自混在人群里走上大街、并且能随意的和人说话对她来说是个值得骄傲的举动,在某些时候里,她经过街上时,所有的人都必须要回避、肃静。即便是她换上便装,也很难真正的接近人群,那些试图和她说话的人可能会被侍卫拦在一边,也可能本身就是便装的侍卫。 摆脱了这些人后,她就可以自由的走动,比如说去看看南来北往的商贩带来的新鲜货色,也可以去听听茶坊酒楼里的说书唱戏,甚至于听街边要饭的苦经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虽然这些货色远不上皇宫大内的供品,这些说书唱戏也比不上教坊司的御前戏班,但也阻挡不了她好奇的心情,这可能是因为年轻吧。 她在城里逛了很久,一直到她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浑身上下没有带一文的钱。作为金枝玉叶来说,钱完全是无用的东西,但作为一个逛大街的人来说,没钱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再怎么说人的肚子总是会饿的,而且因为此前的兴奋,她耗费了太多的精力,饿起来也来的突然猛烈,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往皇宫的方向走。 边走她边吸取教训,于是她这样的想着:非但她身上没钱,整个皇宫都没有一文的钱,但不要紧,可以敲诈那个东岳庙的太监。反正太监总是非常的有钱,尤其是东厂的太监,让他付点钱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她走入了深不可测的皇宫之内,可能是骂了守门的太监,也可能是拿出了什么印信。这些他没有看清,因为他突然想通了一个道理,即便是那个白胡子的老头也不可能让他去杀一个皇帝的妃子或者公主,由此他放下了焦虑不安的心情,坦然地回到了东岳庙,丝毫没有感觉到他的晦气远远还没有走完。 锦衣卫-08他阴沉着脸,感到了一丝不知所措。 这种事情并不在他计划之内,所以也没有现成的答案。一时间他想了许多,但决定并非是他擅长的事情,他可以转身就逃走,但逃往何处是个问题;他也可以尝试抢过刀来把少女灭口以便继续埋藏在东岳庙,但如何处置尸体,他又没有信心;当然他也可以立即自杀,以便永久保留这个秘密,但好像又没有到那一步。在此时此刻他就想起白胡子老头的好处来了,只要有他在,他就可以完全不必思考。 她看着他严肃的样子,心里觉得好笑,并且有一股揭穿别人秘密的骄傲感涌了上来。她还有一半是个孩子,因此考虑不到危险的后果,大声宣布着她的判断: “我知道你!” 他阴沉无语,感到了身周涌上的寒气。 “你是东厂的人!” 她想了下又补充到,“是给魏公公守祠吧?”,言语中略带一丝不确定。 刀的上面有官府的印记,是厂卫当然没有疑问,那件红色的锦袍却从未在厂工中见过。它太红、太艳了,红得就像是流淌的血,因此不能被太监所喜好。但身处魏公公的祠堂,当然没有其他的可能,魏公公执掌东厂,派个把人暗中参看是否有人对神像不敬早已经是路人皆知的秘密。 她很聪明,可以想到这些,她很幸运,没有想到另外一些。 他稍微松懈了下,心里回应道: “不,你不知道我。” “我就是知道!”她简直把手指点到他的鼻子上了,眼睛瞪得滚圆,一字一句的说:“你现在要听我的话,我就帮你保守秘密,不然我就大叫,你不怕在这里混不下去?” 他觉得有一丝的好笑,这少女莫非是要和他谈判?还是想逼迫他?明明还是一个孩子,却要装出盛气临人的样子。他把背握着的手放下,因此离刀又近了一尺,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瞬间夺过刀来,在她试图叫喊之前切断她喉管。 他很仔细的看着她的脖子,像白玉一般温莹的皮肤,微微透出蓝色的血脉,在里面流淌着和锦袍一样艳红的血液。以这样娇嫩的身体,绝对无法抵挡他冷如极北寒冰般的一刀,他已经准备好了,打算承受滚烫鲜血的浇淋。 “你听着”,她突然放低声音,凑近了过来,他略觉尴尬,稍稍一退,“在我周围有些人老跟着我嗳,你能不能帮我甩掉他们?你应该武功蛮高的吧?” 他无语,把手又背到背后。 索性抛下手里的刀和锦袍,她步步逼迫。 “你到底行不行嘛?快点啦,我不会告诉魏公公的。” 她在这个人毫无反映下略显急躁,他或许是个年轻的太监,但也可能不那么年轻。他没有理由不接受她的条件,她知道那些暴露的东厂密探会得到怎样的处罚——一想到那些太监所挖空心思想出来的刑罚她甚至感觉到了恶心。 “快点啦,他们又要跟过来了!” 她突然感觉到有一双手轻轻的搂住了自己的腰,就像一阵风吹过般的飘离了这个狭小的房间,吹过了东岳庙高耸的围墙,落到了无人出没的禄米粮仓。她看见了周围堆积如山的粮垛,并闻到了阵阵稻米的清香。她知道那些掩藏在她周围的皇宫护卫还滞留在东岳庙之内,只要她大摇大摆的从粮仓门出去就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并为此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 但她没有看见他另一只手上始终拽着他的锦袍和一把薄如蝉翼的轻刀。24/11/2006 锦衣卫-07她看着他的时候,他正看着她,并且感觉到了一丝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就开始怀疑起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故事中。 事实上那并不能被称之为故事,只是依稀记得有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忧心冲冲和他讲述着道理,比如说太子乃是国家之本,如果太子有了危险,国家就失去了未来等等之类的话。但他的话语含糊不清,不远处又有人鬼哭狼嚎般的吵叫,因此这番话他并没有完全听进去。 那个吵叫受刑的人是试图刺杀太子的刺客,他走近他的时候,心里感觉到了一丝鄙视和悲哀。这个失败刺客似乎预示着他失败的下场,但当时他并不觉得自己将会失败,因为他当时还非常年轻,况且他是锦衣卫,他是缇骑,他擅长耐心的等待和凶狠的刺杀,他不接受失败的可能,更何论还要被擒拿。他还清楚的记得他的样子,也记得他所用的凶器——一根长长的枣木棍,他对着那根棍子看了一会儿就走开了。 之后的几天,一些缇骑埋藏在了太子宫邸的四周,他们如同黑夜中影子一样的不可见,但又散发出阵阵肃杀的味道。这种味道只有久历生死一线的高手才能发出,它预示着死亡,预示着一个结束。但更高的高手则什么味道也不发出,什么预示也没有。 那是寂寞且没有目标的等待,就好比和现在一样,使他感到了不适应,这种不适应被深深埋藏进了心底,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在那段日子里,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太子的一举一动,就好像在寻找刺杀的机会一般的细致。他知道周围还有一些人和他的想法一样,他要做的,就是抢在这些人之前。 他看着太子审阅最秘密的奏章,接见最重要的大臣,甚至临幸他最宠爱的宫女,并且听到了阵阵的娇哼低喘。在这些声音中,他未曾分过一丝的心,这或许是因为他是锦衣卫,他是缇骑,他是最优秀的杀手,但肯定不是因为他的年轻。 除了这些之外,他还看见了太子咒骂皇帝的高寿,以及皇妃的毒辣无情,这并非是他任务之内的事情,因此他选择了忽略。但太子也会有常人的一面,他和他最大的男孩一起玩耍嬉戏,并且怀抱逗弄他最小的女儿,脸上洋溢出父亲慈爱的笑容。那个小女孩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他的所在,使他感到了一阵的惶恐。 他这样埋藏了很久,最终和所有的宫廷争斗一般悄悄的结束了。在这次的行动中,他不需要使用他的刀,也不必用滚烫的鲜血来压制身上的寒意,因此他觉得这是好的。 在这次的行动中,他看见了一个勤勉监国的太子,也看见了一个好色贪欢的太子,他看见了一个嫉妒愤恨的儿子,也看见了一个洋溢慈爱的父亲。其中有一些和白胡子老头描述太子高贵的品德所吻合,另一些则完全相反,于是他就联想到白胡子老头所做的决定恐怕是其中一些是正确的,另一些则不那么正确。 随即他就摇了摇头,把这些怀疑抛出脑外,这是因为他是一个是锦衣卫,他是缇骑,他是最优秀的杀手,他完全不需要考虑任务的正确与否,只要保证彻底的执行。与此类似的是,他现在也完全不必怀疑白胡子老头的正确性,他只要静静的等待命令,这或者是要他刺杀魏王,也或者是放弃返回,如果是后者,那便再好也没有了,他就不必用滚烫的鲜血来压制身上的寒意了。 他想到这里的时候,东岳庙里响起了悠扬的钟声,这钟声被压得深沉,就好像老人发出的低语无法穿透高高的围墙一般,只能散播在东岳庙之内。他知道,这是因为有了贵客,需要所有的道士穿上最好的道袍到各自位置恭迎,像他这样的虽然穿着道袍却什么都不会,只能回到自己房间回避。 于是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见了一个满脸疑问惊诧但却没有一丝恐惧的少女。 锦衣卫-06她第一次来到东岳庙的时候是天启五年的深秋。 在那个季节的京城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天空的云又厚又重仿佛就压在了头顶,风中夹带着无数的尘土无孔不入的渗透进衣服,连呼吸都会变得沉重起来。这是个不适合出门的天气,但她就在那个时候走出了皇宫,来到了东岳庙。 就在那样灰暗的早晨,她走进了灰暗的东岳庙,在庙的门口看见了同样灰暗的他。 他的样子似乎在晒太阳,天空中并没有透出一丝的阳光。又或者象是在瞌睡般的半醒半闭,她只觉得他的样子似乎有点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就开始怀疑起自己,于是快快走过他的身旁,走向了大殿,消失在一片灰暗之中。 大殿中供奉的并不是东岳大帝,于是她绕过了神像,迈向了后殿。看殿的道士试图阻止她——入魏王祠不拜是一项重罪——但还没来得及说话,周围便有一个香客模样的人赶上去拦住了他,并且拖他到边角上窃窃私语。 她看见了魏王像并且感觉到了一丝幽默,就好像看见了一幅临摹坏的画,对于画上的人,她熟悉且不屑一顾,就这样走进了后院,看见了满树的乌龟,同时闻了放生池的臭水味。这种味道是她前所未有的体验,从而感到了心旷神怡,仿佛来到了自由世界,心情也变得舒畅起来。 于是间脚步也变得轻快了起来,还试图逗弄那些乌龟——在她所住的地方,也有种种被当作祥瑞进奉的龟鼋,有些大如桌面,有些身背五色,毫无疑问都是慢吞吞的老龟,看久了就觉得自己仿佛也已变老——完全不可能是这般的身手敏捷,像是背上壳的壁虎,在树上、墙上迅速的移动,这是一些高手培养出的高手龟;当然免不了还有一些低手,它们一看见她就快速的背转身来,四脚朝天的装死。 看过了乌龟之后,她走进了后殿,看见了威严肃穆的东岳大帝,这才是她此行的目的。东岳大帝神像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因此一些色彩已经剥落开来,露出了里面的土胎。同样的,这些殿在刚建造的时候,用的是碧绿的琉璃瓦和红色的墙,以及挺拔秀丽的松树,看上去朝气蓬勃;时代久远了之后,只剩下黑绿色的瓦和赭红色的墙,前者已经残缺不全,后者都已经开裂不成形了,再配上白发苍苍的老道和半死残喘的老松,焕发出一种神秘的色彩。可以说她来的时候,正是东岳庙最好的时间,如果更久也不会更好。 她点燃了带来的香,这种香和庙门所卖的土香不同,后者发出的是浓烈的泥土味道,闻久了就会头晕呕吐。前者则发出淡雅清心的幽香,围绕在殿堂中袅袅飘散。对于行礼这个步骤来说,她产生了犹豫,有些人曾告诉她,当今天下,除非是祖先的神位或者皇帝外,再没有当得起她一拜的东西了,倘若她行了不合适的礼,受礼的家伙未免就难逃一死。但其实东岳大帝死去已经很久很久了,早在周朝开国的时候便已经死去了,她无法再次拜死他。 于是,她未曾跪拜就拿起了旁边香案上的签筒,摇动后抽出了一支沾满污垢的竹签,这便是她此行的目的。拿起来细看后却发现是一首晦涩的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思量了一番后,感觉到了困惑不解,就想找一个解签的道士,于是走向了道士们所住的宅院。 在那些宅院里,可以看见道士们不为人知的一面:有一些在窗口挂起来未干的内衣裤,还有一些则挂着一串串的辣椒、干肉,但这些房间她都不想进去,觉得缺少了一丝道骨仙风。直到走到了最后一件房间,窗口什么也没挂,里面垂下的窗帘显得整洁而简朴,她感觉到了一丝的召唤,就轻敲木门,门却自己松开了,于是她就走进了这间几乎是空无一物的房间。 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外,什么都没有,仿佛是不曾住人的空房,但又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显示了一种虚无的情调。她感觉到这里一定有一个飘逸出世的高人,可以用神奇的方式来化解她的疑问。她被这种好奇驱使而来,又被一种好奇驱使坐下来静等主人的出现。床显得过分的柔软,更引起了她的好奇,掀开被褥一看,却发现了一袭红得像血一般的锦袍和一把轻得像纸一般的快刀。 23/11/2006 锦衣卫-05那是一个和今天一般寒冷的早晨,他悄悄地潜入了皇宫之中。在处处是高耸雄壮的宫殿之间,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有的只是穿甲带刀的护卫。这些护卫都是一些练过武艺的太监,决定献忠心于美丽绝伦的后妃。由此可见李选侍魅力早已跨越了性别,但为什么没有能迷倒那些大臣,着实是一个让人困惑的地方。 在那样的早晨,他没有和平日一样的小心翼翼的埋伏,而是大摇大摆的走在了宫殿之中,他也没有和平日一样的谨慎的挥出一刀,而是不停的大开杀戒把那些试图阻挡的太监砍了个七零八落。他为什么能表现出如此的勇猛,就好像一个冲锋陷阵的将军,只能归结于那天清晨特别的寒冷。 就在他冲入乾清宫的时候,看见了当时尚且年幼的公主。 那就是后来的乐安公主,但当时还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用她那双眼睛狠狠的瞪着他,对于他手上提着的那把沾满血的刀也没有丝毫恐惧。他马上想到,有着这般凶悍眼神的少女,长大后肯定是驸马头痛的病根。但他没打算为驸马治病,只是把她扯过一边,踢翻了尚在燃烧的红烛,把在李选侍怀里痛哭不止的小皇帝一把抱起,就此走出了乾清宫,交给了杨涟。 听到了小贩们的这些话,他就想起了那双恶狠狠的眼睛,那双眼睛不应该长在年幼的少女身上,虽然很明亮也很漂亮,但缺少一种叫做恐惧的情绪。把她嫁给那些野蛮的满人,只怕也能够他们一呛,但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去想,甚至对当时的情景感觉有一丝的愧疚。无论如何,他只是在执行命令,完全不需要做任何工作之外的思考,需要思考和判断的是他的上级,那个长白胡子的老头而已。 当时,那个老头在此之前也和他讲了许多道理,比如说没有皇帝执政的国家就会陷入混乱之中,人民就会遇到各种灾害,蛮族就会造反作乱等等。他扫了一眼四周那些说着东北话的要饭的家伙,把这一丝愧疚抛到了脑后。 那些落难的东北人讲述着在东北发生一切可怕的事情,从而证实了那些商贩的说法,但有一些故事也让他感到怀疑。他是一个被苦心培育起来的锦衣卫,不动声色地听是他受到的职业训练之一,辨别是非真伪则不是,他因此而感到了迷惑,但不再有白胡子的老头来给他讲道理了。 其中有一个故事是一个叫做袁崇焕的将军,带了一万的兵丁守在了关外的宁远城。这是一座孤僻的狭小的碉堡,为的是牵制攻打山海关的满军。这里的兵士都是一个个罪犯和死囚,谁也没觉得自己会在战争中活下来。这是因为宁远城太小了,明军太少了,而满军又太过骁勇了。 满人的首领努尔哈赤打算在正式攻打山海关之前拔掉这如同是脚后跟上的刺一般的宁远,带领了十三万精选的八旗骑兵围住了宁远。城里所有的人都恐慌不止,因为非但是兵少,而且因为兵器上的铁还多少值点钱,都被魏王征去建了生祠,所剩的无非是少量的弓箭而已。 大家都想早点开关投降算了,这种仗无非是一场毫无胜算的屠杀。但袁崇焕并不认同这种想法,他带领了将士拆掉了城内所有的房屋,拿那些石料去加固城墙。他们在他的逼迫下拼了命般的铸城,一直把城墙加固到了有四车道的厚度。并把剩余的垃圾囤积到了墙边。 等到满军开始攻城的时候,他们把别人家门口的石阶从城墙上推了下去, 那些石阶非常的重,因此而砸坏了满军的裹铁高车。并且把别人家的屋梁也扔了下去,这些屋梁随着地势滚动砸翻了一排一排的骑兵。他甚至在别人家的棉被里塞进火药,从城墙上扔下去后再射火箭,烧伤了无数的敌兵。 但十三万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满军虽然遭受到了不小的挫折,但却不能使他们退却。他们的统帅努尔哈赤是一个从未尝过败仗的将领,即使在当年十八万明军二万世仇、二万朝军的围剿下,也率六万铁骑踏破敌阵而大获全胜。于是他发了疯的攻城,把亲兵帅营全压了上去,用铁甲车靠紧了城墙,上面铺上厚厚的木板再裹上层层牛皮以遮挡墙上明军扔下的杂碎,那些骑兵纷纷跳下马来,在墙上死命的挖洞。 城里所有的人都对满军这种打法束手无策,他们越挖越深离城破只是几尺之遥的时候,残留在城内的十一门大炮终于响了。这些炮竭尽全力的怒吼,打炮的士兵也不管已经打红的炮管死命的装药填弹。这些炮一门都没有对准那些近在跻尺的满军攻城兵,而是遥遥的指向了敌军的帅旗所在。 这是一种赌命的打法,如果不能逼迫满军后退的话,那么只有城破了。但满军决不甘心这样的放弃,这是因为他们的强大,他们的无敌,或者是他们的其他一些东西。在两军都僵持不下的状况之下,明军的大炮终于赶在了城破之前击伤了努尔哈赤,所向无敌的满军终于第一次接受了失败,平静又不可奈何的缓缓地退去了。 这样的战局,可想而知的是,那些住在宁远城内的东北人,都恨死了袁崇焕。 锦衣卫-04他在东岳庙等了许多年,刚开始的时候周围的小贩都在不停的议论他,渐渐的大家都对他一成不变的在树下撒尿、在门口发呆失去了兴趣,无非变作了看习惯的景致而已,但那需要许多年。 在大明朝的时候,胡说八道是一项重罪,罪名叫“妖言惑众”。犯了这项罪的人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官员并不会有刑部、大理寺或者御吏台的人来审讯问罪,而都是悄悄的消失了。刚开始的时候,干这种事情的都是锦衣卫,其中有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被悄悄的送到了一个叫诏狱的地方去验收刑讯设备,够不上这些资格的人则被砍碎在家里。 被悄悄杀掉的人的家属都不敢声张这种事情,于是都说是得了某种急病而突发猝死。在这种传染病最泛滥的季节里,锦衣卫也是在加班加点地工作着。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就采用各种药方来防治这种可怕的病,但最好的防治方法是把舌头割掉这点就很难想得到。 过了没多少年,居然有些多嘴多舌的锦衣卫也被悄悄的砍了个稀巴烂,可以想到的是那是皇帝已经不信任他们了,而改为信任一个叫东厂的机构。那个机构的权力比锦衣卫更大,都是由一些太监组成,因为皇帝觉得太监因为丧失了对女人的兴趣因此也对拥有无数后宫佳丽的皇位丧失了欲望。可想而知,京城里又传播了新的疾病,但对防治这种疾病需要把下面割掉这点肯定也很难想到。 又过了很多年,一些东厂的人被一些西厂的人砍了个稀巴烂,西厂的人又被内厂的人杀了个七零八落,那是因为难免也有皇帝是同性恋,未免对太监也放心不下。但最终继位的皇帝英明的感觉到对于这种死循环人手快不够用了,于是裁撤了西厂和内厂,缩编了东厂和锦衣卫。到了这个年份,大家都忘记了那些可怕的疾病,其实还是悄悄地存在着,无非是染上的人少了一点。当然只要你把舌头和下面割个干净,就准可以百病不生。 即便是管理最严格的年代,也很难挡住这些小商贩的议论欲望。但他们不敢议论国事,只是讨论点不痛不痒的事情,但这难免也会说错话,也会有人被悄悄的杀掉。就好像他刚来的时候,种种闲话中孕育着无数的危险,假设他那时很快完成工作,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顺便把这些人都收拾掉。但目前他滞留在了这里,因此这些危险就自生自灭的消失了。 有一些商贩说,现在城里要饭的越来越多了,而且净是一些后脑勺扁平、满口东北话的家伙,这样看来,辽东的局势不稳。另有些消息更为灵通的商贩说,在辽东早反了建州女真,这帮蛮子甚至把沈阳卫和锦州都打了下来,若非前朝的熊督帅和今朝的孙尚书,怕连山海关都守不住。此外还有一些消息最灵通的商贩说,为了对付这种局面,皇帝打算把公主送去和亲。 他听到了这些话,就想起原来皇帝还有几个妹妹,而其中的一个妹妹好像他还见过。 那是在几年之前,泰昌皇帝大行的时候,他的妃子李选侍试图和年幼的小皇帝一起在乾清宫理政。李选侍年青的时候貌美如花,是皇帝最宠爱的女人,若不是她专生女儿,肯定是他的儿子做皇帝。但她的美丽妖艳未能迷到满朝大臣,于是纷纷在皇城之外跪成一片,要求李选侍移宫他处。这帮大臣坚持了许多天,个个都把脑门磕出了乌青,裤子膝盖磕出了洞,除此之外京城中盲人按摩的生意一下子好了许多倍。最后在逼迫之下,李选侍终于灰溜溜的搬到了别处。 大家都说这全是大臣杨涟带头跪大街的功劳,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而已。如果不是还有其他的事件推动,跪大街无非是让扫地的清洁工多放几天假而已。对于女人来说,一帮男人为了她而跪街只能使她的自我感觉更好一点而已,却未必能让她做什么事情。如果可能,她只会希望他们永久的跪下去而证明她的无比魅力。
22/11/2006 锦衣卫-03刚开始的时候,他想到了才完成的那些任务。但因为那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因此而丧失了现实感,变成了一个故事。反复回忆了太多遍之后,每一遍都有小小的不同,累积到后来甚至他自己也不能确认这些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但这并不是坏事,故事与现实的差异可以帮他在这样一个沉闷的状态中稍稍解脱出来。 在一个故事中,他曾经只靠一根芦管埋伏在水下,倾听远处的马蹄声。等数到第四匹马跃过他的头顶的时候,他才奋然跃起挥动手里的轻刀,把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斩于马下。初春寒冷的溪水上还漂着薄冰,他因此而冻得瑟瑟发抖,直到一股热血喷淋到身上,才感觉到了一点暖意。 或者会有人认为他嗜杀,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对环境的迟钝性出类拔萃,因此对于埋伏之类的工作来讲再适合不过了。事实上,他的工作仅仅是埋伏,最后的那一刀无非是对工作的一个了结罢了。杀的是谁,是为了什么事情,对于这些他既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就好比那个将军,他所知道的仅仅是他是一个游击,因此而衣服上绣着老虎,会在某日某刻带着六人的卫队渡过这条小溪,其中三人开路三人断后。他需要提前埋伏进溪水,并且乘他打算一趟而过的时候突然给他一刀。如果不能准确地把握时机,他就很难在这七个身经百战的猛士刀下活下来,即便成功了也很难全身而退——事实上,多数殉职的缇骑都死在了这个时刻——但他毕竟顺利地乘着卫士们目瞪口呆的时间遁走了。 埋伏、刺杀、遁走,他干得流畅无比,一个多余的动作和杂念都没有,甚至没去关心下被杀的是否真的死掉了。他对自己的那一刀有着充沛的信心,刀舞动的时候,就如同阳光穿透浓雾般的切开一切阻挡,不可能留下任何生命。但他的刺杀也仅在此一刀,这一刀是积蓄了漫长等待后的一种爆发,他不可能连续的使出这样的力量。 他想象着埋藏在溪水时的寒冷,这种冷一点一点地渗透进骨头,然后又从身体的内部荡漾开来,使得一切感观都趋于停滞,就好象时间凝滞在某个地方。因此当他一跃而起时,所有的寒冷都随着他的动作、他的意志被转换到了刀上,刀上绽发出刺骨的冰凉,只有滚烫的鲜血可以浇灭。 坐在庙门口的时候,想到了这些全身便泛起寒意来了,似乎他依然浸泡在漂浮着薄冰的溪水之中,即便是暖洋洋的太阳洒在了他身上也无法减退这种从深处蔓延出的寒冷。他需要一把刀,并且溅起滚热的鲜血才能驱散这些寒意,但此时此刻,他依然只有等待。 这一刀本来应该落在魏王的头上,但现在既没有命令也没有机会让他那样做,他的上级——那个白胡子的老头悄无声息的挨了一刀,再也没有机会发出这样的命令。在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些,假设他知道的话或许会悄悄地逃走,也或许会埋怨他给的这次任务,但他不知道,甚至还偶尔会怀念他。 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个留着一大把洛腮胡子的秃顶老头,假设把胡子移到头顶之上或者还能看清他的长相,但当时只有一张好似发了霉长满菌丝的脸。他总是喃喃的自语,这些话很难明白是说给谁听的,需要深刻无比的理解力。 在老头的脑子里,全是一些忠君爱国的大道理,在下达命令之前就会把这些道理讲给他听,全然不顾他仅仅是为了这份报酬才做这份工作的现状。在某些年代,某些人或者是应该被杀掉的坏人,但又在某些年代,他们又会变成好人,所以这些道理偶尔和他的行为有所抵触。干这行的人真正需要的是一颗冷漠且不为人动的心,最好什么都不考虑,但这个老头做不到,所以后来被悄悄的杀掉也不足为奇,正如同他之前自己所下的命令一样。 撇开这点之外,他偶尔还会讲一些故事给他们听,这些故事都是一些古代同行的经历和事迹。他读过书,知道他讲的无非是《史记》里的刺客列传,但这又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举动——那些古代的同行都是为了一些理由去干这种事情的,有的很崇高,想拯救祖国江山黎民百姓,比如说荆轲、高渐离,有的只是错误的交上了损友,比如专诸、比如聂政。 但他并不需要这些理由,祖国江山和黎民百姓并不能让他激动,在他的眼前就有无数的可称作百姓的小商贩,这些人只会在背后五花八门的议论他,并不值得他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况且他完全没有可称作朋友的人,除了那个白胡子老头外,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来到东岳庙的时间一长,他连自己都忘了,所以他仅仅是他而已。 10/11/2006 锦衣卫-022在他来到东岳庙之前,有一个白胡子的老头,他是他的领导、上级、老板、主官或者说是锦衣卫帅,告诉了他一些故事。这些故事来源于史实,但与官方的口径不吻:比如太监王振实则是一个祸国殃民之徒,土木堡之变把正统皇帝都输给了瓦剌,但官方的口径是正统皇帝考察北土、游猎一年;比如太监刘瑾擅建内行厂,刺探朝臣,诛杀忠良,但官方的口径是刘瑾是正德皇帝的好帮手、好助手;此外还有种种,但只为了说明太监大多不是什么好东西,由此导出结论,魏王权势熏天、广建生祠,应有所警惕,需要有人去那些地方考证一番,如果真有什么变化,就可能需要人奉指令刺他于即刻。 他对种种的理由并不感兴趣,事实上无论是潜伏或者行刺对他来说仅仅是工作而已,只要领导上布置,就会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去做。所以他收起了衣物,带了把轻刀,拿着一封不知道是谁写的荐信,走向了东岳庙,走向了深沉的无聊。 在等待的时候,他仔细的观察过整个东岳庙,作好了最最严密的计划,在计划之内,无论有多少的护卫保护或者是行藏如何的诡秘,只要魏王来到了东岳庙,只要他接到了指令,只要他轻轻的一刀挥出,就绝没有任何人可以逃生。 他对他自己的一刀有无比的信心,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严密、他的认真、他的计划周详,还因为他是锦衣卫、他是万里拔一的缇骑。作为一个缇骑,他没有失手的经历,没有失手的可能。 他有着一把轻刀,像纸那么的薄,像冰那么的冷,轻轻一挥就如同一个小小的火花偶尔闪过,斩断了一切的牵连。他有一袭锦袍,红得像火那么的热,像花那么的艳,在无月的中夜,披上它在城中疾驰,就体验到了献血的爱心。 这把轻刀,除非是刺杀的一瞬,否则决不能轻易的拿出,这是绝杀的刀,不是赏玩的剑,他的刀上有杀意,也有杀气。他的锦袍也不能轻易的示人,这是缇骑的朝服,除非晋见皇帝,否则只能在他死后才能穿袍而葬,因此他的朝服上也有杀意,也有杀气。这些东西收藏了他的肃杀,使他本人丧失了一切锐气,从而呆滞了起来。 那个白胡子的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甚至是锦衣卫镇抚司陆逵都很快就被魏王的田尔耕、许显纯所代替——他所等待的指令恐怕再也不会来了。但他并不知道这些,依然停留在东岳庙,停留在等待指令的阶段。如果可以,他就会一直的等下去,除非魏王被其他人所杀,或者寿终正寝,否则不会回去复命或者四处流亡,这是因为他是锦衣卫,他是缇骑,等待和刺杀是他的工作。 那时候的东岳庙,被一些古老的松柏所葱茏着,在这些树之中,有绿顶红墙的道观,还有一些隔了百年的铭碑。在这些树之外是一圈赭红色的墙。屋顶的琉璃瓦已经残缺不全,红墙也破落不堪,整座东岳庙都焕发出神秘的色彩,可以说来到了最好的时间。他被这些神秘色彩所包围,心里感到了凄凉。 在做完了所有的准备工作后,他就感到了万般无聊,于是开始自由的思想,仿佛思绪可以穿越这一片深沉的绿,到达另一个地方去。在他思想的时候,总是呆呆的坐在庙门口,并且穿着一身的道袍,两眼直愣愣的看着朝阳门。朝阳门可能是开着的,可以看见运粮的骡马和巡视的官兵,也可能是闭着的,只能看见闪亮的门环和漆红的门板。但不管门是开是关,总能听见耳边商贩的闲聊声,他们和他一般的百无聊赖,守着赖以为生的摊位,表达着各种奇异的联想。
04/11/2006 锦衣卫-01锦衣卫很多很多年以后,当她的生命到了最后时刻,只有烛光还在悠悠扰动,投下了一片的红影,除此之外别无人影,远处的争战声也似乎已被夜幕所隔离。 她的脸宁静的沐浴在烛红之中,就好像是少女的红晕般彤艳,但那时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时间过得太快太久,抹煞了残存的痕迹。 恍惚之间,只觉得有些熟悉,似乎还剩下点重要的东西,缭绕在某个地方,挥之不忍舍去。努力的集中残存的思绪,但这不是一个恰当的时机,也无法搜索到恰当的答案。 烛泪缓缓的流淌下来,带走了她最后的努力,那些曾以为永不会遗忘的气息,也湮没在一片残留的红色之中。 “就是这样的结束么?” 她问自己,虽然没有恐惧,但却有一丝丝的遗憾。眼睛半闭半开,生命正从这缝隙中悄然而逝。 一个烛花轻轻的爆开,闪耀过一点微光,瞬即陷入了黑暗中的黑暗。 大黑暗。 1他初次来到东岳庙的时候,正是天启二年的九月。 那天的中午,他穿着一身毫不起眼的衣服,背后挎了个行囊,在东岳庙的墙外转悠。墙外有一些摊贩,在摊贩的背后就是一堵红墙,一些树叶支支丫丫从墙内露出头来,他就以专业的目光审视这些东西,把这些画面牢牢的记在脑中。 因为时局潦乱,北方有女真不服王化,南方有乱民举旗造反,老百姓的日子不太好过,手头都没几个闲钱,因此这些小商贩的生意不太好,看见有人那么认真地转过每一个摊位,就越发起劲的吆喝。但他对这些殷切的举动置若罔闻,所以便有人怀疑他是官府的便衣,是来收摊位费的。 东岳庙很大,他这样左右走了一圈,花去了一个半时辰,便进了庙门。 严格的说来,东岳庙在那时已经不叫东岳庙了,改成了魏王生祠——魏王者,不是三国时候的那个大白脸曹操,而是当世的权倾天下的司礼秉笔太监魏忠贤。为了纪念他的功绩,东岳庙正殿的东岳大帝神像被搬进了后殿,换上了身披蟒袍、腰围玉带、手执玉笏的魏王像,因此这家庙的香火就稀疏了起来。也正是这个原因,再加上当时他岁数不大、胡子又剃得很干净,所以另有些人认为他不是来收摊位费的便衣,而是一位公公。 在大明朝的时候,京城里充斥着二十四衙门的太监,非但人数众多,而且多身居高位,所有人都对他们十分的尊敬。以马路上的公厕为例,男左女右,排中间最最干净、最最豪华的就是公公们专用茅房。太监们也非浪得虚名,其中有航海家三宝太监郑和,有军事家司礼太监王振,有治安专家刘瑾,当然还有德配孔圣的魏王了。 这就使得效仿之士群起,许多勇敢的人在家自宫后直接去内务府报名,但内务府为了避免人口出现负增长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要。于是那些未被接纳的人往往就找个寺庙之类的地方养老,像东岳庙这种既是道观又是生祠的地方最合适了。 别人说的这些闲话,他都听在了耳朵里,但一声未发的走进了东岳庙,在这里做起了道士。 东岳庙的道士和别处的道士不同,正殿供奉着魏王,后殿供奉着东岳大帝,因此为了表示对魏王的尊敬,道士们全都把胡子剃去了,就象一个个老太太。而且这个教派继承自张道陵张天师,传说中他懂得无数法术,比如说什么撒豆成兵啦、刀枪不入啦等等,于是为了增加作战的成功率,就从这些道士中挑选了一些比较年轻的,经得起长途奔波的人赶赴前线。但很遗憾的是,似乎他们并没有学到多少祖师的本事,甚至连保住自己性命都很难做到,所以除他之外并没有什么年青人。 此后,每天清晨他都会跑到庙门的左边,在树下撒一泡尿,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说他是公公、太监、宦官或者阉人了。这个习惯延续了很多年,左边的树由于获得了额外的养分,从而比右边的树更为茁壮,当庙二边的商贩又换了一拨的时候,就有人说左边的是公树,右边的是母树,公树秀立而临风,母树婉转而承欢,这是天地造物的神灵之瑞,引来许多暗自定情的少男少女、房事不举久婚不育的疾病患者前来抚摸祈福。 此后,每天他都会身穿道袍表情肃穆的坐在庙门口发呆。正对的庙门的是朝阳门,从这里看出去是一条长长的官道和弯弯的护城河,不时的有粮车走动,把视线延伸至外城就能看见重重相叠的山脉和葱葱郁郁的树林,掩藏在这之后的便是漕河的尽头通州。久而久之有些商贩就说他是妙悟神通的高人,正在观望关中之地的王气,也有人说转头向禁城看才是王气,这里看只能看见一团团的晦气。 此后,每天他都会去逗弄庙内放生池的乌龟——因为是死水,所以散发出阵阵恶臭,被放入其中的乌龟王八都不堪其味,若有一线可能都死命的往外逃,但还是有人不停的放——把它们一个个的翻了个身。久而久之,这些乌龟都练出了一身的肌肉,动作敏捷的赛过兔子,有些一看见他就逃到树上。 此后,他就久久的留在了东岳庙,但这不是他计划之内的东西。 31/05/2006 说明一下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于公元2005年9月份的样子离开了他呆了2年的公司,回到家里之后就开始无所事事。 此人在03年 的时候还留着到腰的长发,束成一根松松垮垮的马尾,但现在已经剪成了看得见头皮的短发。有些年头,他总是穿着一身的黑色,好像是某讨债公司的司机,另一些年头则穿得五颜六色,又好像是马耳他海滩的小贩。更早一些年头,他还有比较发达的肌肉,但现在完全活似被风干的咸肉。因为此人是如此的多变,就好像二十位以后的Л,谁也不知道会涌出什么数字,所以要准确的描述他是基本不可能的任务。 如果他愿意换个地方就此老老实实的过上朝九晚五的生活,这个愿望就会很快的实现。但是他没有这个打算,如果缺点钱,那么他就会去赚点钱来,遗憾的是这种生活 方式只能保证他活着,而不能让他活好,不过他并不着急。在他的脑子里除了一些自由散漫、未经批准的思想外,还存在一些通常被称做理想的东西,因此碰到障碍完全是攸由自取。 公元2005年10月份,有一家公司在千里迢迢外招呼他,一部分原因是在家里呆得发腻,另一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对这个项目多少有点兴趣,因此背上包,带上点钱就出发了。过程谈得非常的好,但是还需要给对方一些时间作为项目前的准备,双方谈完后又从千里迢迢外返回,就此开始漫长的等待,但直到现在尚未等到。 刚开始的时候,他打算学一门有挑战性的技术,因此而选择了法语,部分原因是在他读书的时候,英语一向很少及格,所以看待英法百年战争的问题上坚决的站在了贞 德的一边。他去过书店后,发现几乎没有法语的教材,就买了一套日语课程打算改学日语,相关的书籍配发的是录音带,他并没有录音机,但是这也难不倒他,这个人依然抱着开山劈路的心情坚持学习一直到小泉纯一郎再次参拜靖国神社后,怀着满腔的爱国主义精神把书扔到了垃圾桶。 在生活上,此人作息颠三倒四,常喝浓到发苦的绿茶,通常等他醒过来的时候,街上只剩民工和狗,因此他几乎不出门,天天陪着家里的数台电脑发呆。 因为时间充沛,他开始试图开始做自己的动画片。就他本人的观点是,他既是一个好的导演,也是一个好的剪辑师,同时还有着精湛的动画技术,以上种种说法都有丰富实例加以佐证,因此他想了一个堪比《指环王》的构思打算在家里用那几台破电脑做出来。 这个工作过程一直延续到某一天他发现这种工作量需要他一直加班加点做到60岁退休年龄后依然还要发挥余热,能否完片还需要看他寿命长短,但是做太多工作不是养生之道,所以可以视作一个悖论。于是这个Л就把这些想法整理了下放在网络的某个角落,而寻思着其他的花样。 根据这些说法可以大致推定他是个性格怪异的单身汉,但如果被他老婆看见这种结论肯定要和他过不去。按照我国的法律,3年前他就是个已婚人士,但是按照我国的传统,他至今还是一个未婚人士。他死活拖着不办仪式部分原因是他是个谦虚的人,觉得自己不该、不能、不配住在一个房价直逼new york的城市,但是又无法说服老婆和他一起搬到吐鲁番去开荒地,但是这种日子估计也快结束了。 在记录创意的过程中,他开始试图写小说,时间是公元2006年11月初。由于他枕头边上常年放着一摞王小波的文集,因此他写出的故事活像是从当中抄来的,但他自己并不以此为耻。 以上内容又可以复述如下: ———— 他坐在电脑前,头脑昏昏沉沉的,因此点了一支烟用牙咬住,努力开始搜索一些情节。但是这很难,这是一个古人的历史,古人的故事,所有经历过的人都已经死去, 留下的仅仅是一些像碎纸机切得支离破碎的记录。他想做的,就是把这些破碎的记录粘成一张纸,这张纸是否与最初的相同?他已经无所谓了。 在最初的时刻,他模仿了王小波的风格,倒不是想伪造些什么。只是他觉得那种写法是好的,是合适的。在他的床头,放着一摞王小波的文集,许多时候,他只有翻过几页才能顺利的睡着,还有些时候,便一翻到底再也睡不着了,即使睡着也从不做梦。 王小波活着的时候,他并不喜欢他的书,那是因为十几年前,他翻到的第一本著名王小波的书是《白银时代》,毫无疑问那绝对是一本糟糕的书,既不有趣,也缺乏 逻辑,看完了之后就如同吃了排档上的蛋炒饭,打个嗝就把味道忘记了。许多年之后,他在别人的提醒之下才重新看了王小波其他一些文章。 至此他就喜欢上了这种文字。在他的生活里,有时候喜欢王小波,有时候喜欢王朔,有时候喜欢村上春树,有时候则喜欢麦克柯莱顿、米兰昆德拉、马克吐温,是个Л的无理数,完全没有一点规律性,但那一阵是王小波。 他在写他小说的时候,天气正在转冷,房间里毫无生气,所以他写到了塞外的飞雪,写到了北海的肃杀,写道了他所能感受到的所有。因此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已经完完全全只能归他自己所有,不再类似王小波或其他人了。 在公元2006年情人节之前,他在楼下的小店给老婆买了一束玫瑰,顺便也把自己的小说结束掉了。当时他号称是初稿,但是据我所知,后来他从来没有再次修改过。 ———— 之后,他把这篇东西给一个做编辑的朋友看,对方苦口婆心的劝说他改成搞笑+意淫这样就会畅销,或者写一些在上个世纪审稿后就会变成□□□以回馈读者的段落。他思考一番,觉得对于前者即便有更好的销路也不会让他活得更好,对于后者他有一点假正经,因此就不再考虑出版。 因为他依然无所事事,所以他就一部接着一部的写小说。第二个故事则是一个有点科幻、有点玄异、有点煽情发生在未来时代的小说,他挖空心思把主人公刻画得栩栩如生到和他本人几乎完全一样的地步,但是在担心老婆对号入座的情况下,草草结束。 后来他又开始写三国的故事,但是都是一些零碎的短篇,最长的也没超过30000字,写完之后总觉得不满意。拿自己完成的东西做比较得出一个结论,文字流畅度在上升,故事趣味度在下降,索性抛开小说拍广告片去了。 回来后他还试图继续写一个叫做《红》的故事,但是这次没成功,由于突然间接了许多工他作,导致写的东西都断断续续的,到最后连自己也不知道故事该怎么往下走,疑惑了很久,还是写不好。 当然这是表面现象,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事先没有完全考虑好整个结构,以至于在开场戏上磨蹭了太长时间,把一个前生后世的神话故事背景完全憋在里面,只呈现了一个三角恋的构架。 就其人的写作思路来讲,他相信故事的核心应该能用一句话来说明,初期的打算是如同“前生的一切试图想过,对不起,我还是忘了。”这样一句 话,这句话久久说不出来,使得他极度压抑导致牙痛,最终觉得要写好恐怕需要重头来过,他什么时候改?我不知道。
30/05/2006 火烧赤壁-下
6周瑜早听到外边的吵闹声,站在岸边指着他们哈哈大笑,站在他身边的还有程普、黄盖等等一帮人,看见了这阵景象就觉得非常的滑稽,他们谁也不肯过去接应,只是站在岸边看笑话。但慢慢的,周瑜就收起了笑容,这是因为他从这个景象上联想到了以后对阵的场面。 曹操的兵能在瞬息之间射出那么多的箭,多到够东吴用上好几天,倘若在江面上摆阵硬拼硬的话,就吴军这区区几万人,实在殊难抵挡。大江之上毫无遮僻,长弓快箭是最好的武器,曹军的这种射法,任凭东吴的水师水战纯熟、战船精良也是毫无作用,连接触敌人的机会都没有。这种射法别说周瑜没经历过,就连原本跟随孙坚的老将程普他们都没见过,大概只有当年李广将军,或者是李陵将军的时代才会有的场面吧。 周瑜头痛了起来,在此之前他并非没有想过曹军的强大,但是在那个时候他并没有真正和曹军接触过,所凭借的只是一些传言和揣测,现在曹军活生生的摆在他面前了,他就想到了自己或许也有可能战败。这些想法使得他满心忧虑,因此忘记了还要整治下孔明之类的念头,一个人踱步回到了后宅。 小乔并非知道周瑜心里藏着这种想法,在她的眼里,周瑜双眼茫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显得很不正常,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一点也不知道,对于周瑜的事情,她既不愿意多想,也没时间多想。她的脑子里充斥着今年会稽可能流行什么服饰,是宽松的楚服还是收腰的燕服?抑或是匈奴的毛裘?还有一些是晚上该到哪里去混?当然后者在这种地方想了也是白想,但又禁不住要想。周瑜被压缩到了大脑中的一个角落里,只有看见周瑜或者别人喊她周夫人更或者口袋没钱的时候才会猛然想到——哦,原来自己早已嫁给了这个人啊。 因此小乔看见周瑜的时候只是轻轻的问了句今天怎么那么早回来?周瑜满怀心事,恩了下就不再作声。小乔又问他午饭是吃蛋炒番茄还是吃番茄炒蛋,周瑜还是恩了下就不作声了。小乔就愠怒了起来,说难得自己有心情帮周瑜下厨做饭,这个家伙居然一点也不感动,不理不睬的好像别人欠了他五百两银子一样。周瑜还是没接口,又恩了下就想自己的心事。小乔因此而大怒,说周瑜已经不爱她了,嫁给他还不如跟曹操走呢。 此话说到周瑜的心坎上,他当下两眼一瞪站了起来,对着小乔说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小乔声音更大,把这句话重复了十遍,周瑜听得满头怒火,太阳穴都鼓了起来,好像马上就要打人一样。小乔的心里多少也有点害怕,但是把心一横又说了第十一遍,但周瑜听了后突然间就泄了气,垂着头走出了房间。 小乔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是胜利的喜悦冲上了她的头脑,因此甩甩手做自己的事情去了,女人便大多都是这样的。 周瑜被眼前的一切弄得非常的沮丧,于是就开始怀疑起自己来,非但开始怀疑是否能打胜仗,而且开始怀疑自己讨小乔做老婆是否正确。这种想法对小乔是个威胁,因为在那个年代,不管女人如何的强势,男人毕竟掌握着最终决定权。倘若想离婚,无需去法院等待判决感情是否破裂,也无需分割财产之类的,只要写一张休书女人就会自动滚蛋。滚蛋的女人谁都看不起,只能自杀了事,如果要避免自杀的结局,就最好在写休书之前先把老公杀掉。但周瑜精得很,谁杀掉他都不是简单的事情,何况小乔这样的人。如果这样做的话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小乔如果不肯自杀的话,那么必定去跟曹操无疑,曹操既然得到了小乔,仗也不用打了,周瑜也不用面临另一个危险。 但周瑜只是这样想想罢了,这说明他是个惯于忍辱负重的人,这样的人最终结局要么被带上绿帽子,要么变成一个露阴癖之类的变态分子。这群人之中最出名的那个叫作武植武大郎,但是武大郎出生在宋朝,因此周瑜不可能知道他的典故,而武大郎本身也不是知识分子,没读过《三国志》,因此也不知道周瑜的故事,倘若知道了,就一定会把潘金莲早早休掉,这样就避免了被西门庆毒死的悲惨结局。武松也不会为了帮他报仇而迫上梁山,很可能就一直在清河县做一辈子的班头,或许还能和西门庆交上朋友。这样的结局波澜不惊,所有人都能得偿所愿,可他们就是不愿意。 7这样想过之后,周瑜就想找个能说话的人来谈谈心,最佳人选当然是鲁肃,这个人非但他熟得很,而且嘴很保险,只有听进去的没有说出来的。但鲁肃现在正在孔明那里,因此他就去找了黄盖。 在那一年,黄盖黄公覆正好五十出头的样子,从那个时代的标准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年纪,事实上也正是这样,作为东吴的老将,之前跟过孙坚、跟过孙策,等他们全部死了之后,他就在孙权手下混事。这种经历理应被重视和尊敬,但是在东吴这边,无论是孙权还是周瑜,或者林林总总其他的人,都没有很把黄盖当回事情。同样是五十出头,并且跟过孙坚、孙策的程普,就混上了兵马右都督的职务,有了自己的都督府,进进出出都是起居八座,威风凛凛,但黄盖还要天天住在军帐里,每天天还没亮就要走去点卯,偶尔还要看看程普的官腔——当然程普和黄盖早些年熟得很,就程普而言也不好意思在黄盖面前打官腔,因此到后来程普干脆就不去了,改叫儿子程咨去,但这样黄盖就更不是滋味了。 黄盖的这些事情,周瑜都知道,孙权也知道。在私底下,孙权和他这样说,目前形式危急,国家需要象他这样拿得起放得下的老干部在战斗第一线掌舵,别看程普现在位置很高,但是他已经到头了,基本只是当作个离休高干养着,也别看周瑜年纪轻轻就在你之上,其实他做事还不怎么让人放心了,还是需要你这样的老将来提点。除此之外,孙权还夸奖了黄盖的工作成绩,还说他身体结实,问他能一顿吃多少饭之类的,后者是老将廉颇的典故,也可算是美谈,只不过孙权有点忘了廉颇最后的结局不大好而已。这些话虽然好听,但黄盖也知道只不过是领导在做他思想工作而已,周瑜在堂上发号施令谁敢去提点他?倘若连这点智商也没有,他就肯定活不到五十岁,但是活到五十岁也只混成这幅模样,智商也高不去多少。 一个人在一个岗位工作了那么多年却没有人承认他的工作成绩,毫无疑问是一件极其沮丧的事情,是坚持到头还是换一个工作岗位重新来过?这值得黄盖考虑。眼前就有那么个机会,蔡瑁和张允被杀掉后,水师就只有两个洗澡都不会的于禁、毛玠在管,这种状况曹操自己相必也清楚得很,倘若这个时候有一个专职水师工作超过20年工龄的人去应聘,不用说也知道一定会获得很好的待遇。这些想法只要想一想,黄盖就会觉得浑身充满了欣欣然的愉悦,彷拂年轻了许多岁,又想起了二三十年前才参加工作时的志向,那些志向至今为止,一个都没有实现,倘若要实现,恐怕就要落在曹操的身上。 不用别人提醒黄盖也知道,这件事情除了好的一面外,还有着不小的危险性,至少目前来说他人还在东吴,走不走得掉,这是个疑问。即使可以走掉,曹操会不会信任自己,这是另一个疑问,否则蔡瑁和张允就不会被杀成那么多块。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给一个日益衰老的人一次重新焕发青春的机会,因此黄盖闲下来就会这样去想,越想就觉得越高兴,这种想象是如此让人陶醉,反而倒让黄盖没时间去做了。 周瑜来到黄盖帐篷里的时候,正好看见黄盖在里面踱方步,每一步都是二尺,上下差不了一寸,每隔二十步都会来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倘若不然的话就会撞上墙壁。这样猛一眼看上去很像是黄盖在锻炼身体,但是怪异之处是黄盖每次转弯的时候都要仰面朝天花板哈哈大笑三声,这就决不像是锻炼身体的景象,倒有点象老年痴呆症的初期症状,周瑜看见了之后就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招呼他。 不用说,黄盖正处于遐想之中,当时他正想象到了他跳槽到了曹营之后,曹操马上从座位上下来拉住他的双手对他说,孤盼公覆已久,万望赐教,然后又传令下去马上封他为水师兵马都督,再赐予金一提、银一担,但是又说本来还想赐给他美女的,但是公覆年龄不小,还要继续养生为国出力,因此女人不妨就算了。黄盖正想提醒曹操说有一种很补的养生方法叫采阴补阳的时候,眼角突然发现了周瑜,马上就意识到了现在还在柴桑郡而不是荆州,顶头上司不是曹操而是眼前这个周瑜,因此马上凑了过来一把拉住正要悄悄溜掉的周瑜说,不知都督所为何事而来? 周瑜脸色神色不定,掠过各种表情,本来想找黄盖谈谈心的,但是现在觉得好像不太适合和一个行为莫名其妙的家伙谈这些,因此就打算敷衍过去,说他来通知下黄盖,等会升帐大家开个军事会议。 当周瑜意识到了曹操的强大的时候,马上就体会到了时日无多,一定要早做布置,倘若等到曹操来攻,大家一定死翘翘了。因此在会议的时候,要求兵马各部领三个月的粮草,提升到一级战备的状态。这个时候黄盖还没有完全从之前的遐想中解脱出来,就说即使再领三年的粮草都没有用,曹操如此强大,如果能战的话就在这个月,如果不能战的话,领三年粮草都没用。 周瑜用眼角瞟着黄盖,不知道这家伙脑子里被什么东西塞住了,紧接着像张昭之类的也开始跟声,说黄盖说得对,和曹操抗衡恐怕毫无胜算,何苦为二女子而丧东吴呢?周瑜大怒,就举起了孙权赐给他的宝剑,打算拿黄盖开刀。 鲁肃马上抱住周瑜劝他别冲动,说还未曾和曹操开战就先把先锋将杀掉可不是个好主意。其实周瑜也并非想真的杀掉黄盖,无非是恨他在这种时候太不给面子,使得张昭这种人借题发挥,慷他人之慨,小乔虽然对他不太好,但毕竟现在还是他老婆,虽然之前就连自己也想大骂特骂,但别人说的话就会生气。不过假设就这样放过黄盖的话未免周瑜就完全丧失掉了威信,因此周瑜手上拿着剑,眼中看着黄盖,神色飘忽不定。 刚开始的时候,他想的是安装汉武帝处理司马迁的惯例,把他给阉了,这样黄盖就不必幻想曹操会赐予他美女了。但后来一想,黄盖年过五十,恐怕早就丧失了这种能力,阉割对他未必就有什么威摄力,因此下令把黄盖拖下去暴打五十大板。 8其实黄盖是前一阵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过的五十大寿,当时周瑜也来了,小乔也来了,程普也来了。大家都说黄盖是东吴的栋梁,并且周瑜还开玩笑说要敬他五十杯酒。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就变成了五十大板。 黄盖在吃板子的时候,心里怒骂周瑜,并且暗暗发誓一定要投奔曹营,并帮助曹操把小乔抢走。 黄盖这顿板子吃得不轻,马上就连路都走不了了,但是考虑到他毕竟是年过五十的人,因此对于在一顿暴打后仅仅是皮肉吃痛还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这点上需要表示庆幸。当然,那个时候是在汉末,大家吃的都是绿色健康食品,也没有抽烟之类的不良嗜好,即使喝酒,汉代的酒比现在的啤酒还淡,况且那个时代有能治百病的华佗,再之前还有用特异功能给人看病的扁鹊,理应比现代人更能保持身体状态。所以廉颇过了七十还能打仗,后来的黄忠、赵云都是一把年纪依然在前线厮杀,但还有些人,年纪轻轻的就死掉了,具体原因是什么,就不被人知了。 吃完板子之后,就只能趴倒在床上了,姿势有点像莫文蔚在地铁里的照相机广告,在趴着的时候,黄盖开始重新考虑投奔曹操的计划。他和曹操之间隔着一条宽广的大江,所以并不是想去就能去得了的,等到开了战之后,传统的临阵倒戈的方法就不行了,他未必能活着到曹营,即使到了,大概也是被作为投诚的俘虏,这样就混不到好的待遇。要想有好的待遇,就必须要在开战之前抵达曹营。 想到了这个,黄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同时也忘了屁股上的剧痛。他这种人,就必须是在屁股或其他地方痛的情况下才能好好考虑问题,如果屁股不痛的话,就只能胡乱幻想而一事无成。 与此同时,周瑜归纳出了一点,当务之急就是一定要打个大胜仗,才能让张昭、黄盖之类的服气,不然的话这帮人心神漂浮不定只能在一边说说风凉话、拖拖后腿。但如何用手头的三万兵马去和曹操的百万大军打胜仗,这点他还没有归纳出来。 因此虽然他不太喜欢孔明这个人,但是还是抱着万一的想法去问计于他。或许他还能出点什么好主意,至于他手下东吴的谋士,如果有办法的话早就说了。 孔明就对他说,刘备手下还有近一万的兵丁和四五位力能敌百的猛将,如果是陆上作战的话,虽然仍不是曹操的对手,但是依然可以一拼,至于水师作战那就远远不行了,还是指望都督可以依赖长江之险而有所作为。依他看和曹操正面作战恐怕是一点机会都不会有的,但是曹军不惯水战,军士又大都是新近才收服的降兵,什么人都有,号令也不统一,也没有真正懂水战的人来调度,倘若兵出奇谋的话,大概还是有机会的。 周瑜当然也知道最好兵出奇谋了,但是这个奇谋是什么,孔明也不知道。除此之外,孔明还说,如果他知道如何顺利打败曹军的话,又何必要来江东联合吴候呢,大可以凭借江夏刘琦公子的一万兵丁和刘备麾下的数名猛将克之。之所以来东吴就是抱着多个人多一份力量的想法,眼前吃亏在人实在太少了,但眼下开始鼓励生育大概已经来不及了,就看吴候回大后方进行的征兵工作进行得顺利与否了。 这些话说得有道理,有见地,但就是没有用。可以分析形势是一回事情,但是有本事把曹操百万大军打回老家是另一回事情。况且在大江上面作战和陆上的大不相同,江上打的是消耗战,战船消耗掉一艘就少一艘,而且还死一船人,这些水兵都需要长期的训练才能在快速行动的战船上有战斗力,也不是随便拉壮丁就可以用的。不会象之前刘备那样逃逃走走还多少剩一拨人,怎么都有一战之力,对于东吴来说,一旦打了一个败仗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步。况且在陆地上糊弄人的诡计会有许多,在江上这些就玩不大转,有几条战船,多少士兵一望而知,既没办法隐藏作假,也没办法偷袭埋伏,完全只是硬碰硬的打法。 孔明最后说,如果帮他在江边的南屏山造个七星台的话,他就日夜行法镶告上天,期待最好一个雷劈到曹操的头上,这样的话胜利就来的既轻松又安全。但是这种事情已经是巫术的范畴了,远远不能归纳在军事策略内。 不过周瑜还曾记得当年在孙策死的时候曾有一种说法,说孙策其实并不是给人暗算后伤重而死的,而是因为杀掉了一个叫于吉的法师而被人行妖法害死的。所以他对孔明的这种说法也有点相信,虽然绰绰约约也想到如果孔明有办法马上诅咒死曹操的话又何必那么麻烦跑到东吴来呢,但还是答应帮他造七星台。对周瑜来说,现在的办法不多,简直毫无办法,因此能试验的办法不妨就试验下。 对于孔明的这个建议,周瑜还隐约的感觉到这是孔明打算滑脚的前奏,南屏山处于江边,根本没有人来把守,只要一叶扁舟,他就能顺流而下回到江夏。但是这也无所谓了,曹操要抢的并不是诸葛亮,他要走要留悉听尊便。 江东的诸位君子就是这样的碌碌无为,搞得周瑜心力交疲。 除此之外,黄盖终于想到了投奔曹操的办法,他既是周瑜军中的先锋将,也是粮官,东吴部队里所有粮草运输都归他管。反正周瑜大张旗鼓的派发粮草,他就借口押运,然后连人带粮一起混到曹营去。那些粮草就不妨作为送给曹操的见面礼好了,周瑜这小子缺了粮即便有一战之力,恐怕也维持不了多少时间,他黄盖倘若掌管曹营水师的话,必定轻轻松松的赚下大笔功劳。 但是这个计划倘若要实施的话,还需要有一个小小的步骤,他需要一个人去和曹操事先沟通好,免得他走在江上的时候先吃一顿乱箭。但东吴谋士大都抱着面北而降的打算,这个人并不难找,他手下的帐官参谋阚泽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当晚阚泽就扮作渔翁一叶小船漂过了江,随即被巡江的军士拿住,连夜报告了曹操。 曹操拿着黄盖的信,眼里疑惑不定,就问他,黄盖是东吴的三世老臣,怎么会突然临战倒戈?阚泽就回答说,我们家的黄将军本来就觉得东吴这点兵力远不足和曹军抗衡,早早劝孙权投降为好,偏偏周瑜不识时务硬要拿三万士兵和百万大军打硬仗。黄将军为先锋将,到时候肯定要第一个倒霉,为了这种破局面而死掉实在不值得,不如早早投降丞相。 这话虽然合情合理,但是曹操还是不打算相信他,就问口说无凭啊,你有什么证据说黄盖是真的投降呢?阚泽神色突然变得庄重了起来,缓缓的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条带血的内裤来,把曹军众人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告诉曹操,这条内裤乃黄将军贴身所穿,今日因直言军事不可为,结果被周瑜这个小子狠狠的打了五十大板,焉能和周瑜共处一事? 他还想毕恭毕敬的把内裤呈献上来,但是曹操用眼角瞅着这条脏兮兮的裤头,上面夹杂着血迹之外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原料的黄滞,马上阻止了他,就说,好了好了,暂且相信你好了,不管黄盖内裤上的血是被打出来的还是因为痔疮之类的,总之一个月之内,他如果能带上东吴军粮赶来这里,水师都督的职位就是他的了。如果他不来,那也无所谓,反正早晚都要攻破东吴的。 阚泽得了这句话,兴奋异常,赶忙回去报告黄盖了。 9等他走了之后,曹操就嘿嘿一笑,说这大概是最近来的第六批说要投降的,之前张昭、徐奉等等早就派人过来说了,等真的开打了,大概就只剩周瑜一个光杆司令了。 这些事情周瑜都不知道,他派出了探马去询问孙权的进展,但是没隔多少时间探马就回报说吴侯并不在会稽城内征兵,据说一路向南走已经很久了,谁也不知道现在孙将军在哪里。 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噩耗,意味着周瑜根本指望不上背后的援军,他所掌握的仅仅是手上三万的军士而已,而这三万人之中到底有多少是和他一条心抗曹到底的,他并没什么信心了。 如果用归纳的方法,就只能归纳出一条,周瑜必败无疑。 与此同时,曹操满怀信心感觉胜利在望,但是又觉得一刻都难耐,最好马上就攻过江去把周瑜杀个落花流水,不过他也知道目前他的士兵虽然众多,但是均不惯水战,要他们边划船边作战尚且还没到时候。但是这个时候有一个叫庞统的名士来拜访曹操,说是有办法让曹军这些北方将士掠大江如平地,曹操忙请见。 这个庞统就说,丞相何不把船只首尾连接起来?这样的话,根本不怕船只颠簸摇晃,不用说步兵,即便是骑兵也可以坦然渡江作战。曹操一听大喜,夸奖说果然是好办法,这样只要数天,便可以改装完成,东吴便不复存在了。 曹军的战船就这样一艘连一艘的用铜环串了起来,彷拂是拼起了一艘巨大的航空母舰,即使在水流湍急江心,船面上也决不摇晃。这个时候又有谋士程昱说,船这样连接起来虽然是平稳,但是敌人如果用火攻的话,只怕一时之间根本无法回避。曹操嘻嘻一笑,说如果现在是春夏当然要防火攻,但现在是朔冬之时,刮的都是从西伯利亚来的西北风,他要放火的话只会烧掉他自己。此话一出,大家都拜服,都说丞相神机妙算常人所远不能及。 整个曹军洋溢着胜利的喜悦。 晚上风平浪静,曹操就在大船之上宴请众人。谈笑间,曹操就说,昔日乔公和他最相识,知道他两个女儿都漂亮得很,现在新建了铜雀台在漳水之上,只要把二乔娶来安置在那里,他晚年就没有什么心愿了。曹操说完这话,下面众谋士都感觉不大对胃口,既然曹操和别人老爸平辈论交,怎么还做这种禽兽的事情?但是想归想,这种话是决不能说出口的。 那个时候曹操已经喝醉了,就手持槊站在船头,对众人说,我拿着这杆方槊,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收袁绍,深入塞北,直抵辽东,纵横天下,颇不负大丈夫之志也,接着又吟诗一首: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皎皎如月,何时可辍?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并且宣布天明之时,便全军出击攻打吴军。 在曹操吟诗的同时,周瑜和小乔大吵了一架,原因如何别人并不能得知,但无非也就那些鸡皮的事情。一般的来说,周瑜马上就会退让,决不会和小乔做什么口舌之争,是怕老婆也好,还是都督风度也好,他都无所谓。 但是这次,周瑜非但丝毫没有退让,反而狠狠的训斥了小乔一顿,小乔曾几何时见过这个,又哭又骂,说嫁给周瑜这种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天天只知道公事公事,把她扔在一边,也不晓得脑子进什么水了,还要回家闹事,她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随即提出要回娘家,周瑜也不阻拦,任凭她收拾好东西,坐上马车回到了会稽。 众将听到这个消息都窃喜,认为周瑜总算放弃了和曹操这种无谓之争,打算献上二乔了。 与此同时,孙权火速赶往会稽。 10第二天,曹操派人送来了战书。 封面上写着“汉大丞相付周都督开拆”,大家都知道这个写法是给了周瑜很大的面子,也可算是一个机会,只要周瑜投降便可以继续做他的水师都督,因此都对周瑜报以期望。 但周瑜勃然大怒,根本不看就把信一撕为二,扔在地下,并且喝令把使者推出问斩。鲁肃忙制止他说,二国交战,不斩来使,没必要做得那么绝,周瑜怒喝,斩使以立威! 然后调度如下: 甘宁率本部兵马三千,直取乌林地面,正当曹操屯粮之所,深入军中,举火为号。 太史慈率三千兵,直奔黄州地界,断曹操合淝接应之兵,就逼曹兵,放火为号。 吕蒙领三千兵去乌林接应甘宁,焚烧曹操寨栅。 凌统领三千兵,直截彝陵界首,只看乌林火起,以兵应之。 董袭领三千兵,直取汉阳,从汉川杀奔曹操案中,看白旗接应。 潘璋领三千兵,尽打白旗,往汉阳接应董袭。 此外,黄盖为先锋,领战船三百艘,向曹营进袭,韩当、周泰、蒋钦、陈武各领三百艘战船从旁策应。 徐盛、丁奉为左右护卫,鲁肃共阚泽及众谋士守寨。 鲁肃提醒他,这样调度的话,他手下只有直系亲兵可用了,但周瑜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说道,他自已和程普当坐大艨艟正面与曹军决战。 如果黄盖的船没有莫名其妙的起火。 如果天上没有莫名其妙的刮东南风。 如果没有这些奇迹,会是什么样的故事,我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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