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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站的末班车2008/10/24 新白娘子传奇白娘子在清明节遇上许仙的时候正好一千岁,俗称“千年王八万年龟”,作为前者,肯定是早已过了更年期、垂垂待朽的老太婆;作为后者,则还是不脱掉裤子只能根据打扮辨男女的幼齿。白娘子既不是王八也不是龟,而是一条修炼得道的白蛇——她既不会老去,更不会老死,永远保持着二十来岁的美艳少妇形象,这就叫包括乌龟王八在内的所有雌性动物都羡慕到死。 清明时节的西湖,薄雾朦胧,细雨轻漂,浅山淡映在微微波动的湖水中轻轻荡漾开,柔柔的春风中夹杂了一丝骚动的味道,直叫所有的暴露狂都蠢蠢欲动、心痒难安。白娘子和小青就在这湖光山色的段桥边上遇见了儒雅温安的许仙。 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的,故事的演绎则要看作者的人品:在琼瑶的手里一定是缠绵绯侧的大悲大喜;在王家卫手里肯定是不动声色的闷骚;但请不要让猥琐的日本人看见,否则不管打不打马赛克影片前面都会有伦理委员会的检查声明。 考虑到当时是伦理纯正的南宋,如果没有小青的话,白娘子和许仙则只能默默的擦肩而过,心中意淫不止,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因为有了小青,她就能起到避孕套的作用,隔绝了双方的直接接触,但又能达到充分的沟通。 当时,那阵曾吹落潘金莲手中竹帘打到西门庆头的淫风再次袭来,白娘子手中的纸伞适时被刮入了湖中,于是许仙不忍佳人受雨侵袭,便以紫竹伞相赠。白娘子羞红了脸,却着小青收下了伞,并约许仙隔日临箭桥双茶坊白娘子的府宅取伞,他们就这样含蓄的完成了第一次接头。 当时的微风就如死人的口气般的吹不走最细微的灰尘;当时的细雨也淋不湿最轻薄的宣纸,这二人的举止未免太过作态,考虑到白娘子是采用了扫亡夫墓归来这一种说法后更觉变态。况且白娘子扳手腕能胜过鲁智深,即便是十二级的台风要吹手白娘子手上伞也只怕象包皮要保护龟头般的不可能。他们种种复杂举止只为了表演含蓄,而含蓄是中国人的美德,尤其是在大宋——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可以私奔;唐朝的李靖和红拂也可以私奔;但大宋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张文远和阎婆惜就得找一个叫做王婆的人——按照这种说法白娘子带着小青上街本身就是居心不良。 但这种传统美德里不包括诚实:许仙不是什么儒生秀才,只不过是个药店的伙计,二千五百个常用字认识的不到三分之一,且这种药店和今天开在冷僻角落挂着门帘的“X保健用品专卖”类似(此处X代表拼音的首字母);甚至许仙都不叫许仙,而叫许宣、许小乙。但白娘子也不是她所说的二十六岁寡居少妇,而是千年的老妖怪;她家也不是什么箭桥双茶坊,甚至于双茶坊这个地方也不曾有,而是住在西湖湖底;连小青也不是她所谓的婢女,实际上,是她的女儿。 以上最后的论述太过于惊俗骇世,难以让读者信服,但考虑到故事的发生地段桥也不曾存在——今天去西湖找的话,只能找到断桥,取残缺之意——就当作者在胡诌好了。 当晚许仙回到家里,对着满屋子的X保健品发了一阵呆后就做起了春梦;而白娘子则忙着用法术将扬州丽春院搬运到了某个乱坟堆上,并且涂上了“双茶坊”的门牌号,这些字全是古奥难懂的小篆,远看象一堆小蛇缠在一起交尾,近看象一堆大蛇缠在一起交尾。这是因为白娘子学字的汉朝就流行这样的文字,考虑到许仙是秀才、儒生,识这三个字也不会过于困难——在这点上不能说白娘子过于轻信于人,而是她根本不在乎。 要说小青为什么在这件事情里忙来忙去的掺和诚然让人难以理解,或许不同于太平公主给武则天和张昌宗拉皮条,权当是学习“做人”的经验罢了。 尽管许仙不认识小篆,杭州城里也没有什么人认识什么“双茶坊”,但他还是准时到了白娘子的府上,这是因为他天还没亮就到处乱逛,寻找那个虚无的“双茶坊”;而白娘子天还没亮就坐在楼上窗口梳装打扮,就象个鲜活的广告牌。这点既可以理解成许仙的那把紫竹伞极其贵重,且有着特殊意义,所以他急着要回;也可以理解成白娘子忙碌了一夜,故需要长时间的补妆修饰;或者简单的理解成二人奸情热似火,或者更简单的理解成“贱”。 在古人的书籍里可以知道,任何的动物和植物都可以修炼成妖怪或神仙,修炼的法门无非是两条:吸取日月精华或者吸取男子阳精。考虑到西湖温热潮湿且多云多雾,吸取日月精华多有不便外,后一种可能就是白娘子修炼的法门,但那样的话她和许仙之间就不是姘头关系,而是原材料和提炼设备。且按照现在的说法,所谓男子的“阳精”99%是水,蛋白质含量微乎其微,那么白娘子修炼个一千年就更有可能了。 那一天许仙和白娘子怀着一颗贼心既喜且惊的坐在房间里聊天,但说的全是废话:作为主人,白娘子面带羞涩的感谢了许仙,并且夸奖了那把紫竹伞;许仙谦逊了几句,并且赞赏了白娘子的府地;白娘子连说过奖,并且奉上新茶请许仙品鉴……等到月亮升起的时候,他们已经爬上了屋梁,讨论起房间的朝向和风水的关系——如果不是小青打着哈欠猛的大喝道:“你们还睡不睡啦!”他们势必还要继续的表演含蓄。 于是故事到了振奋人心的地方,他们收敛起了早已僵硬的微笑,准备进行预谋已久的非法性交——许仙开始脱起白娘子的衣服,但外套里面是毛衫,毛衫里面是衬衫,衬衫里面还有长T,好不容易看见肚兜了解开后又是一件毛衫,非常的让人绝望……这是因为白娘子是蛇仙——或者说蛇妖——而这种爬行动物非常的怕冷,特别注意保暖,这就导致许仙产生了幻觉,感觉碰上了一支怎么也剥不完的毛笋,而白娘子为了表演矜持,怎么也不肯给他剪刀,这又解释了为什么白娘子修炼了一千年。 等到许仙醒来的时候,他早已忘了昨晚的事情,但觉得手臂酸痛无比,就象是打了一夜的麻将……但睡在了白娘子的雕花白玉床上,这点确凿无疑,所以他幸福的想,这就是得逞了吧。 他们决定继续演好彼此的角色,因为中国人的美德中还有一条叫善始善终,于是许仙很快就搬了进来,顺便带来了满屋的X保健品——你知道这已经不是一个一夜情的故事,而是一个姘居的故事。 而且自从许仙和白娘子同居之后,他的“药店”生意就蒸蒸日上、越做越大,正在打算把连锁店开到每一个红灯区。那是因为白娘子非但亲自卖药,还亲自给那些阳痿病人治病,只要经过她手,就没有一个不坚硬如铁的。如果他们就一直这样继续下去,那么就是一个典型的传统的带有中国特色的幸福结局,但这样的话,作者就在传播淫邪,这显然和传统美德无关。于是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许仙在某一天突然死翘翘了。 确切的说,许仙是在性交时突发性心肌梗塞而一命呜呼了。作为古人,整日无所事事,如果不是在那种时刻他就永没有机会得心肌梗塞,这样他的死就太过普通了。但也有种说法是许仙其实是被吓死的:那一天,白娘子在外出诊,许仙就试图和小青玩“过家家”的游戏,按照他的想法,这种行为不能算是对白娘子的背叛,而是要证明她的“优秀”——但这番理由还来不及对白娘子诉说就直接被她活活吓死了。 当时,白娘子正在忙碌于“工作”,她的医务工作一般总是晚上特别的忙,但也有例外——比如说衙役们突然夜晚出动堵住了每条花柳巷的街口,开始挨家挨户的搜,这说明朝廷决定要整顿社会风气和吏治,需要把每个人从被窝里挖出来鉴别身份。要补充说明的是当时的红灯区是合法的,但官员来这里嫖宿就不合法。这和今天正相反,现在红灯区是不合法的,但谁也不敢抓官员。相同的是,这种生意最大的客户群,自古以来都是当官的,可想而知衙役们忙碌得很。 当衙役忙碌的时候,白娘子就悻悻的回家,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更不缺阳痿病人,只不过都不找她治了,治好了干嘛? 走在回家的路上,白娘子当时满脑子都是她的医务事业,所以对于许仙和小青“过家家”的画面没有心理准备,因此当她看见许仙的♂的时候就失去了平常心。你知道因为工作关系,白娘子见过许多的♂,来的时候每一条都呈下降姿态,等去的时候就呈上升姿态——虽然那些上升也是为了下降,但这白娘子就管不着了,否则她就是和红灯区的小姐在抢饭碗——这一点恰和许仙的相反:许仙来的时候就是上升姿态,等完事后就呈下降姿态,二者的差别就是工作与生活的不同之处。 失去平常心的原因不仅仅是看见了许仙的♂,还因为看见了小青的♀,虽然说这二者她都熟得不能再熟,但放在一起还是第一次看见,所以她就马上勃然大怒了。 对于这点来说,许仙早有心理准备,他也知道经常和小青“过家家”必然会有给白娘子抓住的一天,因此准备了许多方案。比如说他可以解释说是小青病了,他在帮她量体温,此时他的♂就变成了个体温计;也可以说,是因为夜冷无法入眠,此时他的♂就变成了个电热棒。但不管说什么都觉得难以自圆其说,最后他就想,管他呢,我才是一家之主,她就算是母老虎我也不怕。此时,他并没有想到这一家一档全是白娘子赚来的;也没想到白娘子虽然没变成母老虎却变成了条桶口粗的白蛇! 白娘子到不是故意要吓死许仙,事实上她只是有点失控,所以当他发现许仙倒在地上口鼻间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时就开始忙手忙脚的救他,但她的医务知识对付这种病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她又朝依然躺在地上的小青大吼要她去拿药,于是小青就拿来了一些“X保健品”…… 可想而知,他们“药店”里的药对许仙的状况一点帮助也没有,此时白娘子心急如焚,开始给许仙做人工呼吸,却尝到了小青的味道…… 许仙眼看气绝,白娘子无法可想,只能上昆仑山去盗仙草。 远在千里之外的昆仑山上长着一种据说能起死回生的灵芝仙草,但是有鹿鹤二位仙童看管,等闲人不能靠近。这就说明鹿鹤二位混得远比白娘子和小青要好,已经混上了公务员的位置,虽说不过是管管菜园的,但也是十三级干部编制啊。本来同是修道人,大家都彼此脸熟,私下里还打过麻将,这就叫和群众打成一片。但白娘子被许仙急昏了头,光顾着盗仙草,而忘了和二位打招呼,这就叫鹿童、鹤童不满意了,别人再不起眼可也是领导,这就叫不把领导放眼里。 于是,鹿鹤二位就和白娘子打了起来,这也叫和群众打成一片。但身为公务员是一回事,拳头够不够硬是另一回事:白娘子毕竟是修炼千年的老妖,非但势大力沉,且出于职业习惯拳拳戳向腰部以下、膝盖以上,把二仙急出一身冷汗,正待呼叫城管,南极仙翁出现了。 南极仙翁身穿素色长袍,颌下白须过胸,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他急忙把四人拉开,于是他的白袍上就沾满了脚印,胡子也被拔得七零八落,活象爬完烟囱的圣诞老人。鹿鹤二仙一看打错了人,慌忙赖到白娘子和小青的身上,但后二位只是笑嘻嘻的说,我们可是蛇妖啊…… 于是白娘子和小青带着仙草得意洋洋的回到了双茶坊,此时许仙已经发出火腿的味道。这是因为“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要有个冰箱就好了,但他们没有。许仙倒是救活了,但是落下了口臭的毛病,怎么刷牙也没用。 在南极仙翁泡制鹿鹤双鞭酒的时候,鹿鹤二仙灰头灰脸的从厨房溜了出来。鹿仙说,走,跟兄弟找回这个场子去,咱哥俩再也不怕她打那里了。鹤仙说,且慢,俺们找她老公去收拾她! 从法律角度讲,其实白娘子并没有老公,因为大宋朝并不承认大唐朝发的结婚证,所以至多算是个老情人罢了。这位老情人也是一位千年的老妖,但因为是王八,所以已是白发苍苍的一副老相,隐居于镇江金山寺,法号法海,小青就是他的女儿。自从三百年前法海专心佛道后,他们就很少见面了。 当然,其实并不是没有机会,白娘子夜里在红灯区治疗病人的时候,法海也在红灯区研究“色即是空”的道理,但是他老则老矣,却是金枪不倒,连小姐都怀疑他是填充了硅胶来寻开心,因此一直都不得见。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老情人相聚自然情意非凡,但不能有新情人在场,法海见白娘子之前就是这种心情。 虽说许仙给法海带了好大一顶绿帽子,鹿鹤二仙又加油添醋了一番,但法海却不急于杀掉许仙,一部分原因是老年人自有老成持重的想法,另一部分原因是他并不觉得被人叫王八算什么侮辱,他已经当了一千年的王八,早就无所谓了。而且听说白娘子还为他生下了个女儿后甚至还有些感动。 于是双茶坊的门口多了一个化缘的老和尚,因为白娘子的家是个“药房”,因此大家都觉得这个淫僧太不正经,而且谁都不搭理他,而且都说这个老和尚化缘来的钱都花在了红灯区,但是这实在是冤枉了法海。 大家都以为法海是急于了解X知识而来到双茶坊的,这种心情就好比有些人突然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后猛然想起还有一些事情自己从未做过,于是背上包登上珠穆朗玛峰;穿上羽绒服划着雪橇去北极;而法海则是急于了解X知识——但这样想就太小看这个老战士了。虽然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真心帮助他的只有许仙,街坊们总觉得在白娘子家门口对一个老僧讲解这种知识有班门弄斧的感觉,而且这种事也不是讲讲就能让他满意的。 白娘子通常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的,因此没有看见法海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张望的模样,否则的话非把他的王八头砸进壳里去。倒是许仙经常能看见这个老和尚,从尊老爱幼出发,他为他准备了了一本“X知识入门”的书籍,但他总不进他的店里来,尽在周围乱逛,这就让书上积满了灰。许仙的那本书里全是插图,每张插图都象是两个人在打架,还标注了正确的运动方向。因此有些奸商就换了张“降龙十八掌”或者“九阴真经”的封面跑到华山底下去买,也不管练的人会不会走火入魔。 为了赶走这个讨厌的死和尚,大家都在墙上刷上了一些标语,但法海丝毫没有感觉到那些“破除封建迷信”、“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傻话是在讲他。反而倒是给白娘子带来了一点心理压力,因为那些标语全刷在她家的墙上,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招人恨,每次晚上去工作的时候都要回头看看有没有便衣,这就搞得她时常魂不守舍,一头撞在电线杆上。 实则上法海只是想看看白娘子和小青,但对于前者来说,他总是选不中合适的时间;对于后者,他又完全不能相信女儿居然能一点都不继承他的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和双下巴,因此看了也当没看。法海逛了许多次而不得其法后,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坊吏就开始盘问他,并且要查他的度牒路引。当然,这些东西他都有,但之后金山寺的名声就很臭了。 从现在来看法海是个鲁钝的老头子,但这只是修炼的后遗症罢了。在他还年轻的时候,他曾是一只机灵的王八,无论是鱼网或是鱼叉都无法奈何到他。同时又是一等一的色情狂,不管是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哺乳动物都难逃他的魔爪,还一度研究过如何撬开乌龟壳。再后来练起了房中术,也就是把实践提高到了理论的层次,但那些《素女经》、《玉房秘诀》晦涩的用词把他弄糊涂了,让他时常搞不清上下,在夹坏了头之后,他就开始变得笨起来,最后一溜烟逃进了金山寺做起了和尚。 因为法海总也看不见白娘子,所以就疑心是许仙捣的鬼,但这又冤枉了许仙。就许仙而言,他想破头也想不到这个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双下巴的老和尚居然是白娘子的旧情人,这就叫“人不可貌相”吧,而且他也不便于指责白娘子的品味。事实上这只是许仙的误解,作为王八来说,这是了不得的好相貌,作为人来说则恰恰相反;就好比许仙作为人来说似乎风流儒雅,在王八眼里可就太丑了,但许仙不太介意王八怎么看他。不管如何,他总是被一个神通广大的千年老妖惦记上了,而且这个老妖还是一个神经兮兮的色情狂。另一面法海极想去掉许仙这个障碍,但是干掉他又怕白娘子生气,而且自从他当和尚之后除了用避孕套外根本不杀生,但许仙又没有自觉性,这就让他非常的犯愁。 有一次许仙去湖边小便的时候,法海突然拉住他的手,并且用最一本正经的口气对他说,施主印堂晦暗、神消意耗,家宅中必有妖孽,老衲赠施主雄黄一贴挂于堂上,三日之内妖必自出,然后一溜烟就跑掉了。 许仙拿着雄黄拉起了湿掉的裤子,回到了药店。因为对这个淫僧印象不好,所以他并没有把雄黄挂在堂上,而是把这种刺激的药物配成了叫做“如意散”的春药,摆在店里卖。法海本意是想用驱赶蛇虫的办法将白娘子从家里赶出来,但是这个办法没有奏效,他以为是雄黄不灵,又送给许仙一串佛珠,但许仙给它换上“如意珠”的标签放在店里卖;法海还送了许多法器、咒符、中药,许仙全部都收下,并且冠以如意某某的名字当作X保健品卖。到最后,法海穷到了要靠捐精凑钱,但还是没有看见白娘子。 那一阵法海非但身体非常的虚弱,精神也萎靡不振,眼看白娘子就在双茶坊,但他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于是他开始改换目标,不再执著于把白娘子弄出来,而是要把许仙赶离双茶坊。 于是又是一天,他拉住了许仙,很诚恳的告诉他,他觉得他印堂红亮、神清意秀,必是个有作为的年轻人,他知道有个职业能日进千金,非常的适合他,唯独路途稍远云云。许仙略感诧异,但不敢相信他的话,法海也知道这些话最好由另一个人来说比较可信,但他一个帮忙的也没有,只能硬着头皮上。 于是法海象个牛皮糖一样的绕着许仙转,今天劝他去扶桑卖摇头丸,明天劝他去暹罗去做妈妈桑,搞得许仙不厌其烦,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最后法海终于领悟了,我何必和这个傻子费口水啊,直接抓走就完了,但我总觉得傻子是他。 于是法海一把把许仙按倒,腾云驾雾回到了金山寺。法海告诉寺里的和尚,他收了个徒弟叫许仙,马上就给他剃度,请大家帮忙准备剃刀和热水,因为法海辈份极高,所以大家不得不办。拿来了剃刀后,他猛的就在院子里扒光许仙的衣裤,这一举动把许仙吓个半死,以为碰到了饥渴的色魔,但他手里又拿着刀,所以许仙又开始有司马迁的感觉,所幸只是轻轻的剃去了他的毛发。法海对待许仙相当的一丝不苟,连鼻毛都不放过,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收徒,内心略有激动。一番折腾之后,许仙终于变成了一只光溜溜的蛋了,连开水烫过的猪蹄都自叹不如。 法海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就心满意足打算回双茶坊去找白娘子,但没想到白娘子已经找上门来了。 白娘子这觉睡得有点沉,因此没有听见许仙被抓走时的大呼小叫,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她的医务工作比较繁重,事实上和下河抓鳝鱼的有所类似,区别在于她的那些“鳝鱼”不算太活泼。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天气渐冷,让白娘子有了冬眠的感觉。要是有条电热毯的话就好了,可是还是没有。 等到街坊敲门砸窗叫醒她的时候,她才知道许仙已经遭遇了危险,根据众人的描述,抓走许仙的人白须如雪,能乘云驾雾,不是妖怪就是神仙,白娘子心里顿时就是一凉,她马上想到了南极仙翁——这也怪不得她,她去南极仙翁那盗过仙草,曾做贼难免心会虚呀。 但南极仙翁道行极深,手下又有鹤鹿二仙童,决非她和小青所能比拟,因此就需要找帮手——这个帮手可以是孙悟空,别说区区一个南极仙翁,即便是太上老君也决不在话下,准搞得那老头搬到北极去养企鹅,但此君退隐已久,而且常把女人往死里打;也可以是吕洞宾,驭剑修真道无双,但略显冒昧,而且此君研房中术,她不想当实验品;最后她想到了奥特曼…… 就在她快把头想破的时候,她突然记起了法海,老实说这实属不易,世上人甚少能想到找旧情人去救新情人的法门,但她是蛇妖啊…… 她非但记起了法海,而且还想起了法海去的金山寺,甚至于法海的麻皮、塌鼻梁、吊眼角和双下巴也宛若眼前,并且感觉到了温馨——这就是所谓的快乐回忆吧。在想到这些的同时,她浑身就感觉到了温暖,心也痒痒的就想马上飞去,并且在小青走来时还想,要是让法海知道还有个那么大的女儿,他该多高兴啊。但小青并不知道白娘子在想这些,她只看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以为她想到了好方法,于是去问她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去救许仙。 没想到白娘子却是一脸茫然,许仙?谁叫许仙?过了一会又说,许仙怎么啦?为什么要去救他?最后说,那个人我都懒得看见他。这说明白娘子非但已经不情愿去救许仙了,而且根本不愿意提起他的名字了。白娘子搂住小青的肩,轻声的对她说,原来长得那么大了啊,她那个五百岁的女儿就想,哼,莫名其妙。 所以说,当她们走出双茶坊的时候,白娘子满心都是法海,虽然她还回头看看了,但立刻感觉到了“药房”的猥琐,这说明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医务工作,不过又想,不要紧,反正也不回来了。 法海在金山寺看见她们时,白娘子就是如此的情形,但法海不可能知道。你知道,法海其实只是想看看她们而已,并不想破坏他们的生活,甚至绑架许仙也并无恶意——否则许仙十个白娘子也救不回来,为此他还略感歉意试图弥补他,想到过让许仙当上金山寺的主持,但这样的话,金山寺就要变成如意寺了。 白娘子去金山寺的时候很是激动,她一路上尽和小青谈论法海,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小青就想,这就是更年期吧。 等到法海满心激动的看见了白娘子和小青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想,哼,看了和没看一样,长得和三百年前一模一样……等看见小青的时候又想,哼,果然和我一点也不像…… 后来,据说法海和白娘子在金山寺的山门口疯狂的云雨,激起了漫天的巨浪,连小青都看得不好意思,就把法海转过来——也就是背壳朝上。嫉妒欲狂的许仙在壳上盖了一座高塔,形状颇似阳具朝天,这也就是今天的雷锋塔。许多年以后把耳朵贴在塔基上还能听见里面发出娇喘连连、牛吼阵阵。 2008/3/2 逃亡中的Princesse她有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故事中总有一位公主和一位王子。 公主美丽而善良,王子英俊且勇敢,和所有的故事一样。 公主总是遇上各种各样的磨难,或者是被年老古板的国王锁在了塔楼之上,或者是被邪恶的恶龙掠到了荒凉的城堡中,或者是恶魔,或者是巫师,这些,每个故事都不一样。 但王子总是能用手里的剑斩断一切的噩运布下的荆棘,在深沉的迷雾中寻找到公主幽秘的所在,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些,每个故事也都一样。 最终的画面总是在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没有大剑,没有白马,却有一杯咖啡。 这是因为,她喜欢咖啡,喜欢咖啡滑过舌尖的涩味,也喜欢咖啡浓郁窒息的香味。 唯独,阳光,阳光,噢,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阳光了。 她总是在深夜里绞尽脑汁的想象着阳光的明媚,在纸上描绘出亮丽的幸福画面,然后在白昼沉沉的睡去。 她的乐趣就是绘制各种阴暗诡秘的画面,扑朔迷离的情节,给王子设置种种的障碍,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 当然,最终还是要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带着阳光,带着咖啡,在一起。 她的读者,在她的故事中体验着一次次的跌宕起伏的惊险,为公主和王子的命运而深深的担忧,尽管他们都知道,王子和公主总是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带着阳光,带着咖啡,在一起。 她喜欢这样的故事,她喜欢这样的画面,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于是就这样生活了很久。 很久,一个人。 如果那夜她不曾为了想像阳光照耀的草地而绞尽脑汁,坐在午夜的窗沿上看见了那彻夜不寐的咖啡店,我想,她还能这样的生活很久很久,甚至是永远。 那一夜的天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找不到一丝光明的痕迹,因此完全想象不出所谓的阳光明媚的午后是何种的景象,甚至于咖啡,她所钟爱的咖啡,也淡然无味。 不,还有一丝的灯光。 咖啡店的灯光,咖啡色的灯光,绕着叫做Jimbo的标志。 她突然想喝一杯咖啡店的咖啡。 这是因为喝腻了那一袋沉思在几边的Mocco,还是因为寻找光明遗留的痕迹,她不知道。 当她穿着睡衣,站在咖啡店门口的时候,把年轻的店主几乎吓了一跳,把手里的托盘掉在了地上,她的样子就像是她所绘制的恐怖画面中魔法师般的神秘迷离。 店里空无一人,除了忙碌着的店主。 他给她端来了一杯咖啡,Mocco。 这咖啡比她所熟悉的更为润滑,比她熟悉的更为芬芳,但无助于她幻想中的阳光世界,随之她感觉到一丝丝的饥饿。 这是深夜的咖啡店,没有撒满忌司的批萨,也没有涂满苹果酱的派,他说,对不起,只有这个点心,赠送的。 松饼,粗糙不平的糕点,上面点缀了一滴滴奶油和巧克力画成的心形。 她咬在嘴里的时候,感觉到了松饼的温热和酥脆。 但这仍无助于她幻想中的阳光世界。 之后,她回到房间中,陷在她柔软的床上,赶在第一缕阳光升起前沉沉的睡去。 梦中没有阳光。 第二天,深夜。 她依然为想象中的阳光世界而苦恼,那一夜,依然没有星星和月亮,依然是沉沉的乌云覆盖。 她坐在波西尼亚的地毯上,心里却亮起了咖啡店的灯光,Jimbo。 再次来到咖啡店,店主依然在忙碌。 看见了她,仿佛预料之中般的微笑着,并且给她端来了Mocco,和松饼。 他说,只有松饼,对不起。 她没有回答,仅仅了叉起了一块松饼,重新温习松饼的温热和酥脆,就像她那画过无数次的故事一般。 没有什么对不起,这很好,她想。 之后,她经常去那家彻夜不眠的咖啡店,经常喝那里润滑芳香的Mocco,还有松饼。 但她始终没有完成那张最后的画面,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王子和公主幸福的依偎着,边上还有一杯温热的咖啡。 有一天,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他,为什么只有松饼。 他坐在她的对面,眼神略有疲倦,他说,因为在夜里,他只做松饼。 她满怀疑惑,但却没问。 她还沉浸在她的故事之中。 在那个故事里,公主被禁锢在孤岛之中,明显的是,这一次公主遇到的是凶残强悍的海盗,他掳掠,然后飘荡,带着印着骷髅旗帜的三桅帆船,隐匿在七海之中。 虽然公主的房间温馨且亲切,有切成片抹上蓝莓酱的燕麦面包,也有翠绿清香的印度苹果和玛瑙般的红提,牛奶温热且醇香。但房间之外,全是茫然不见边际的大海和压抑阴沉的积云,仿佛充斥了整个世界,将她的幸福湮没在漆黑之中。 在黑暗的角落里,突然亮起了一点微光,虽然只是一点点,但却让公主激动,瞬间迸发了期盼。她知道,是她的王子,在海边亮起了灯塔,搜寻她的所在。 虽然她从未见过他但却知道,王子英俊且勇敢,有一把闪亮锋利装饰着哥特花纹的巨剑和一匹聪明通人性的白马,最重要的是,他对她一往情深,愿意为她横渡这巨浪滔天的黑色海洋,愿意为她跨过重重的阻碍和重重的危险。 虽然阴险的海盗,驾驶着黑色骷髅旗的三桅船,在阴暗处游荡,但谁都知道,最后的画面将是在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还有那不可缺少的咖啡,正散发出浓浓的芳香。 或许,还有一块温热酥脆的松饼。 这一切,都不可缺少。 她常在午夜时分,去那家叫做Jimbo的咖啡店,喝上一杯Mocco,和松饼。 这成了一种习惯。 凡是她所养成的习惯,若没有意外,都能常常的保持下去。她习惯在黑夜里构思、绘画,习惯在黎明前睡去,习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习惯阳光和草地的结局,习惯Mocco,都已经维持了很久很久。 但是,如果永不曾发生意外,王子又怎能找到公主呢?那是黑之又黑的辽阔夜空和海洋,一直连接着、连接着。王子将在海岸线上久久的踟蹰、徘徊、凝望,望着那沉沉的积云和冲天的浪涛,一天又一天,或许直到永远。那么,就再也不需要最后阳光绿地的画面了,这对她或许是件好事,那张画面已经困扰她很久很久。 她需要意外,习惯之外的意外。 他也有习惯,他的习惯是在午夜时分制作松饼——这种普通的点心无非是用小麦研磨成的面粉,加上鸡蛋、黄油和白糖烘烤出的甜点。他却不厌其烦的仔细揣摩烘烤的时间、火候,然后再仔细的用奶油和巧克力画上一颗心,就仿佛是她给阳光草地、王子公主的画面添上最后那一杯咖啡,永恒不变的咖啡,而他只做松饼。 这些她都不明白,就好像他也不明白在她的世界中还隐藏着一位公主和王子。她忍耐不住,在一个深夜,她问他。 当时,他正憋住气,提着沉沉的奶油袋,给松饼画上最后一笔,滴出的奶油就像是一滴滴的泪,凝结成了一颗心。 然后他说,在很久前,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 他和另一个她,在深夜游荡了许多家咖啡店,喝了许多杯咖啡,但却找不到可口的松饼,或者是不够温热,或者是不够酥脆,总之,全不是她所想要的。直至天色完全漆黑,直至所有的咖啡店都打烊,她离开了他,独自去寻找生命中的松饼。 他说,后来他就开了这家彻夜不休的咖啡店,并且开始彻夜不休的制作温热酥脆的松饼。 他又说,当她第一次光顾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另一个她仍然在寻找一份温热酥脆可口的、点缀着巧克力和奶油的松饼。 他还说,松饼这种点心,太普通,以至于所有的咖啡店都很难像他般的精心对待。 意外就此来临。 她沉沉的睡去,故事陷入绝境,走到了分歧点。 在她梦中的故事里,又出现了一位公主,而孤岛上的公主,在装着铁栏杆的瞭望台上前眺望的公主知道了这远处的灯塔并非为自己而点亮。她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一切,她的王子将不再来。 她睡了很久很久,直到阳光把她的眼睛刺痛。 这已经很久很久没发生过了。 通常,她总是在太阳落山后才会懒懒散散的醒来,穿着印满小花的睡衣,吃几片涂上蓝莓酱面包和一个苹果,然后为了最后的阳光画面而伤透脑筋。直至午夜,则去那家叫做Jimbo的咖啡店,喝一杯Mocco,吃一块松饼。 对于这样的意外,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 不再会有王子了,公主就必须自己逃离孤岛,在黑之又黑的黑夜积云下,在怒涛狂啸的海面上。纵然是重重危险,荆棘满地。 她收拾起了旅行包,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走出了房间,开始了逃离。 阳光刺痛了她的双眼,这不是她所想象的柔和的、温暖的、充满幸福温度的阳光。拖着沉重的旅行包,走过街角的时候,她不敢看向Jimbo。直到很远,才用眼角瞄到了那紧锁的咖啡店大门,这夜晚才开的咖啡店。 公主开始逃亡,开始流浪。 她不知道该去往何处,因此而处处可去。 她从不曾这般暴露在阳光之中,但已决定要适应,适应。 在这样的故事中,公主只能逃亡,流浪,逃亡,流浪。 第一站是鹿特丹,那是北欧的港口城市,莱茵河就在那里和马斯河交汇流入北海。古代的维京海盗受到了海神的诅咒,被迄绊在中国海、绿海、红海、大马士革海、威尼斯海、庞托斯海和卓章海的七海之上,永世漂流。 她在港口的咖啡店里品尝着撒满奶油和糖浆的荷兰咖啡,忍不住叫了份松饼。 这里的松饼干燥而粗燥,她想,他说得对,松饼太普通,很难让人认真去做。 外面的天气晴朗,阳光充沛,但却带着寒冷,是的,迎面的窗口便是辽阔的、辽阔的大海,树立着灯塔,海风一阵阵的吹来,公主应该觉得寒冷。 然后是科隆,绿色葡萄架下的小咖啡店,她喝着德国的黑咖啡,公主一定是乘着白色的小船,在莱茵河上顺流而下。这里的河水清澈,岸上矗立着威严的古堡。公主知道,在古堡前的草地上,王子和另一位公主正幸福的依偎着,边上还有一杯不可缺少的咖啡。 或者还有一块温热酥脆的松饼。 她的眼泪快下来了。 巴黎街头的浓缩咖啡,苦到失去了知觉,或许就在眼前的圣日曼教堂里,王子和他的公主正举行着婚礼,漫天的花瓣撒下来,祝福声被传诵着。 而她正进行着流浪。 伦敦、维也纳、都灵……她在阳光下,品尝着各地的咖啡,直到这一切变成习惯。 或者,还有松饼。 她想念那温柔而酥脆的松饼,但又告诉自己,那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也不会有最后的画面了。 温暖的阳光下,翠绿的草地上,公主和王子幸福的依偎在一起,没有大剑,没有白马,却有一杯咖啡。 还有一块松饼。 她终于不再去想象最后的画面,不去想象阳光、草地,或者王子与公主。 所谓习惯,凡是她所养成的习惯,若没有意外,都能常常的保持下去,因此,改变一个习惯就需要更漫长的时间。但习惯本身仅是习惯而已,总会被时间磨尽棱角,萎缩,消失。 于是收拾起旅行箱,一步步回到她出发的地方。 她就像公主回到孤岛般的小心翼翼,尽管不再有风浪和黑夜。 在街头,咖啡店已经破烂不堪,Jimbo的招牌被摘落在地,窗户上的玻璃也残缺不全。 她视而不见,不停的告诉自己,那是王子和另一个公主已经寻找到幸福,到了一个有阳光和绿草的地方去了。 她们幸福的依偎着。 白鸽在他们的脚下。 还弥漫着咖啡的香味。 她不明白为什么已经遗忘的事情又反复的涌上眼前。 还有温热酥脆的松饼。 不是的,不是的。只是那黑色海洋上的孤岛而已,海风在呼啸,狂涛在怒吼。 没有灯塔,没有任何的光明,没有,它们从未曾亮起过。 她停在家门口,楼梯的转弯处,一缕阳光正透过尘埃照射进来。 阳光中,她看见一只纸袋,积满了灰尘,残破的不知放了多久,连上面的Jimbo字样都已经模糊不清。 Jimbo 她知道王子还是来到了那个孤岛,他手持哥特花纹的巨剑,为公主横渡过巨浪滔天的黑色海洋,跨过重重的阻碍和重重的危险,终于来到了孤岛之上。 但看见的只是空空洞洞的房间,只有切成片抹上蓝莓酱的燕麦面包、翠绿清香的印度苹果和玛瑙般的红提,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不需要构思阳光的温暖、草地的翠绿、咖啡的醇香。 她知道,纸袋中的是那个她想过很久,到处寻找,但已不再去想的那个——温热酥脆的松饼。 2008/2/5 黑夜之城黑夜之城
2008年7月24日19点13分15秒 夕阳的余光穿越过有轨电车的车窗洒了进来,我顺着光线看过去,一轮红色的夕阳,是的,绝对的红色,在同样被映成红色的海面上慢慢慢慢的消失,空气似乎凝固,大海蔚然不动,渐渐渐渐的进入了纯黑色的空间,我看了下手表,荧光的指针落在了19点28分43秒。 在同一时刻看见这场落日的恐怕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吧,或者是经意间的,也或者漫不经意,甚至于完全忽略掉此事的——不管如何,种种可能、种种人、种种事都在同一时刻发生着,落日,无非仅仅是落日而已,每一天都重复的落日,不值得去刻意记住,除非—— 太阳不再升起。 2008年7月24日22点15分15秒 最后的人群从最晚关门的商场中涌出,为的是赶上最后的末班电车。顾客们早已在15分钟前就在Go Home的Sax声中离开了,而这些职员所期待末班电车,在一个带着一块晚了17分钟且算不上是什么牌子表的司机驾驶下姗姗来迟。 最后一个女职员站上这班和上班时同样拥挤的电车时感觉到有谁摸了她一下屁股,犹豫了9秒钟后决定不作声张。但其实她的背后空无一人,只有无尽的黑夜,碰到她的无非是电车门边上的塑料胶皮而已。 2008年7月25日2点36分34秒 有一个醉汉被保安架出了Benny Bar,他踉跄走出的时候,手上拿着一瓶仅剩酒底的Absolut Raspberri Vodka,还踢翻了门口的垃圾桶,并且惊走了一只老鼠——至于这只老鼠,除了酒保养的暹罗猫之外,再也没有牵动任何注意。而那只暹罗猫,也不过是看看而已。 2008年7月25日4点07分39秒 吉祥馄饨店的老板在此刻感觉到了一阵又一阵的困意,同时也感觉到了凌晨的寒意。他披上了沾满油渍的工作衫,决定坚持到7点换班的营业员来再说。那个7点来的胖胖的姑娘是他的老婆,他们就这样日夜交替的经营着这家小店,为的是还掉盘店和加盟费的2万6千元欠款。 他们结婚了3年,一直是这样日夜交替的经营着,生意说不上好,但也略有进帐。为了生活,没办法,他这样想着,以为可以抵挡住一阵阵的睡意。或许等还上欠款,他就不必这样辛苦熬夜了,甚至还可以生一个小孩。 2008年7月25日6点13分8秒 22路电车开始驶离车站,但才加速就为了避开窜出的自行车而踩下了急刹车,一阵猛烈的摇晃惊醒了车上所有人的睡意,脾气暴躁的司机开始大骂了起来,骑自行车人辩白说天黑看不见。焦急等着上班的人帮起了司机的腔,但也有疑虑说为什么天还那么黑。 过了17分56秒后,飞往Detroit的航班宣布因为气候原因延迟,地勤小姐挂满职业的微笑把已守候在机场53分钟05秒的乘客送往机场附近的宾馆休息。有一对甜蜜的恋人要了同一间房,但他们才认识42分钟18秒。男子的家在Los Angeles,他的妻子上周六因为忧郁症去看过心理医生,花掉了623美元。 2008年7月25日9点34分54秒 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正疯狂的打着客户的电话,手上拿着待签的合同,但听到的永远是甜蜜、亲切但让人失望的“您的客户不在服务区内”。他的客户此刻正倒在Hlton商务套房的浴缸里沉沉昏睡,在6小时58分20秒前,他喝下了一瓶用私酿的72度伪劣白酒假冒的Black Label,和一瓶真正的芬兰Vodka,倘若要醒来,还需要5小时17分32秒。 2008年7月25日9点44分13秒 我从无尽的噩梦中醒来,依稀还记得最后的情节,仿佛和《午夜场》的电视有所雷同。厚厚的窗帘遮挡住了外面的世界,我叼了根烟,在黑暗中寻找红色的打火机,并且碰翻了茶几上的水杯,脚上感觉到了水的冰凉。 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喉咙里感觉到一阵瘙痒,我拉开窗帘寻找一缕阳光,但没有,没有任何的光明,依然是沉默的沉默的黑夜。 把烟头在水杯里按灭,我再次躺倒在床上,并且再次昏昏沉沉的睡去,睡梦里依然延续着《午夜场》的故事。 2008年7月25日11点42分27秒 电话铃不停的响着,我又一次惊醒。 “现在是几点了?为什么还不来公司?” 我转过头去看了下手表,“啊,那个啊,我睡过头了。” “快点过来,王经理要和你谈下劳务外派的事情。” “知道了,不过这个天……”,我眯着眼看着窗外。 “得了,不就是阴天而已么,快点过来。” 电话突如其来的响起,又突如其来的挂掉,我还没有完全回过神,只是呆呆的忘着窗外的黑夜。右手摸到烟和打火机,夹上嘴,打火机冒了一下火星就灭了,我再次打着火,但烟却始终点不上,仔细一看,才发现嘴上的烟早被水所浸湿。 这种烟。 这种天。 15分钟过后,我在轨道电车站上等车。 在远处依稀可以看见游乐场的摩天轮,在悠悠悠悠的慢慢旋转。周围有一些人,一对年轻的男女在站边Levi‘s广告牌后拥吻——在陈冠希的视线之下,女孩的眼镜深深地嵌入男孩的脸颊,但他似乎感觉不到痛,也或者无所谓了吧。抬头望向天空,深沉深沉的黑色,还依稀有一些星星浅浅的时隐时现,完全没有所谓乌云密布的感觉,只象是不曾醒来的黑夜。 “站在公司的层面上,我们希望你能去”,王经理一本正经的说。 “但是……”,我皱起了眉头,感觉到了一丝困意,手指在口袋里摸到了一枚硬币。 “待遇方面,我们会给你加补贴的,”,他的脸凑了过来,带着狡猾的笑。 “谢谢,不过……”,越来越困了,我不由得又点起了烟。 “嘿,”,他似乎想把我从恍惚状态中唤醒,“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想一想,去美国!就当是旅游好了,何况还有报酬!” “嗯……”,他的声音似乎从很远处传来,我心神不定的望着窗外,星星点缀的黑夜,但没有月亮。 “好了,好了”,他抬手看了下手表,“下班时间都到了。我跟你说,这件事就算这么决定了,你去Los Angeles,明天让小赵帮你办签证,休息几天你就该飞走了。” “啊呀呀“,他匆忙的把一堆文件塞进公文包,“我和人约了饭局,快来不及了“,并且继续自言自语,”到底还是你好,无拘无束的,哈哈”。 临跨出办公室的时候,他望了一眼窗外,“什么鬼天气!” 什么鬼天气! 我有了一周的假日,但天色依然是黑色的,仿佛是某种凶兆。城市外面灯火通明——游乐场、商场、办公楼、甚至于来往的车辆都开亮了灯,就像是在过狂欢节,享受着夜夜的笙歌。 在无尽的黑夜中我始终昏昏沉沉的半梦半醒,一些声音杂乱的飘过,某些音符在闪烁着,在发着光,最终消散在远处的黑色里。 “喂喂喂,帮我接气象台。” “……number you dailed is buzy now,please dail later。您所拨打的用户……” “……利亚的强冷空气经过本市和温湿的亚热带高气压相遇,导致了城市上空形成了浓厚的高空积雨云,影响了地面的阳光照射。专家说,这种奇异的天文现象还将……” “……因为气候原因,本市今日共发生了17起交通事故,其中……” “……菜场的白菜都涨价了,连胡萝卜都要2块5……” “……下面播放的是李小姐给她最好的朋友吴敏所点的歌曲——《相思风雨中》……” “……将加大治安力度,保证……” 我转过身去,声音依然存在。 “……这是连续第二天,阳光指数不足……” “……本市电力供应超负荷,但抱着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的原……” 2008年7月27日8点9分34秒 我在此时醒来,饿得厉害,不知道昏睡了多久,浑身还在松软。勉强跑到卫生间去洗了个澡,莫名的打了个寒颤。于是穿上了不合时节的薄呢卫衣,管他呢,反正是漆黑的夜,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 出乎我意料的是街道上灯火通明,玻璃窗内映出的灯火、矗立在街道二边的路灯、广告牌的霓虹灯、游乐场摩天轮上挂着的彩灯,以及出租车的照明灯、等客灯等等将城市照成一片绚烂。 一些人从我身边快速的穿过,冲向出租车并高喊着,“来不及了,走!和平广场。” 另一些人则醉醺醺的呕吐着下车冲入了另一个夜店。 各种声音在街上响起,吵闹声、汽笛声、Disco、广告寻人等等,在远处的电视墙下围着一堆无所事事的人看着电视中所谓的专家分析着云层图的走势——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穿着Fox印花T恤的小子偷偷的摸走了另一个人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专家正在一本正经的判断这样的黑夜还会延续多久。但只要抬头看看星星,就知道这种种说法无非是安定人心的善意欺骗而已。 其实仅仅是太阳不再升起而已。 是的,太阳不再升起了。 一些人看见了2008年7月24日19点13分15秒到2008年7月24日19点28分43秒之间的15分28秒的落日,但在那个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就如同昨日一般的落日而已。电视墙上开始反复播映那一次落日的特写,反反复复播映,似乎能从中找出一丝预示。 但落日就是落日,红色的夕阳在同样被映成红色的海面上慢慢慢慢的消失,摩天轮上的光辉慢慢的淡去,路灯依次慢慢点亮,仅此而已。只不过是——太阳没有再升起过。 商场边上有一家我很喜欢的咖啡店,在午后,点一杯温热的Mocca,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昏昏欲睡,一丝一丝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身上的暖意混合着咖啡散发出的郁香,让我能完全松弛溶化般的体会感觉。 但不再会有阳光了。 没有阳光,桌上只放着一支微微点燃的蜡烛,和窗外的绚丽间隔成了两个世界。我坐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一个隐身人,匆匆忙忙的吃完了饭,点了一支烟,就着冰水,听着一支叫做Mermaid song的广告歌。 从某种程度上,我就如同Queen of the Damned中Lestat般的不喜欢阳光,但从未想过太阳真的会消失不见了。这是Vampire所钟爱的自由世界,带给人类的只能是混乱。窗外的人群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无尽的黑夜所带来的痛苦,而彻底的爆发性的狂欢着,仿佛在过一个欢乐的节日。 所有的娱乐场所——KTV、Bar、Disco、Coffee、餐饮甚至娱乐场都不间断的营业着,城市变得更为忙碌繁华。在此表象之下,犯罪以黑夜为掩饰在华丽的扩散,酗酒、抢劫、贩毒……种种恶行都在掩饰之下蠢蠢欲动。街道上到处都是持枪的巡警,某些时候甚至还能在远处听见枪声,或者说是鞭炮声吧。 黑色、黑夜不再代表着宁静和安详。 对于这些,我不太适应。 我走过电视墙的时候,上面断断续续的传来了广播声—— “……城市的电力供应……将确保……不必担心……” 摸着口袋里的硬币,正对着拇指的是菊花纹的触感,我继续向前走,打算去海边游乐场走走。之前,未曾有时间去过,只是远远的看见过摩天轮、瞭望岛而已。但现在我还有5天的假期,无处可去的假期。之后,便可以坐上班机,逃离这个太阳遗忘了的城市。 2008年7月27日11点27分9秒 我跨过游乐场的门栏,看见了露天的篝火夜总会,巴西舞娘在台上卖力的扭动身体,台下则疯狂的喝着啤酒或香槟。外围的摆着些圆桌,一个服务生在找钱的时候悄悄卡下了一张50元,但顾客并没有发觉——他的视线全在舞娘快速抖动的3尺2大小臀部上——在同样的位置,他们都长了一块红色的胎记。 边上5米处,一个俄罗斯女孩正打量着这个略显肥胖的失神男人,决定是否应过去和他喝一杯,她的男朋友带着高加索血统,身材粗壮,在舞台后的阴影里抽着烟屁股,试图打劫到更暗处偷欢的男女。 稍远处,华丽的旋转木马在高高低低的旋转着,映出五彩斑斓的波纹。 我被这波纹迷住了。 和最后一场夕阳落在海面上的余光一模一样。 2008年7月27日12点15分08秒 我点了一支烟,绕过这里,向树荫处走去,那里是一片寂静的黑暗。 别无他意,走走而已。 2008年7月27日12点16分24秒 踢飞了路上某个易拉罐的扣环,落在某处草丛,没有发出声响。 2008年7月27日12点18分2秒 我坐在黑暗中的长凳上静静的等待把烟抽完,火光一闪一闪,和呼吸同一节拍。 2008年7月27日12点18分54秒 我呼吸。 2008年7月27日12点19分31秒 我应该记住这个时间。 就像是最后那场落日。 黑暗中,某个东西在动,是昆虫,或是动物,还是阴影?在不平静的移动。 “……对不起……“ 某个女孩的声音在长凳的另一端弱弱的响起。 “对不起”,声音稍微嘹亮了些,“你能告诉我出口在哪个方向?” “出口?” “嗯嗯,游乐场的出口,”,她说话稍微流畅了些,“我有夜盲症,不小心转到这里,出不去了。” “噢……,”,我慢慢的站了起来,侧对着她,手指着一边,“右边,嗯,就在那团光的边上。” 她也站了起来,黑暗中更黑暗的瘦削黑影。 “……我……看不见。” “……” 沉默了12秒之后,我扔掉手上的烟头,转过身说: “跟我走。” 很慢很慢的迈步,就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她突然挨上我的肩,传来了淡淡的Gucci香水味。 “……对不起,我能不能这样拉着你的衣角?”,声音渐轻。 “因为夜盲症。” “是的,因为夜盲症,”,她说。 她在门口的街沿上踯躅,马路上来去的车扫出一道道光影,我无法想象她是如何在黑夜之中来到这个游乐场,明显的只是,她的夜盲症。 她的夜盲症,无法绕出游乐场中黑暗的林道,也无法跨过黑暗中的交通岛。因为黑色蒙蔽了她的双眼,黑色弥漫了她的瞳孔,她无法用她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到光明。 我用手背轻轻的靠上了她的手背,有一点冰凉。 “走,我送你回去。” 她的手背贴着,“谢谢”,声音轻柔。 穿过第一条街的时候,一排带枪的巡警从我们面前站住,拿着大号的手电筒晃过我们的脸,在那刻,我的瞳孔缩小且白茫茫一片,但感觉到她的身体贴在了我的右臂上。巡警向我摆手,示意快走。 穿过第二条街的时候,我听见另一侧海面传来的浪涛声,并且还隐约的看见白色的浪花溅起在黑色的之中。海风绕出楼群扑到身上,带来了热带的味道。 走过电视墙的时候,一条条黑色的影子在我们脚下展开,就像是盛开的菊花花瓣。头顶之上,还传来一如既往的声音—— “……专家认为,目前的状况还将继续……” 罢了,就让这黑色继续好了。 2008年7月27日13点23分8秒 长长的走廊淹没在黑色之中,静的可以听见2个人的心跳。 “停电?” “可电视上说,不会……” “停电了,”,我确定。 “那家里……”,她声音越来越轻。 “可以去咖啡店,有吃的,睡长沙发,直到通电。” “但是……”,她犹豫了5秒钟,“好吧,那就麻烦你……” 我很自然的拉住了她的手,走向了吞噬般的楼梯口。 2008年7月27日19点12分42秒 “现在几点?” “7点12分”,我在桌面上轻敲红色打火机。 “上午下午?” “有何区别?”,我看着她,但看不见,只有烛光照映的朦胧轮廓。 “下午的叫19点12分,”,她认真的说,手里捧着一杯Latte。 “那就是19点,”,我转而问她—— “为什么要去游乐场?” “因为喜欢旋转木马,”,她把杯子靠在紧扣的膝盖上,“喜欢在黑夜里坐在挂满彩色灯泡的木马上旋转,光和影子洒一大片。” “满足了?” “没有,绕进树林了。” 我仿佛看见她摇头的时候摆动起的长发。 “以前,你睡过咖啡店?” “嗯。” “没人赶你出去?” “噢,没有”,我笑了。 “骗子,”,她不信。 我点上烟,火星闪动,“我在这里打工的时候,经常睡长沙发。” “怪不得,”,她打着哈欠,躺倒在长沙发上。 2008年7月28日5点21分2秒 我被淅淅的雨声惊醒。 她正把头贴在玻璃上,嘴边呵出一块气雾,“下雨了。” 突然间,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比太阳更绚亮夺目,我看见了她遐白的脸庞,还未及看清,便又陷入黑暗,洪亮的雷声紧接着响起,在耳边想起。 她缩起了身体,我伸过手轻拍她的肩头,猛烈的雨倒了下来。 我轻轻拍她的肩头,她靠向我的身边。 仅此而已。 雨愈发猛烈的在下。 2008年7月29日19点31分7秒 “雨停了,”,她认真的告诉我。 “知道了” “你根本没看!” “不需要,我听得见,”,我在回公司的短信, 31日9点27分必须赶到机场。 “但……好像在下雪?一闪一闪的小白点,我看不清……”,她狠狠的把鼻子压扁在窗户上,就好像是被拍死的苍蝇。 “怎么会,现在可是……”,我笑着转过头去,但表情凝固在脸上,真的,窗外黑夜中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了下来,就在7月29日19点31分7秒! 混乱的世界不需要任何的规律性,遗失了太阳的城市就可能发生任何事情,一切都不需要解释。可悲的是,人并没有自觉,往往把黑暗当作光明,把恶兆当作祥瑞,把偶然当作必然。 有一些人开始涌上街头,把这场雪当作庆典的另一个节目。 我还有时间,距离航班尚有37小时56分。 2008年7月30日15点17分23秒 天空放晴,街道上无数量翻斗车和铲车在忙碌的铲雪。 数小时之前,一些车在雪道上撞上防护栏、道边的树,甚至于不归的人。 “……多起事故,具体损失正在统计之中……专家认为……”,远处的电视墙如是说。 更远处亮起灯火,想必是来电了吧。 “我……”,她靠在我身侧,我静等她把话说完。 “想去坐旋转木马。” “嗯?” “嗯,在雪地的黑夜中,坐上彩色的旋转木马。” “不回去?” “我总要回去的,你也要去机场,但还有时间,对不对?” “嗯。” “回去了之后也不能从此就不出门了,你去Los Angeles也总是要回来的,对不对?” “当然。” 当然,或者数周,或者数天,仅此而已。 “反正时间也不赶。” “是的,还有时间。” 还有15个小时50分。 2008年7月30日16点2分24秒 她坐在一匹白色的木马上。 不,这并不是一匹白马,而是一头独角兽。 独角兽,这种孤独而美丽的动物,因为额上的尖角,不融于一切的生灵。传说中,只为美丽的少女而倾倒,寂寞且高贵的生存了数个世纪,终于迈上了进化的分叉,默默的灭绝,湮没在时间的坐标中。 “真漂亮,”,她说。 “漂亮,”,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独角兽。 白色的独角兽。 “7月的雪地,下午16点的黑夜,”,她兴高采烈的说,“世界乱套了。” 是的,世界乱套了。 她的影子是彩色的,如阳光照射在珐琅上般放射性的散开,并且旋转。 旋转,旋转,直至迷乱。 我感觉到了一丝哀伤,想起了最后的那一只独角兽,默默的倔强前行、前行,高昂着它高贵的头颅,什么也看不见,没有同伴,也没有少女,甚至连湖水也不再泛出倒影,在黑色中寂寞前行。直到倒下,直到崩溃,不知道是否会有一丝丝的迷惘。 “我们还有时间,对不?去坐摩天轮吧。” 还有14个小时35分。 2008年7月30日19点43分7秒 俯瞰城市,光点勾勒出城市的轮廓,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手机悄然自动关上,没电了。 在高处,看不见独角兽,仅是散乱的光斑、光点。 是少女遗失了独角兽,还是独角兽遗失了少女? 当少女再也不能躺在独角兽温暖的身体上,是否也会感到一丝丝失落,或者寂寞。 “去不去喝点酒?”她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酒。 她香气如兰、如麝,轻轻的吹过我的脸颊,就如同春风吹皱了碧绿的池水,轻轻的荡漾、荡漾,直至消散。 还有13个小时44分。 2008年7月31日3点29分54秒 “Los Angeles是什么样子的?”,她问。 “不知道,”,我摇晃着杯子里金黄的液体,此刻泛出一丝丝红光,“没去过。” “很想去?” “无所谓,”,我停了下,“反正也没有特别想去或者不想去的理由。” “真的?”,她往杯子里夹了几块冰,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真的。” “现在还是?” “……” 她凑过头来,“你只要告诉我你想不想去就行,重要的是想,明白?” “……” 我喝了一些Red Label和一些微甜Bally,感觉到了微热。 远处激烈的南美音乐在摇摆,巴西舞娘早已不见踪影,甚至只剩下我和她而已。 这是太阳遗失的第六天,连续六天的狂欢节,未免所有人都感觉到疲倦。 疲倦,或者少女就是因为疲倦而远去,只留那白色的独角兽在森林和草原的边缘前行、前行,高贵且典雅的前行,怀着一片空白,坚持前行。 疲倦,除了我,还有她。 仿佛遗忘了永恒的黑夜,太阳始终都未曾出现过般的自然,我不觉得异样。 “可惜……“,她侧过头,吐出重重的酒气。 我试图点烟,但打火机怎么都不着。 屏息数秒,我猛然滑动红色打火机的齿轮,一道黄红色的火焰出乎意料的冒起,宛如熊熊燃烧的火把般的明亮,仿佛穿透了整个黑暗的城市,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光明! 在光明之下,我看见了她温润的嘴唇和迷离的眼眸。 看着她的脸,突如其来得感觉,就好像看着我自己一般的熟悉,是的,仅是熟悉,血液在头侧流动,熟悉,这就够了。 当少女凝望着躺下的独角兽,纯属无意的一眸,是否也会感觉到同样的熟悉? 但在我牢记住这张脸之前,火焰散开成一堆暗红火屑,再一一的灭去,一切重新沉入黑暗,仿佛从未醒来过。 还剩下5小时58分。 2008年7月31日5点12分8秒 “……持续时间更……异常变化……”,电视墙依然在喃喃自语。 她靠在我肩上,懒散的向她的住处走去,那座楼的窗上灯火通明。 是的,回去的时间到了。 但那又何妨,回去了之后也不意味着从此不出门,Los Angeles也仅是在地球的彼端而已。 无非是还需要一点点时间解决一点点的距离而已。 她张开眼,望了一下楼,“我要告诉你……” “嗯?” 她突然像惊醒般的,“我要去买点咖啡。” “咖啡?” “想坐在家里的长沙发上,闻着咖啡的味道,就像在那个咖啡店一样,然后……”,她突然惊醒,“你不会偷偷溜去机场吧?” “当然不,“,时间对我已无所谓了,Los Angeles瞬间离得遥远,再说,不去又何妨? “你乖乖的站这里!等我!”,她转身面向灯光,带着微笑。 微笑得灿烂,虽然看不见,但确信。 我站在这里,四处瞭望,除了一点点的灯火外什么都看不见。 航班将在4小时15分后起飞。 但又如何。 这是个遗失了太阳153小时48分19秒的黑夜之城。 但又如何。 突然间,我感觉到天边似乎有一点微亮。 此时是2008年7月31日5点15分18秒! 红色! 太阳照常从天边升起! 一抹艳丽的红色慢慢的从地平线穿透出来,划破了沉重的黑幕,扫过了层层高楼,刺痛了我不见光明的双眼! 光明就像是血一般的红色! 所有的窗户都被打开!探出了一个个人脸,这是决不会被忽略的日出!在我以为是永久黑暗中的日出! 光线慢慢的升高,直接扑向我的头顶,感觉到了无比的温暖。 许多人拥到了街上,观看这持续亿万年来的日出,仿佛第一次呼吸到空气般的激动。 “……专家表示,这代表着持续一周的异常天气的结束……“,电视墙切换成了直播,”……市民有望……”。 我突然醒觉,朝周围望去,全部都是陌生的脸,一张一张,仰望着天际,带着惊奇和兴奋。 全部都是陌生的脸。 陌生。 我体会到了独角兽的孤独和冰冷。 日出之时。 时间在凝固。 2008年7月31日5点23分33秒。 我知道,在认识了90小时5分2秒以后,再也无法从人群中认出她来。 2007/6/16 6月16日夜晚闷热在我的房间里,门的对面是一排巨大的窗,但可惜真正能打开的仅仅是其中的一小扇,其余的就像是水族馆的鱼缸般的不透风。再加上那个冬天不制热,夏天不制冷的空调,成了2个豪华但绝无实用性的摆设,就象是手机店里的纸模。 我站起来看了下空调的牌子,美的。 这间房,这栋楼,乃至这个园区,这个地段,都是这个城市最昂贵的地产之一。 当然,这既不是我买的,也不是我租的——至少没有付过租金,我只是暂住而已。 这幢楼的昂贵之处在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上写着,住户可以通过这鱼缸样的玻璃窗看见对面体育场的比赛,演唱会,一切的一切,甚至于奥运会。 但最后那一点,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在之前的4个月,体育场已经被炸了个精光,并且种上了一茬茬的植被。 那些植物,有的已经渐渐的长大,有的甚至还开了花,当然,也有水土不服而死掉的。 但不要紧,在夜晚的时候,会有绿色的射灯将绿色的光照在那些花花草草之上,就象假笑般的不真实。 下午我去逛了下街,带回来半只西瓜和一双鞋。 西瓜倒也罢了,那双鞋是Merrell的打折鞋,299,不贵。 但考虑到这是我2个月之内买的第四双运动鞋,就显得有点过分。 我总是很难抵挡这种诱惑,鞋也好,电脑也好,罢了。 起初是买了双adidas的户外运动鞋,翻毛皮的,非正式的款式,原价680,折后480。 接着因为天渐渐的热了,我又试图去买双沙滩运动鞋,看了一些,都是300以上的,觉得贵了点,或者说不值那个价。逛来逛去,买了双打折的One Polar的,但实际上我并不知道这个品牌子,仅是因为便宜而已,105。 回来后查了一下,这是一个姓温的国人在南方所开的一家厂所制造的,非我对国产品牌有什么偏见,总之就是不爽,又去买了双adidas的镂空运动鞋,380,比类似款式的Nike漂亮许多,价格也贵了许多。 但搞来搞去,我还是觉得我缺一双正式的运动鞋,或者说是看上去像运动鞋的那种运动鞋。因此既然逛街看见了,何况Merrell鞋几乎从不打折,400以下的我根本都见过。 有了那么一堆鞋,我还是会去想Nike,CAT,Hangten……. 这是一种邪恶且昂贵的嗜好,必须要抑制住。 还是那双105的鞋最舒服…… 我对自己有点无话可说。 6月16日,天气很晴每到这个季节,我总是昏昏沉沉的,夜里总是习惯性的睡不着,睡不好,或者说是不肯睡,但总是一回事情。窗口挂着厚厚的拖到地的窗帘,被即将暗弱下去的夕阳映照得如同巨大的钨丝灯泡,显得十分的不合季节。 这是个长型的房间,门的另一面是巨大的玻璃窗,窗上盖着窗帘——这已经说过了——使得房间变得昏暗,窗口的边上是一张巨大的床,即便是睡3-4个人也绰绰有余。 等到了晚上,就可以躺在床上看窗外的夜景,这里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准确的说,是最昂贵的地段。 但我一次也没这样看过窗外,窗帘总是挂着的,我喜欢这样。 我拖着红色的行李箱来到这个城市,这个房间的时候,是寒冷的冬天,但此刻,和遥远的南方一般的热,让原本就恍惚的我似乎有了一点错觉,仅一点而已,这里的空气不是我所熟悉的感觉。 但似乎又很熟悉,我喜欢遥远的感觉,哪怕仅仅是2000公里。 我才到的时候,房间里有一台台式电脑,跑得有点慢,但看上去比我用惯的那些要好得多,至少不必敞开机箱。 我带来了我的笔记本,不是我所有的,一台在床上,另一台则被我懒洋洋的放在了腿上,而我则陷在沙发里打着字。笔记本放着一些音乐, 应该是营野洋子为某部动画所做的OST吧,我是听Escaflowne喜欢上的,随即下了几乎是她所有的作品,或者不是,但反正也有许多,可惜的是都不如Escaflowne那么的好,一想到这个,我就禁不住又去翻出那部OST。 我为那台台式机装上了WIFI,因此可以捧着笔记本在房间任意的地方上网,但我不需要这种移动性,我总是常时间的呆在某个角落,无非是省了网线而已。 我沙发前有一张茶几,上面有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关于一种叫unicon的计算机语言的,学会了能干什么,目前我还不晓得。 另有一本是岩井俊二的《燕尾蝶》——我还有他的《关于lily-zhouzhou的一切》,但此刻不在茶几之上,还有二本吸血鬼的书,这是为了我写的某个剧本而买来的参考资料。 这几本书的送达者,一个似乎是黑黑矮矮的南方人,在早上8点拨了我的手机,随即又敲响我的门,使得无法再次入睡。 在这房间里所有有关计算机也好,法语教材也好,都是我的消遣物,我可以看它,可以学,也可以不看,不学。是的,学一点东西是我的爱好,我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我的爱好,有些人以为这是幸运的事情,但实际上则恰恰相反,我常为要把喜欢的事情做好而绞尽脑汁头痛欲裂神经衰弱。 假如不喜欢,那就不必了。 我非常想喝茶,那种浓到苦的茶,但这里没有,甚至连饮料都没有,因此我用一只非常漂亮的玻璃杯倒了一杯自来水,居然觉得甘甜,不知道是否该为此感到庆幸。 你或许知道,有些时候,我想写一点东西,而在另一些时候,我则想读一点东西,这样的过程类似抄袭,读和写之间总感觉有一些因果关系,也或者是我太多心了。 我几乎都是拿电脑在写,最早的时候,是一台19寸CRT的台式机,现在那个CRT上显示的字模糊得叫人头晕,或者是大限已到。 也有一阵拿一台白色的ibookG4在写,写出的东西需要在word转换并且重新排版才能阅读。 但我不是总带着电脑,所以有的时候就拿手机写,为此买了一个qwerty键盘的blackberry7290,打字手感还行,但机器反应有点慢,本来想换灌了WindowsMobile5的I-mateJAQ的,又想了一下,算了。 我对电子的玩艺总有不可控制的热情。 现在捧着的这台笔记本是2个月前买的,或许可以称之为新的,但外观又不象,自从划出第一道痕迹后,我就抱之无所谓的态度。 而我之前那台ibookG4就从不会被划出这样醒目的痕迹,它只是慢慢的泛黄,好像一个抽烟人的牙。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台贝壳型的ibookG3,没有划痕,没有变色,甚至还能装最新版的OSX,玩玩魔兽,假设用来写字则完全没有问题,可惜充电器坏了。 现在这台廉价的W18虽然说和洗衣机是一个牌子的,但从各方面来说都还不错,唯独电池似乎有点时间太短,开着WIFI更不行,但续航时间长的又死贵,倒不是买不起,就是觉得不值而已。 我喜欢电脑,越多越好,我喜欢在空气中弥散着神秘的电波,我喜欢这些。 在3-4年前,我空下来就做做自己喜欢的动画片,现在则是打打字,动画片一个人做会烦躁,打字就永不会。 除非你写不下去。 但还可以乱写。 我总算是悟到了,我过去写的那些,放之以时间,自己也看不下去,不想看,想都懒得想,我还打算写。这半年来一直没怎么写,确切地说是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但不必着急的。我还会继续写,写到我感觉这个故事我不喜欢。那么就简单得的delete好了,反正左右都不存在价值可言。 我看了《中国北方的情人》,和《情人》是一个故事,完全一样。 就玛格丽特杜拉斯来说,她的书,她的文字,做作,煽情,花哨,但总把我骗了。 二本书所区别的是,前一本是纪念版,是为了特别纪念某个人的去世而写的,后者则是自然的表述欲望,我感觉。 看过《情人》的话,还是不必再看《中国北方的情人》了。 Escaflowne的音乐真是无比的华丽。 2007/1/15 奔月她感觉到身体越来越轻,仿佛陶醉在一片虚无之中。 感觉渐渐的蔓延,周遭的一切也开始远去,这好像是一场梦,她义无反顾,但仍存着一丝恐惧。 在她下面,或许还有一把能戳穿日月的箭正遥遥指着她,而握着箭的人例无虚发,也从不曾犹豫。 在他的箭下决没有逃生的可能,他的箭具有无可比拟的速度,即便是继承了伟大的帝俊与羲和的血脉,也无法抵挡,也无法逃离,只能化为一缕烟云而湮灭,而他从不曾犹豫过。 而她能做的,只是尽情的融合在太虚中遨游。 这些她都知道。 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知道了。 决断的离开,绝不留给自己任何悔恨的机会。 她似乎还能感受到箭的寒意,凝结成一簇,穿透了整个身躯,使得她通体冰凉,变得晶莹,空无一物。 冰冷冰冷的寒意。 那锐利的箭镞,是她所熟悉的玄黑色,来自怒浪中的礁岩。这些礁岩终日在与滔天的风浪所抗衡,因此而变得锐不可摧。他采集的时候,双腿曾被水中坚硬的蚝贝所割裂,是她为他敷上了青绿的膏药,那个时候他凝望着她,带着笑意。 那笔直的箭杆,来自南海之滨、弱水之侧的青竹,被凝霜磨拭成了淡淡牙白色;那巨大的弓身,则是他从蓬莱山上巨大的扶桑树所砍伐得来,砍伐时的震动如惊雷,如崩裂,连天帝都在暗暗的叹息。 这些她都知道,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她始终在他的身边。 宛如真实,却只是一场梦而已。 她夜复一夜的做着同样的梦,但其实并没有什么日夜之分吧,周围始终是凝固的夜色,不可脱离。在梦中醒来,寒意始终无法驱散,她叹息,伸手去抚摸玉兔,借以汲取一丝温暖。 这是皎洁宁静的宫宇,除了远处依稀传来的伐木声,别无所有。 或许只有玉兔知道,她在沉睡的时候,就会化成一只洁白的蟾蜍,静静的喘息,紧闭着双眼,仿佛被梦寐所惊吓,却不能醒来,一夜复一夜的重复着。 它为她而捣药。 她偶尔也会想起很久远的往事,在那个时候,她不再觉得寒冷,甚至会感觉到酷热浇淋在背上,简直要滴下汗,这种久违的感觉在这般冷冷清清的宫宇中显得无比虚幻。 她知道那是真实的。 在那个年头,帝王中康荒淫而失去了国政,连天上的神都不再遵循规则,十日尽出,晒得土地干裂、河流枯竭。民众试图在树荫下寻找到一丝甘凉,但连千年的古树都开裂枯萎,燃烧起了丛丛的野火;试图要祷告天帝,但却找不到任何可用作祭祀的供物,也找不到任何可承受旨意的龟甲。 八荒四野之内寸草不生,生命喘息着,等待灭亡。 是他,傲然向众神举起了弓,向那几不可对视的太阳射出了充满怒火的巨箭,这箭,破开了天地间虚无的阻隔,超越了一切人神间的力量。她就在他边上看着那些被射中的太阳神,被一一击破,化成了独眼乌鸦,再被自己的热量所燃烧殆尽。 他被重生的民众奉为王,摄理一切国政,而她则是他身边的妃,不弃不离。这个人没有丝毫的野心,他努力平抚着民的创伤,站在高高的宫殿上,对他们说,你们的王啊,是继承了先帝们血脉的少康,他会用仁来更好的治理天下。 民众愕然,旋即又被深深地感动,久久伏在了地下。 但或者就在那个时候,她感觉到了一丝的异样,她曾离繁华的王宫那么的近,却被他一句话轻轻的放开。难道他不知道她希望有细细柔和的丝绸来包围她滑腻皎白的身躯吗?难道他不知道她希望被芳香颐红的花朵所包围吗? 他带着她回到了初始的草房,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 但这已是不可能的。 至此他终日的奔波,为王的天下而奔波,以他的威望,以他的武力去征讨那些凶狠的蛮戎。他频频的远征,她不能再始终跟随他的左右。 她对他说,不能这样! 他浅笑,抚摸她宛如丝缎的头发,不说出一句话来。或者他已经察觉了,也或者没有,诛杀了高高在上的神的凡人啊,绝不可能逃离神的诅咒,他或者会在这一场战争中被杀死,也或者是另一场战争,发生的时候,他不希望她在他的身旁。 他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她什么都不知道。 西王母羲和虽然伤感于被射杀的儿子,但也垂怜于他的命运。 她的儿子不服从她的旨意,肆意的出动,残害了下界的民生,他是为了生存,仅为了生存而已,以超越人的力量去射杀了神,命运的黑线就悄悄的缠绕在了他的身上。 她无法改变帝俊的意志,但隐有所动,于是召唤他,并对他说: 羿啊,留给你二包神药,以免除神对你的惩罚!只要你服下了药,就可以来到天宫,成为神的一员。要记住啊,只服一包只能延长人的寿算,却无法让你获得神的地位,命运的缠绕啊,绝不是人所能逃避的! 他惶恐的退下,却不忍服下,他还有她。 他要她把药细细的收藏,或者在他们垂老的时候,以获得更多相处的时间。但在此一刻来临之前,他还要征战,他要和她享受他理想中的世界。 在他征战的时刻,逢蒙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羿已舍弃你离开了!何必再苦苦等待呢,自从射日的那一刻起,羿就开始幻想神女的垂青了,他把药留给了你,因为他已不需。作为人,哪里可能有不想成为神的欲望呢! 她为之心疑,在他归来的时候,抱住了他的腿,请他不要离开。他依然是浅笑着,仿佛是许多年之前的一般,告诉她还不能停止,或者再只要一场出征,就能获得永久的安定。 一场又一场,他奔波着。 她对他说,不能这样! 而他只是浅笑着,什么都没说出来。 逢蒙又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羿再也不可能回来了!你若是服下了神药,就可以看见他在天宫上和神女早就背弃了你!再也不要犹豫了吧,服下那些药吧! 她为之所动,但仍等待着。 一天又一天,他尚未归来。 逢蒙对她说,美丽的妃啊,相信你的眼睛吧,羿决不可能回来了!他把你留在这样简陋的草屋中,你还需要再等什么呢?人生的时间啊,就像快马奔驰般的过去了,你若是不乘年青时服用,难道还想变成一个枯老的神吗?不要再去想羿了,他早已飞身去了天宫,把你独自遗落在人世! 她决定不再等待,或许是耐心的耗尽了吧。服下了神药,慢慢感觉到了轻盈的渗透,身体开始飘忽,是的,她要飞离这个地方,去看一看天宫的威严,这个人绝不值得她徒耗时间去苦苦的等待了。在飞升的时候,也忽然有一缕的异样感觉笼罩了她。 向下望去,是他错愕的表情。 她惊慌,更加迅速的飞离,只能是这样了吧? 过程中,她感受到了后背的冰凉,她知道她无法避开他的箭,但也只有这样的吧? 她不曾回顾,也并未看见他的手慢慢的放下了弓箭。 遨游到了荒凉的广寒宫,除此之外,别无可去。在这里有高大巍峨的宫宇,绝不是下界残破的王宫所能比拟的;在这里有月光凝结而成、皎洁滑润的绸缎,也不是村妇饲养的蚕丝所能替代的。这一切比她所想象的更为奢华,就好像是一个绝美的梦境。 她成了神,不再面临生老病死的忧愁,但却是最孤独的神,除了玉兔的陪伴,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但她再也无法安然的入睡,夜复一夜的做着恶梦。 一些年后,又来了一个叫吴刚的人,总是在终日的砍伐那高耸的桂树。 他告诉她,神答应他,只要能砍伐下那桂树,就可以获得无比玄妙的仙法。她看着他,带了一丝哀伤,他难道不知道树的伤口都会在第二天自动的拟合吗? 他告诉她,羿最终为寒浞和逢蒙所杀,并未逃过命运的牵缠,被狠狠地砍成了肉酱。她微笑,但不相信,那么神勇刚强的羿怎么可能被人所杀呢? 她终不曾回顾,因此也未看见他的手慢慢的放下了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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